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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一、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有关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加强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落实情况,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我市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扩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展现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三)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融合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工作动态。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以监管规则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优化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注重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申请起止时间等信息。以区县为单位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向辖区企业推送。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规定公示本地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并予公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增强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解读回应实际效果。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各级要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跟踪市场对相关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二)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公开。编制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三)推进行政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并将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开展IPV6升级改造,市级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地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做好政府公报赠阅发行工作。(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要采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四、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增强依申请办理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完善。(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政府要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标准目录编制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五、加强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含)以上政府办公厅(室)作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强化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并建立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二)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构建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要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开展全面自查,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政监管事项,提出要求并负责落实。(三)强化督查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部署的各项工作实施“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并不断优化第三方评估。(四)加强业务培训。要将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科学性、实效性,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附件: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济南政务来源:济南政府网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往期回顾1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来了2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在线新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3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4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