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先行段延长试通车时间的通告
鉴于2020年6月29日试通车以来,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先行段(绍诸高速鉴湖枢纽至镜岭互通)车辆通行总体安全、有序、顺畅,社会效应良好,为进一步增强沿线市民对杭绍台高速的体验,结合审批情况,经研究决定延长试通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时间安排试通车时间延长至2020年7月5日12时。二、试通车路段杭绍台高速公路平水南互通至新昌西互通路段,试通车路段暂不与其他高速公路互通。三、限行条件延长试通车期间只允许9座(含9座)以下小型非营运客车免费通行,禁止货车及9座以上的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行人、非机动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禁止上高速。四、注意事项(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通行的相关规定,确保公路安全、有序、畅通。(二)试通车期间,高速公路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其中隧道限速60公里/小时;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在高速公路上已设限速标志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厉打击超速、低速、违法停车、违法变道、逆行、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等公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不得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进行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四)因交通安全管理和公路、桥梁、隧道等维护,需要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职能部门将适时发布通告,请予以遵守。(五)对扰乱公共秩序,强行闯入收费站口,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金华段先行段(鉴湖枢纽-镜岭互通)正式通车收费运营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绍兴支队绍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浙江绍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往期回顾市交投集团助力绍兴“无废城市”建设“先锋领航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