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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招引百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事业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高质量发展,现就2022年龙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引计划及对象条件(一)招引计划面向全球招引博士、硕士研究生53名,充实到龙港改革转型发展一线的事业单位。(二)引进对象具备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三)资格条件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引进对象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引进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及《201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进行审查。4.报名人员须具备相应法规、文件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6.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3)现役军人和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予聘用的情形不得报考。7.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龙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招引百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一览表(事业单位)》(附件2)二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1.岗位代码001-006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5月1日;2.岗位代码007-010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3.岗位代码013-014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二)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或依托龙港市各地巡回招才站点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如001+张三+浙江大学+计算机+博士研究生)发送至岗位一览表中相应的电子邮箱。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三)报名所需材料1.《2022年龙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全球招引百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事业单位)》(附件1)(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职称证书及其他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4.特别说明: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三招引程序(一)事业单位(岗位编号001-010)1.资格初审及反馈。在报名截止后,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其中,专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2.面谈。面谈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3.资格复核及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面谈排名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空缺岗位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