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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街道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方案今天正式发布定于3月18日开始报名家长速速看过来~👇👇👇张槎街道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张槎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具有本街道住宅房产且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的南庄镇、石湾镇街道、祖庙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二)政策生达到禅城区政策生条件,且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自有房产是本街道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注: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或第八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往年文件称为政策性借读生)。政策生申请入读张槎街道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三)积分生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适龄儿童。为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积分生录取资格名单。注:积分生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往年文件称为普通借读生)。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2.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1)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政策生和积分生;(2)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3)政策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4)积分生,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3.招生程序(一)户籍生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2)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①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②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张槎微新闻”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也可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23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同步报名,并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在“户籍类型”栏选择“禅城区户籍”,然后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未按时选择的视为放弃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级人才子女、区级人才子女等),需按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申请入学类型”(具体详见《政策生申请入读张槎街道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3)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3月28日—3月30日。①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②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家长须于3月28日10:00—3月29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30日到居住地对应的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2024年3月30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张槎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录取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上下滑动查看详情)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办小学户籍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张槎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禅城区内非张槎街道的户籍适龄儿童,以父(母)房产地址(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为依据按照“人户不一致第二类”安排学位。(一)人户一致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二)人户不一致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政府改造项目拆迁户。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迁证明》等材料,拆迁户子女在征收项目临迁期间可按征收房屋地址安排学位、在征收项目回迁期间可按回迁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第六类: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其性质须为住宅类。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三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2024年3月23日(含)之前入户的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户籍生由张槎街道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