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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专业见《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服装学院作为报考点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选择北京服装学院报考点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为: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凡拟选择北京服装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点报名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方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