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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为配齐配强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全区执法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58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高校毕业生”。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二、应聘人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5日(不含)至2006年11月25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25日(不含)以后出生的。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累计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详见《岗位表》)。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所需经历,可以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三)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必须为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四)部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户籍(或生源)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服务地所在盟市的岗位,不受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五)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不含)之前。(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30日17:00,交费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7:00。报名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日14:30至17:3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7.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考区,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考区一经选定,不予变更。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10.报名期间,将适时公布相关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二)资格初审与交费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盟市以下(含盟市)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本地区资格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