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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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普法 | 牵手,阳光下成长

为了进一步普及少年儿童的法治知识,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近日,路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工作人员走进多个社区,开展“牵手·阳光成长”公益普法活动。7月20日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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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巨献 | 以爱之光 指引迷途的星星

你脑海中的童年,是无忧无虑,是在爸妈的羽翼下勇敢长大,还是那个被迫淋雨的野孩子?当嘴里的棒棒糖变成香烟,手中的钢笔变成球棒,谁来为他们指引方向?《爱的传承》公益片献礼六一,让我们抬头看见那些失落的星星,用爱的引力,让每颗迷途之星再次闪亮。#点击观看#这个看着爸爸被带走的女孩,叫小希。爸爸犯事入狱后,妈妈也离开了,只剩下她和奶奶相依为命。“没有爸爸妈妈,她是个野孩子……”年幼的她,被同学们孤立,渐渐走上了歧途……当“坏小孩”有一些“坏念头”的时候他们,出现了!在他们的帮助与守护下,小希没有浑噩堕落,逐渐明媚,积极阳光。长大后的小希怎么样了?他们,又是谁?欢迎在短片中寻找答案……✦关于本片✦01“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本片的创作初衷。02片中“小希”幼年和少年时期的两位主演,分别由台州市路桥小学二年级学生杨柠萌和拍摄过《小戏骨·白蛇传》《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等知名影视剧,路桥启超中学的学生陶奕希饰演。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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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讲六做”进行时 | 走心讲、认真学,路桥检察在行动

“六讲六做”大宣讲为落实省委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要求,路桥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检察官们奔赴一线,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会精神主题宣讲活动,让全会精神深入人心,以实际行动争当“六讲六做”排头兵。01●11月29日,路桥区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勇向全体干警作了动员部署讲话。赵勇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区委部署要求,讲好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讲好新时代党的辉煌成就,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不断开辟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从党的光辉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赓续红色血脉,书写新时代检察荣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02●11月30日,路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勇在峰江街道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赵勇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两个百年”交接、“两种制度”交锋的重要时间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他结合个人学习体会,旁征博引,引经据典,从全会召开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等角度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03●11月29日晚,路桥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虹在路北街道银安社区进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04●11月30晚,路桥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苏在桐屿街道中后村进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05●12月6日,路桥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矫健在第一党支部进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06●12月10日,路桥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王华敏在峰江街道上蔡村进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走心讲、认真学、奋起做“六讲六做”进行时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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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检爱同行,呵护“少年的你”!

点击阅读03●重磅!11部门出台《实施意见》►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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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这是今年6.1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

六一前夕,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路桥区教育局开展“两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将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展板送进校园,让师生、家长第一时间了解新修订的“两法”知识。学法用法拥抱阳光守护成长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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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心向党·颂读百年 | 徐玲丽:红岩精神 永放光芒!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奋斗气壮山河。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对每一位检察干警来说,都是砥砺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的精神食粮。为了让党史学习教育真正“动”起来、“活”起来,路桥检察策划推出《检心向党·颂读百年》专栏,通过检察干警诵读党史、笔谈感受的形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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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跟着检察长走进“史上最牛创业团队”故事,汲取奋进力量!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是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从中我们一起探寻如何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从而在检察工作中办实事、开新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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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学思悟 | 聆听完赵检的精彩党课后,他们这样说……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路桥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统筹结合,多措并举,组织全体干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聆听讲座、参观考察、研讨交流等方式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为了巩固学习教育成果,路桥检察策划推出《学·思·悟》专栏,展示、分享全体干警在学习教育中的所思所悟,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心、走深、走实。本期:第六检察部——赵勇检察长党课学习心得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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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设计+标准化操作 | 让国标落地,专家学者纷纷热议点赞!

未成年人司法是保护性的系统工程,它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支持体系。路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政府、司法和社会资源融合,创建“党委政府主导、检察机关推动、职能部门联合、专业组织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观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司法社工,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和帮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和保护,落实“专人跟踪、全程观护、一案到底”。该项目于2018年4月被评为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实践项目。路桥区少年司法一体化项目总结会2020年8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正式启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总结了本地的实践情况,于近日联合路桥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等十个部门发布《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实施意见(试行)》,为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提供指引,促进司法工作和社会工作有效衔接,以期为司法工作借助社会力量提供样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会这则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实施意见》到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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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检察院招聘|来吧,做奔涌的后浪!

2020年台州市路桥区公开选调14名公务员公告或登录中国·路桥(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qiao.gov.cn/)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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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说》3:隐秘的角落与好奇的少年……

隐秘的角落暗藏着不易洞察的“毒蘑菇”它们外表光鲜亮丽、极具诱惑等待着好奇的少年伸手采摘……它们,就是站在“珍爱生命”对面的——毒品!新一期《未·检说》带你揭开这些“毒蘑菇”的真面目“你对毒品的了解有多少?”“你觉得身边会有人贩毒、吸毒吗?”点击本期视频看看身边的少年们怎么说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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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说》更新:涉案300多万!16岁少年从受害到入狱……

阅读微课全文)《未·检说》网络诈骗篇:(剧)“被告人吕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检:与法同行,守护成长!大家好,这里是《未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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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检察官们年年过六一

捐献爱心读书角”活动,用童心温暖童心。活动一经推出,就得到南官小学师生们的热情支持,短短一天内,便征集到400余本爱心图书。在启智学校成功设立“检校共建·微心愿读书角”,用行动传递关爱。活动海报
2020年6月1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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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说》首期: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点赞数统计截止时间:4月3日下午3点与法同行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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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战“疫” | 路桥检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协助辖区企业科学抗“疫”与平稳复产,做好抗疫期间“三服务”工作,路桥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带头,在做好主责主业之余,组织精干力量派驻企业,积极投身“战疫”一线,主动联系、精准帮扶、监督指导,与企业共渡难关。“员工住宿不是小事,我们必须安排好!”路桥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华岳连日来奔波在各个企业,“有问题解决问题,没问题做到更好”。浙江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是辖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自2月初以来,王华岳一直与该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传达防疫、复工等相关政策,协助做好防疫物资和复工准备工作。“预计首批返岗员工51人,已备有口罩2200个、手套2000双、消毒液160斤……”在王华岳的笔记本上,记录了一组数据。17日下午,王华岳在走访中得知该企业6名外来工人的住宿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在了解了具体问题后,先后联系了社区、公安等单位,最终将6名工人安顿在了具备防疫条件的某宾馆内,住宿问题得以解决。“企业复工、防疫,事情千头万绪,我们生怕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太感谢您的帮忙了!”该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说。今天,该企业已顺利复工。“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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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出台《防疫期间办理未检业务十项举措》

_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结合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的特殊性,路桥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防疫期间办理未检业务十项举措》。1摸排在办涉未刑事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开展以书面审查为主,可视情利用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审查期限等规定延迟讯问等接触性工作。因办案需要,必须在防疫期间讯问的,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实现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合适成年人三方连线,保障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落实到位;若确需当面讯问的,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2因办案需要,必须在防疫期间询问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采取远程询问的方式,按照询问证人、被害人的相关规定,并对远程询问过程予以技术保存。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适用本条例第一款的规定。3防疫期间,需要听取辩护人律师意见的,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服务大厅热线、办公电话联系、文件邮寄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工作联系;律师阅卷,提前与案件管理中心预约,提前刻录光盘,减少人与人接触。4防疫期间,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犯罪危害性大小、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等因素,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对于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5防疫期间,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及时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得因防控工作无故延长;不起诉决定通过视频连线远程宣布,严格做好身份核对工作,同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存档,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当事人。6防疫期间,对于在办的附条件不起诉人员的帮教考察工作,暂缓开展基地帮教模式,及时调整帮教内容,取消一切聚集性外出类帮教内容。案件承办人和司法社工及时通知、持续跟踪被帮教人员,采取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开展帮教工作,并告知防疫防控等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7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检察人员联合司法社工、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组建战疫群等线上综合服务,为因疫情需要咨询、倾诉、缓解心理压力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8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加大检察建议的监督力度,发现学校、教育机构等,存在违反有关停学停课等有关规定的,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立即监督落实整改。对于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侵害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提出涉未公益诉讼。9办案中发现涉案对象有感染或疑似等突发情况,实施临时隔离,并马上联系定点医院,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隔离移送工作,并向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0做好相关重大热点敏感案件报备工作。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热点敏感案件按照规定层报省院,确保办案质效。对遇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有发生感染、隔离观察等突发情况的,及时层报省院,并积极会同本地防疫部门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治疗工作。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2月7日_路桥未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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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一案一讲”警示宣讲走进路北街道

警示街道村居干部和广大群众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效果。(点击上图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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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道春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今日一审判决

12月29日上午,由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道春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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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微心愿”丨儿童节,检察官哥哥姐姐们又来赴约啦!

连续三年的6.1前夕,路检人都在抢名额做这件事……真正“手慢无”有木有!到底检察官们在“秒杀”什么呢?翻翻检察君的朋友圈找答案吧沈丹丹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