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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2020年14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首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一、湖南省永州市唐某元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方法违法捕捞并逃逸案7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渔政执法机构在湘江祁阳黄泥塘段查获唐某元、王某放等2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船进行捕捞,现场查扣并放归非法渔获物10余公斤,同时查扣电鱼船2艘、电鱼设备2套。唐某元等2人弃船逃逸。因唐某元等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渔政执法机构将案件相关证据资料移交公安机关。祁阳县公安局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唐某元、王某放抓捕归案,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二、重庆市江津区刘某、古某等团伙违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品案7月6日,重庆市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破获盘踞在重庆江津水域以刘某、古某为首的分工明确、“捕、运、销”一条龙产业链非法捕捞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扣押高速铝质快艇一艘,其他作案工具若干。经查,刘某、古某团伙为逃避打击,专门建造大功率快艇,安排专人盯梢公安、渔政及民间护渔组织动向。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三、四川省宜宾市唐某等团伙违法捕捞、收购、销售野生水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