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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计划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救援人员58人,专职财务人员2人,工作地点为青岛市。二招录条件与范围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消防救援人员限男性,专职财务人员男女不限;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专职财务人员需具有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4.身心健康,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5.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贡献。6.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7.消防救援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职财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8.身体健康,消防救援人员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专职财务人员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相关标准。9.通信、潜水、特种车辆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灾害事故现场摄影编辑、运动训练专业人员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10.具有宣传专业岗位资格、装备维护专业岗位资格、卫生技术专业岗位资格、特种车辆驾驶技术专业岗位资格认证,持有B2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该类型车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11.国家行政教育机关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财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证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三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截止日期3月31日。(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消防救援人员报考人员填写《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专职财务人员报考人员填写《专职财务人员招录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专职财务人员)、立功受奖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qdzzdzdk@163.com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按通知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咨询电话:0532-6657714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四招录程序结合此次招录职业特点,按照以下流程设置招录流程:消防救援员:设置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专职财务人员:设置资格初审、理论考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其中,体能测试中单项测试不合格即予以淘汰。理论考试,由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出题,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达标、理论考试达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二)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三)体检消防救援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专职财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四)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五)公示录用按照个人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消防救援人员综合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专职财务人员综合理论成绩、面试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五岗前培训招录结束后,消防救援人员、专职财务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专业分训和随队训练。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中心录用对象。六六、职业发展和保障(一)等级职务经批准录用的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培训合格后按《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管理办法》,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授予相应等级。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等级。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消防救援员和优秀业务骨干,通过考核选拔,可任命正(副)班长、正(副)分队长等职务。(二)待遇保障1.消防救援人员待遇参照中心所在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待遇执行,配发制式服装,统一食宿,由省财政统一保障。培训期间每月按4000元发放工资,自岗前培训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目前,青岛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待遇,第一年含五险一金7900元/月)2.专职财务人员待遇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待遇执行,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休两天。七七、纪律与监督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2-6657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