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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疫情防控阶段服务公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客户服务工作,依据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政府部门相关要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制定疫情防控阶段服务举措,现将2020年2月10日前服务措施公告如下:一疫情防控期间的业务办理(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的询保投保、承保评审、保后管理、理赔追偿、资信服务等各项业务均可正常办理。(二)中国信保的电子邮件、信保通、400客服电话(400-650-2860)、EDI数据对接等各项客户服务均可正常使用和受理。、二线上服务(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开设专用电子邮箱(szygc@sinosure.com.cn),可受理您的各项业务咨询和申请。(二)对于已开通并办理“信保通”服务的中国信保客户,您可继续使用该系统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各项业务。(三)对于上年出口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您可登陆网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官网(https://sol.sinosure.com.cn/sse)或绑定中国信保小微企业服务公众号,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续转、理赔以及融资服务。三电话服务(一)您可通过电话与您的专属客户经理咨询有关业务。(二)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开通值班电话。如遇特殊情况,您可联系以下值班人员:日期电话值班人员联系电话2月3日陈晓佳姜超13590490885136315566462月4日陈晓佳姜超13590490885136315566462月5日陈晓佳姜超13590490885136315566462月6日何锋姜超13692297016136315566462月7日何锋姜超1369229701613631556646小微企业专线:13692297016,联系人:何锋服务监督专线:13602602338,联系人:覃怡杰四疫情防控期间的专项服务措施(一)如您有服务防控疫情的相关配套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积极给予承保支持和服务支持。(二)如您有因特殊地区或特殊行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特定业务需求,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及时研究论证,特事特办。(三)如您是因疫情受困的客户,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积极做好支持和服务。如您受疫情影响无法按合同履约义务的,您应积极保障自身利益,如有需要,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提供有关意见建议。如您是投保项目类业务的客户,因疫情在项目执行等方面受到影响,请积极联系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四)如您面临针对疫情可能带来的买方取消订单、拒收等风险,请您积极关注已经出运货物的买方付款及履约情况,并主动与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联系。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尽最大努力协助您降低可能损失。(五)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已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如您已经遇到因买方所在国针对疫情采取措施,或因买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的,请您及时与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联系,并注意保存往来邮件、有关单证等证据。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保单条款优先处理您的理赔需求。(六)您可通过信保通、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提出上述业务申请,但您有义务留存并保管好相关文件、资料及沟通信息,并在疫情结束后尽快向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提供正式有效的书面材料。五应急联系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您可联系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的如下应急联系人:日期业务处室姓名联系方式2月3日贾斌135108728052月4日龙仁芹139029768272月5日刘嘉138252076132月6日赖小川137255303002月7日朱晓烨135028796802月8日吴昊苏136327232192月9日何博15012675858完声明本微信订阅号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不排除部分文字内容或图片转载自网络,如出现本订阅号发布的文章或图片未注明作者或出处的情况,请版权持有者联系我们,我们会补上相关作者及出处,感谢您的辛勤创作。凡注明“来源:XXX(非本订阅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订阅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您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与我们联系。已经本公司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更多信息请咨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