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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检察长到鹤峰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为深入扎实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促进优化营商环境,11月17日,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一行到鹤峰县专题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鹤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赖于明陪同调研。“公司主要产品是什么?今年产量有多少?销量怎么样?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王宏一行先后走访了湖北省施福春农业有限公司、鹤峰鸿泽木业有限公司、湖北容美精酿啤酒有限公司、鹤峰达鑫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安全生产等情况,认真倾听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并就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他强调,鹤峰县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切实加强涉企法律服务,积极与鹤峰经济开发区协力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同时,他鼓励企业立足本地特色资源,打造‘富硒’品牌,要求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调研中,鹤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万兵详细汇报了鹤峰县检察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举措,以及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基层检察院建设等方面情况。▲王宏(左三)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王宏充分肯定了鹤峰县检察院各项工作中的经验举措,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01压实责任抓成效。要压实政治责任,促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认真总结运用好第一批主题教育成功经验,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把主题教育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02能动履职保安全。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03服务大局促发展。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深化检企联系,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更好地服务保障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调研期间,王宏与鹤峰县县委书记彭元洪,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兵进行了工作交流。微信公众号|鹤峰检察新浪微博|鹤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