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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公益宣传片《从军行》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享受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享受考研优惠①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③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我县优惠政策对于从我县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执行市级奖励优待金标准基础上,自2022年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