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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疗休养详情如何?有哪些变化?快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职工疗休养组织方式1.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组织管理,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制定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2.各单位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生产任务、工作计划和疗休养经费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3.每名职工每年参加单位疗休养的次数不能超过一次。4.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拼团的方式进行。5.职工疗休养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进行,也可以单位工会自行组织安排。二、职工疗休养目的地确定1.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包括:四川省达州市、吉林省松原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青海省海西州、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以下统称为“对口地区”)。2.浙江周边省(市)浙江周边省(市):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福建省、上海市等四省一市全境。3.浙江省省内全境鼓励职工到省内山区26县、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支持各级工会赴市外开展疗休养资源推介。三、职工疗休养具体要求1.赴省内及周边省(市)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2.赴对口地区疗休养时间可视情结合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延长,不超过7天(含在途时间),如占用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的不能补休。3.赴对口地区疗休养时,团队必须到达该市(地区、州)且住宿时间不少于一晚(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住宿除外)。4.同一名职工在三年一个周期内仅可参加一次省外疗休养活动。疗休养三年一个周期具体由各单位工会根据政策确定。5.赴省外开展疗休养活动时,按照一省多地”的原则进行。6.为支持我市旅游服务行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各级工会到职工疗休养基地、民宿(渔农家乐)、特色乡村等地开展职工疗休养。7.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单位集体疗休养的,可以分时段在市内开展疗休养活动,但年度内分时段不超过两段,总时长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统一结算费用。四、职工疗休养经费标准1.职工疗休养费用包括:住宿、餐饮、交通、门票、意外伤害保险等在职工疗休养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严格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元标准执行,凭据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不得在单位其他经费中列支。3.赴对口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时,各单位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累加使用年度疗休养经费。4.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可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标准执行。5.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五、严肃职工疗休养工作纪律1.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疗休养有关要求,做到消费真实、票据合法、开支合规。2.委托旅行社开展疗休养活动时,要通过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公正选择承办单位。3.不得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等行为。4.各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单位工会批准同意后,职工配偶及子女可随同参加。职工配偶及子女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经双方单位工会批准同意后,疗休养费用由职工配偶及子女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报销。5.各基层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应按工会隶属关系事先向县(区、功能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属部门工会报备。编辑:吴芸内容来源:定海区总工会一审:王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