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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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月12-15日网上报名

2024年教师资格考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2-15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3.在海南省就读的或海南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4.在海南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5.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23年12月29日
教育

海南这两位教师拟入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单公示

近日教育部印发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启事我省教师海南大学刘谦教授琼台师范学院附属永兴学校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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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渝凤以“四不两直”形式到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调研检查

为了推进主题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促进“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调研成果转化,7月19日,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李渝凤一行以“四不两直”形式到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调研指导工作。在海口市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李渝凤实地查看了教室和户外活动等场地,她指出美兰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美兰区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帮扶部分农村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坚持科学保教,坚决去“小学化”倾向,以游戏为主的教育方式让幼儿健康成长。在海口市琼山区椰博小学,李渝凤指出暑期开放游泳池能为中小学生提供避暑游泳的场所,对消除安全隐患具有重大意义,琼山区教育局及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学校游泳池开放;要开展丰富的课后服务课程,为孩子们提供多元化服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抓好责任督学队伍,定期到各校指导工作;要重视学生心理问题,注重心理教师配备及心理咨询室的建设;要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密切家校联系,以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暑期。在海口市琼山区盛彼德学校(筹),李渝凤认真听取了该校负责人的校园建设进展汇报,深入了解了该校的办学环境、教师队伍建设、招生对象等情况。李渝凤指出学校应尽快完善学校办学条件,要明确办学定位,坚持差异化发展,形成独有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着力打造“留学海南”教育品牌,吸引更多的学生来琼学习,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贡献力量。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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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23年海南高招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报名工作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报名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2〕69号)执行。二、考试实施2023年我省高考按照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考〔2023〕21号)执行。三、评卷工作我省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高考各学科答卷的评阅实行网上评卷,按照《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网上评卷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评卷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提供评卷场地和评卷所需设备,并负责评卷工作管理。省考试局负责评卷教师选聘、考生答题卡的信息采集、评卷数据的管理以及评卷技术指导。省考试局和海南师范大学要成立专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评卷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各有关高校、各级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和普通中学要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各学校要按每天6课时给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计算工作量,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各级教育研究培训机构要按16学时、2学分为评卷教师计算继续教育学分;省考试局对在评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评卷员给予通报表彰。四、成绩公布高考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五、面试工作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以及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院校专业组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高校招生对考生的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相应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具体比例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须在7月7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公安类院校的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生学校商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公安类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分别于7月1日、2日和3日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才能继续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继续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地点以省公安厅公告为准。司法、消防类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2日,面试点设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其中,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下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执行,由招生院校商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消防救援学院的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执行,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会同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国家综合性消防援队队伍组织实施。省考试局对各招生院校的面试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5日,省军区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军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面试体检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现场提出的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军检及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面试由海南师范大学组织,时间为2023年7月2日。六、综合素质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在录取时参考。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应装入考生本人的纸质档案袋,供高校在新生入学时复查。七、招生计划省考试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和各有关招生学校报给我省的分院校专业组计划及说明进行核对、汇总、编辑,并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辑向考生公布。八、招生章程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各招生院校专业组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要与各高校向我省提出并已向社会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九、填报志愿(一)志愿的设置1.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3.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1)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统招)、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2)本科普通部分的普通类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3)高职(专科)部分,须面试的高职(专科)提前批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体育类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4)各批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局组织还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量与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相同。(二)各批次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的时间见下方,如有变动,以省考试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三)填报志愿的要求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或通过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筛查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准确选择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并认真核对,确保所点击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报考学校和专业。2.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其中: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也可以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但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必须在相应的界面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的投档安排在本科普通类投档之后进行,考生如已按普通类的志愿投档,其民族班和预科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在本科提前部分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考生如果分别填报了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如两个科类考生填报了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统考)、体育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3.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该院校专业组的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5.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填报,只有取得以上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6.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的考生,须是经审查合格且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才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的志愿。7.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1)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l日期间出生),未婚;(2)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3)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8.限制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9.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专业组。十、投档工作(一)投档录取模式1.本科提前普通类、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本科艺术校考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普通批、民族班和预科班、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二)投档比例及生源分布统计1.投档比例(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3)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4)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2.生源分布统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或多次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计划数、投档人数、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各有关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如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馈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职专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投档前不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投档。(三)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包括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综合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1.普通类的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2.艺术(非“校考”)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3.体育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四)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普通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2)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所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尚未投档满额)时,即将档案投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专业志愿将不再进行检索和投档。(3)每批进行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4)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补充投档。本科普通批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录取情况,组织二轮征集志愿;其它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一般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再根据各院校完成计划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征集志愿。2.体育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本科体育类、专科体育类的投档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之前、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投档之前进行。(2)对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3)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再进行检索和投档。(4)将体育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3.艺术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本科艺术类(统招)、专科艺术类的投档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之前、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之前进行。(2)对文化成绩和投档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3)根据排序,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艺术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4)将艺术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以上各科类、各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尚未完成计划且还有生源的院校专业组,省考试局将在投档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次征集志愿有填报缺档院校专业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投档。如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省考试局将与学校协商,通过适当降分的办法给生源不足的院校,补充投放报有缺档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档案。4.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录取之后、本科普通部分之前同时进行,先对国家专项计划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再对地方专项计划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如考生在国家专项计划中已被投档,其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2)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尚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3)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5.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投档程序及办法:(1)生源范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审核确认,取得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资格或民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并经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院校。(2)投档程序及办法①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投档后,对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本科普通批相同选考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或招生学校指定的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下(少数民族预科班80分、民族班4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所报考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②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各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投档分数线下规定降分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充投档。(五)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综合分重新进行排序;2.当高考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3.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4.当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5.艺术类非“校考”考生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按普通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六)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程序及办法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其中:强基计划、保送生、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录取,省考试局根据招生院校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普通批的生源分布统计期间,我省将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本科普通批分数线(或分数要求)且报有特殊类型志愿的考生档案投给招生学校,由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省考试局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线及相关高校的模拟投档最低分进行确定录取。(七)体育“单招”的投档程序及办法体育类单独招生(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招生)学校的录取安排在学校所属批次正式投档之后,根据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八)艺术“校考”的投档程序及办法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省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给招生高校投档,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校考”成绩或我省统考成绩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九)梯度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第一轮:根据学校各院校专业组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组,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以上程序规则投档。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适当降分办法补充生源。十一、录取工作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领导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一)录取原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科目的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3个批次进行,从7月9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各批次各类学校录取时间安排见上方表格,具体安排以省考试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三)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考试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十二、加分优惠政策(一)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5.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礼纪镇、长丰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北大镇和屯昌县的南坤镇。(二)地方性加分项目及分值:1.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加6分。2.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3分。(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能累加,取其最高分值。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9.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残疾人民警察。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对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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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海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出炉!

海南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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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在海南教育系统引发热烈反响③

3月4日、5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社会各界欢欣鼓舞。海南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干部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网络直播等形式观看、收听了“两会”盛况,关注“两会”动态,并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和对美好未来的期盼。01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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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促就业!5部门发文,为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助力!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五部门印发通知,为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出台相关措施。具体内容小编带你看!关于促进海南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制定如下措施:一、开发高校公共服务岗位2022年在我省有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的高等院校开发不少于1000个高校公共服务岗位,可用于行政、科研、后勤服务等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期限为3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每人每年100元,所在院校给予配套补贴资金在现有预算经费中按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统筹安排。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列支渠道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高等院校)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就业见习基地,接收2022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推动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发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今年拿出30%的岗位定向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稳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确保今年全省事业单位至少拿出30%的空缺岗位招聘2022届海南省高校毕业生。9月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组织一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举办一次海南国有企业校招专场活动。(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四、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的小微企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2016年及其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不间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按照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研究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实行代偿,高于或等于以上标准的,按以上标准代偿。对招聘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乡镇的高定2级,在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本级、其他县市乡镇以下的高定1级。(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等院校)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在2022年组织招聘高校毕业生时,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的2021届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在今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作为招聘的限制性条件。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各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七、落实体检结果互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等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六个月内已在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以上用人单位应当认可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八、精准开展困难帮扶要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千方百计促进其就业创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等院校)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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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提示如下:01面试考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15日08:30-12:10,14:30-18:10。考生入场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第一场07:30-07:45;第二场09:30-09:45;第三场13:30-13:45;第四场15:30-15:45。请广大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确认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前往考点时,请预留充足的入场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卡及2次核酸阴性证明的检查时间。(建议考生乘出租车或公交车前往考点,由于疫情防控管制严格,考点禁止外来车辆入内)02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22年5月9日—15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考生照片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两证必须齐全,缺一不可。03考生候场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后放置在考点设置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04疫情防控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在候考室候考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3.考试前,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4.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5.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备)且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及考生考试前48小时内至少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或纸质版证明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排队接受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核查和体温测量时应保持间隔不小于1米的距离。为确保入场顺利通畅,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的时间要求提前到场候检。(3)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涉疫区名单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登机(车、船)手续,在入琼口岸进行“落地检”。入琼后应按照考区属地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全国涉疫区来返海口的考生,在完成“落地检”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还应进行“三天二检”,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提供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因返琼时间短无法完成“三天二检”的,应至少提供48小时内(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4)考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人员,在入琼口岸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管控期满后参加考试的,应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5)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转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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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办理工作指引》印发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转学流程,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海南省教育厅制定《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办理工作指引》,具体内容一起来看!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办理工作指引随着我省深入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力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叠加城镇化因素,人员流动持续增加,转学需求明显上升。为切实提高转学办理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定本工作指引。一、基本原则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琼教〔2015〕13号)、《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琼教规〔2021〕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迸一步简化中小学生转学手续的通知》(琼教基〔2018〕196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转学规定,优化、简化转学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二、转学条件(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二)普通高中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三)幼儿园学生转学条件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条件。三、转学办理时间转学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在新学期报名入学前,转入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完成转入学生学籍审核、核办手续。申请人应在学校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内或放假后一周内向拟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材料。四、转学办理流程(一)提出转学申请。申请人持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的居住证)、家庭住址变动或监护人工作变动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学手续。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按照划片就近原则,到住地划片对应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转学申请。2.普通高中转学的,到住地附近的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学生法定监护人为A、B类人才的,向省人才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出转学申请。属于C、D、E类人才的,向所在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提出转学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亦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直接向住地划片对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住地附近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二)学校审核。学校按照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申核。同意转学的,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转学办理申请。符合转学条件,但由于学位已满无法办理转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连同申请人提交的转学材料一并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属学校报送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转学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申请人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校应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指导家长向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咨询办理。(三)教育主管部门核办。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学校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核办。不同意转学的应及时通知学校,由学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核查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履行核办手续。没有正当理由,转出学校不得拒绝学生转学。(五)转出学校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履行核办手续。(六)通知学生入学。办完转学核办手续的,转入学校要通知申请人报到、入学时间和具体手续。幼儿园学生的转学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办理。五、工作要求(一)科学规划布局,努力满足就读需求。各市县(区)要综合人才引进、城镇化等多种因素,研判将来一段时间各学段的学位需要,合理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入学需求。(二)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原则上,幼儿园小班班额应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班额应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班额应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转学入学。(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优先安排转学入学。(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要坚持“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则,严格规范学籍管理,避免出现空挂学籍现象。未完成学籍转接手续的学生,应当在原校就读,转入学校不得提前接收学生就读。(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时应保存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审理核办材料备查。(六)学校不得违规收取转学或其他相关费用。(七)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县(区)转学申请表、转学联系表、转学办理流程,并指导本市县(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转学办理流程指南。各市县(区)及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转学办事流程、转学工作负责人及电话等信息要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站上对外公布,以方便群众办理转学业务。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转学办理流程指南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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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海南高校共有40个

为贯彻落实全国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22年教育部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海南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4所高校共有40个招生计划。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一、2022年全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99所普通高等学校承担(具体计划方案见附件)。该专项计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不得调整为普通计划。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招生质量。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重点加强对专项计划执行、调剂、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该专项计划招录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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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指南来啦!

助学贷款记者从国开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从今年秋季起提高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目前提额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即日起,已签订2021年度合同并需要提额的学生,在与家长充分沟通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于10月22日前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2进入“贷款提额申请”菜单,重新输入今年的贷款金额;3确认相关信息后,扫描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程序;4人脸识别成功,提交提额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如提交提额申请将视为学生和家长已就本次提额达成一致意见。国开行海南分行和省后勤资助办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国开行不会以助学贷款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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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双减”工作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双减”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以及各市县教育局“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反映以下问题线索: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海南省教育厅将对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全省“双减”工作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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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

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良好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按照国家“双减”工作部署和我省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为畅通举报渠道,现将省教育厅和各市县(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学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海南省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单位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海南省教育厅0898-65236870jiaoshichu412@163.com海口市教育局0898-68724598renshike505@163.com秀英区教育局0898-68661211hkxyjydb@126.com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46qjr411@163.com美兰区教育局0898-65321276mlqjyjrms@163.com琼山区教育局0898-65826136a65826136@163.com三亚市教育局0898-88657805syjysdsf@163.com儋州市教育局0898-23328166dzjysdsf@163.com文昌市教育局0898-63227892jianchagu2015@sina.com琼海市教育局0898-62820822/62835439rs62835439@163.com万宁市教育局0898-62223475dwb62229289@163.com五指山市教育局0898-86639635/86639073jyjrss86622165@163.com东方市教育局0898-25501156/25524110dfsjyjrsg@163.com定安县教育局0898-63823672daxjyj2018@163.com屯昌县教育局0898-67819116tcjyjrs@163.com澄迈县教育局0898--67630667cmxjkjjw@163.com临高县教育局0898-28262663lgxjyjrsgls@126.com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26631029cjxjyjqcc@163.com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85528518jyjjs8518@163.com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833108601062388377@qq.com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27726008rsg27726008@163.com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83661526jj83661526@163.com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0898-86222401zyyl2009@126.com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0898-28829968735979049@qq.com海南中学0898–65885933619862533@qq.com海南省国兴中学0898-65904730gxzx65904730@163.com海南省农垦中学0898-6891044117292143@qq.com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13976919677hnnkjlgzjwk@163.com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0898-86838015qnksz@163.com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3876085180b65728088@163.com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0898-86622268/86624891qzxyfzxb@163.com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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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三)

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三)(点击图片可放大)相关阅读: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一)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二)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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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二)

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二)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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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一)

2021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一)2021年中招提前批定向公培生投档分数线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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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要点发布!着力干好这53件事

10.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海南教育风险防控体系,做好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灰犀牛”或“黑天鹅”事件。深入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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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0-2021学年度校历出炉!中小学下学期9月7日开学!

转眼经历了延迟开学、线上教学、复学复课这个特殊的学期将接近尾声7月1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明确提出本学期小学7月31日放暑假中学8月10日放暑假下学期中小学9月6日报名注册9月7日正式开学此外受2020年中招考试及录取工作延期影响高一年级2020年9月14日正式开学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安排好2020-2021学年度教育教学活动。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执行。各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可根据校外教育工作特点,制定校外教育机构校历,报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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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0年“新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落幕!

去年12月以来,海南省考试局针对“新高考”,组织全省各高中学校开展全流程、全真模拟的考试,内容包括网上报名、试题命制、考试安排、考试实施、网上评卷、成绩转换、志愿填报、网上录取等十个环节。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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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小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校历出炉!暑假时间已定↓↓↓

校历通知今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历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我省延迟了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时间。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琼教〔2020〕1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基〔2020〕29号)精神,我省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4月13日开学,小学4月20日开学。中小学各年级现开学时间比原定开学时间延迟2个月左右,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育教学组织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各年级教学任务,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19-2020学年度校历》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小编带你看↓↓↓一、全省小学7月31日起放暑假,中学8月10日起放暑假。二、中小学各年级开学后,学校要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无故增加师生负担,对于疫情影响造成教学时间不足问题,可选择以下方式弥补:一是利用工作日每天增加一个课时上课;二是利用周六上午半天正常上课。具体方式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琼教基〔2014〕87)号)的要求制定完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基〔2017〕140号)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教材〔2017〕7号)的规定设置课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督,确保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设置落实到位。学校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根据课程标准和新修订的校历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五、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和放暑假时间由属地市县自行决定,但开学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放暑假时间不得晚于8月10日。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周六上午不上课。六、《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校历》电子版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hainan.gov.cn)提供下载,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根据需要自行印制。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校历注:1.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执行。2.小学6月1日国际儿童节放假1天。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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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 | 开学新冠肺炎防疫宣传片上线,抗疫英雄给你做防疫示范

4月7日,全省初三、高三年级将迎来第一批春季开学的学生,各学校如何科学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2020海南省学校春季开学新冠肺炎防疫规范》宣传片给你答案!该宣传片由海南省教育厅出品,海南省疾控中心指导,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及南海网协助拍摄制作,为你展现特殊的“开学第一课”!该宣传片旨在宣传、指导我省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各校开学工作精准有序地开展。该片主要面向海南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拍摄地点选定在海口旅游职业学校,并由该校师生参与拍摄。拍摄内容主要分为开学前、开学时和开学后三大板块,具体流程分为校门口防疫、教室防疫、宿舍防疫、隔离室防疫和食堂防疫等五项。此外,宣传片邀请了驰援武汉的5名抗疫英雄讲述学校防疫重点。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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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海南高三、初三4月7日开学!

(二)坚持属地主责。各学校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由市县政府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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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 | 海南省教育厅致全省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一、坚定疫情防治信心。不信谣、不传谣,直面疫情,冷静应对,消除恐慌。广大师生和家长每日及时了解官方疫情信息,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和战胜疫情的信心。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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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

下一步,海南省教育厅将对海南医学院博士单位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单位的建设制定方案,在办学方向、师资队伍等各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和投入力度,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使这两所高校尽快达到相应办学水平。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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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全名单!新课标普通高中古诗文背诵推荐篇目增至72篇

此外,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数学等课标都增加了有关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如美术课标增设“中国书画”,内容涉及中国传统绘画、书法、篆刻等经典作品欣赏及传统画论,促进学生坚守中国文化立场,增强文化自信。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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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 教育看变化”中央媒体海南行报道集 |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一盘棋”思维打造教育新高地

针对少量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村委会、学校联控联保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强化家长法律责任,确保除因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的外,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小孩全部上学。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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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微征文获奖作品出炉!看看谁的文章最深得你心?快来投上你宝贵的一票吧

由于我比较高大,充当协助大家翻墙的跳板,最后终于轮到我了,当我翻上墙头的那一刻,对面的小伙伴伸着手向我召唤,我已经嗅到了外面自由的空气。正当我准备轻轻一跃的时候,脚底一打滑,重重的从墙上摔了下来。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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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有调整,省教育厅告诉你这些变化要知道!

1.从2016年秋季起始年级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未更改教材名称的年级继续沿用原“品德与社会”或“思想品德”名称。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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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 | 注意了!今年低于这个分数线的不能录取!

各学校录取考生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除外),省中招办将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并限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中招系统上进行录取,违规入读的也不予办理学籍。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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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海南学子 快戳!助学贷款的那些事儿

据了解,今年全国助学贷款预计将在26个省份为超过3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240亿元助学贷款支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高职)、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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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 终于来了!2017年中招第二批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

二、西南大学三亚中学(原三亚市第六中学)面向全省招生计划:520分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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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 | 一位父亲给刚入大学女儿的9个忠告!准大学生家长必读

下面这篇文章是一位父亲写给即将成为大学新生女儿的9个忠告,如果你也是准大学生家长,一定要看完这篇文章!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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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17级高一新生,你有一封信请查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必须参加的由省里组织的考试,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主要针对毕业要求,等级性考试主要体现甄别和选拔要求,是高考招生录取的一个依据之一。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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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落选考生福音!还可以修改志愿参加第一批次第二段录取

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均为我省“省一级学校”,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按标准评估认定后授牌,办学特色各异。建议高分考生选报时综合考虑、慎重选择。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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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了!2017海南中考第一批第一段录取分数线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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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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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围观!2017海南中考第一批第一段录取分数线公布!

注:面向海口市分数线由海口市教育局划定后另行公布。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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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考考生,明早8点记得来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平台查提前批录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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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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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啦!201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录取分数线还有这些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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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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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手猛料!201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公布

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国际班和中美合作实验班、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分数线预计明日(22日)公布。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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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 分数线什么时候公布?啥时候录取?答案都在这张表里!

注:本日程安排中,个别工作事项、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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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考的小伙伴们,省教育厅喊你来查成绩啦!!!

注:初二考生的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可向市县中招办和就读学校查询。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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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官微开通中考成绩查询渠道,还等什么?火速关注吧!

体育考试成绩以A、B、C、D、E、F六个等级划分,各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40—50分;B等35—39分;C等30—34分;D等25—29分;E等20—24分;F等0—19分。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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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 | 海南省教育厅@各地各校:请做好南海热带低压和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

按照刘赐贵书记的批示精神,将省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快报》转发给大家,特提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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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 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校历出炉!放假时间一目了然

那么本学期各学校怎么安排?寒暑假什么时间呢?快来看看这个学期的安排吧,也好提前规划安排假期的时间(具体详情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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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 严格资格审查 严防“高考移民”

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定于12月26日至30日进行。今天,省教育厅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