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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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安徽考察调研

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安庆市、合肥市先后考察了桐城市六尺巷和合肥滨湖科学城,了解当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往期回顾
10月18日 上午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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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欢迎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的通知皖科外秘〔2024〕312号各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经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援藏援青工作部署和《“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科技研发,帮助受援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1.申报领域:根据西藏山南市错那、措美和浪卡子三县、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青海省6个藏族自治州等地需求,援藏项目围绕高原地区蔬菜、菌类等作物引种及高产栽培示范、牛奶精加工及产品研发等领域,援疆项目围绕瓜蒌种质资源筛选与产业化、核桃叶(青皮)饲料化开发利用、蔬菜大棚智能化和数字化平台研发等领域,援青项目围绕盐湖锂资源开发利用、虫草资源培育及高值化利用、牦牛藏羊异地育肥及多胎羊、野血牦牛繁育技术研究等领域。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1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2023年度研发投入须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3.申报单位须与受援地企事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须含知识产权专门条款。4.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5.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6.
10月11日 下午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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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召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10月9日上午,省科技厅召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省科技厅厅长赵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人才工作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等省有关部门及安徽大学等11家试点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详细介绍了我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特色,各试点单位重点围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分别作交流发言。赵明指出,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要充分认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科技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赵明强调,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牢牢把握“立新标”的改革目标,积极探索科技人才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同时,要坚持边改革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加强总结凝练,努力推出一批安徽实践样本,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往期回顾
10月11日 下午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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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劲松出席“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上当先锋”主题,介绍了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群、武海峰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1日 下午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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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5.33万元!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正在公示

关于《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的公示根据《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18号)、《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实施指南(试行)》(皖科高秘〔2023〕425号),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天。期间如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科技安全与监督诚信处:0551-626792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省科技厅人工智能处:0551-62653528。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附件:《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24年第一批拟政策兑现资金安排方案往期回顾
9月20日 下午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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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项!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正在公示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经组织申报、各依托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延续资助、杰青、优青、青年和面上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请各相关依托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提供省基金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实施省基金项目的时间,并及时登录科技大脑(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再次确认项目单位基本信息,重点核实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名称、法人证件类型和法人证件号码以及单位银行开户行、户名、账号等信息,确保无误。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拟立项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于9月23日前完成预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的预填写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工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0551-62655036;省科技厅科技安全与监督诚信处:0551-626792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邮政编码:230011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18日往期回顾
9月18日 下午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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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结果(附名单)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结果公告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评审工作已结束,共评审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43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63项。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将专业(学科)评审推荐的特等、一、二、三等奖项目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ah.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特此公告。联系方式: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综合评审结果名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14日往期回顾
9月14日 下午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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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梁言顺走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

梁言顺在走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时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王清宪唐良智参加7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梁言顺走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看望干部职工,听取意见建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三地一区”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对标对表、真抓实干,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有关活动。7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梁言顺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介绍。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梁言顺首先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与班子成员亲切交谈,在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听取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情况介绍,充分肯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他指出,学习好贯彻好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责,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聚焦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凝聚共识,谋深谋细我省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事项,着力运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7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梁言顺在省政府机关总值班室,详细了解值班值守、12345热线、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等平台运行情况。来到省政府机关,梁言顺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情况介绍,并走进总值班室,详细了解值班值守、12345热线、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等平台运行情况,充分肯定省政府各项工作特别是构建为企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等创新性做法。他强调,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省政府承担着抓落实的重要职责,要带头学深悟透,谋深谋实安徽改革“特色动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事项落地。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机遇,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救灾、风险防范、信访维稳等工作。要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拉高标杆、争创一流,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7月29日下午,省委书记梁言顺来到省政协机关,看望干部职工,听取意见建议。“岁月·荣光——安徽政协光辉历程”展览室里,一张张照片、一段段文字,记录着人民政协制度在安徽70多年的生动实践。梁言顺走进展览室,深入了解省政协的历史沿革和履职成果,充分肯定省政协在安徽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梁言顺说,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需要政协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持续加强委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紧扣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多建务实之言、多献改革良策,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改革正能量。往期回顾
7月30日 上午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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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6家!安徽省2024年第1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正在公示

关于安徽省2024年第1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24年第1批13396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7月12日 下午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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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结合,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支持科研人员聚焦“基础引领”“应用倒逼”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为我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二、基本要求(一)项目类型本次组织开展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1.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主要支持取得突出成绩的上一年度到期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鼓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学问题,以久久为功的精神挑战科学难题、攀登科技高峰,着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具备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水平领军人才。2.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3.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4.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才。5.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二)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第十三至二十条规定及申请通知要求。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2.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3.各类型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3年度到期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省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2013年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3)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和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4)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5)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5.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三)依托单位要求1.依托单位应当将提高项目申请质量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择优遴选,对所推荐项目的必要性、原创性进行审核,严把项目申请质量关。2.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3.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4.依托单位应当按要求完成项目推荐后,确认生成项目清单,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5.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6.依托单位应当和合作单位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须提交,项目立项后须随项目合同书一并提交。7.依托单位应当保障科研人员实施省基金项目的时间,要求博士后的聘用期限必须覆盖当年度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若无法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原则上不予推荐。8.依托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项目申请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四)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本人及参与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科研诚信承诺函”。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5.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6.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7.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8.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我省相关要求,遵从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五)经费管理要求1.省基金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试点,按照《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4〕75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制定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省科技厅完成制度备案和更新。三、工作安排(一)加强申报组织省基金通过依托单位组织实施,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青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面向全省依托单位申报,优青项目面向省属依托单位申报。本年度对杰青项目和优青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对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依托单位登录科技大脑系统,根据指标数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二)优化资助模式本年度试点实行“应用导向”“前沿导向”两类资助模式。前沿导向的基础研究,指选题源于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提出的前沿问题,旨在开展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指选题来源于重大应用研究中抽象出的理论问题,旨在凝练解决重大应用攻关亟需突破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难题。(三)优化申报流程1.请各依托单位按要求组织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2.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3.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从本年度起,项目申报时只需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后,由各依托单位按要求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要求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若材料不一致,则取消立项资格。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4.系统从2024年7月11日起开放项目申报,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5.系统于2024年8月12日17:30关闭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请各依托单位于2024年8月14日17:30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8月15日前将项目推荐函(一式两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230001)。四、联系方式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5370092、65370087、62655036材料寄送联系电话:0551-62999803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61619972024年7月10日往期回顾
7月10日 下午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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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附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召开处室工作谋划汇报会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编辑:徐琪责编:李环环审核:孙刚、凌岚、方太升技术支持: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6月27日 下午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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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征集开始啦!

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皖科社〔2022〕9号)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技术成果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节能减污降碳效果明显。2.技术水平国内先进,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3.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4.结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双碳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中,双碳领域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生物质能等)、工业降碳、建筑降碳、交通降碳、碳捕集利用、生态碳汇等;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等。5.鼓励已获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填报。(二)申报单位要求1.申报单位应在安徽省内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申报单位信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年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二、申报程序(一)组织填写。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附件2),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征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报送至推荐单位。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和市属及以下单位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属及以上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皖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二)汇总推荐。各市(县)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并填写《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3),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书、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三)成果发布。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评审,遴选发布一批先进技术成果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将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其熟化与工程化,并适时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择优推荐给国家及省有关部门。三、联系方式1.
6月27日 下午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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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名单

6月24日,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在京揭晓,共评选出250个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49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8项;国家技术发明奖6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5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39项,特等奖3项,一等奖16项,二等奖120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2人——著名的摄影测量与遥感学家、武汉大学李德仁院士,凝聚态物理领域著名科学家、清华大学薛其坤院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10人。202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李德仁
6月24日 下午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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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开展干部任前集体谈话

日前,省科技厅召开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厅党组书记吴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国阳主持会议,厅二级巡视员、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7名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吴劲松在讲话中指出,新提任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坚决扛起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努力为安徽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吴劲松强调,新提任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想大事抓大事成大事;要摸清底数、把握趋势,积极主动、锐意进取;要带好队伍、率先垂范,全力以赴、力争第一;要履行“一岗双责”,当好支部书记,廉洁自律、严以用权。李国阳指出,新岗位要有新气象,新提任干部要知责尽责、履责担责,以优异成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培养。会上,新任职干部一致表示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清正廉洁、踏实干事,努力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贡献、创造新业绩。往期回顾
6月18日 上午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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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部分专项到期项目验收工作开始啦~(附清单)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质量基础领域、标准化专项)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14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关于印发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科资〔2019〕33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和《关于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教〔2022〕2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23年12月31日到期,尚未验收、结题、终止、撤销、延期的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面上攻关质量基础领域、标准化专项)项目。二、验收安排(一)验收申请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6月13日前,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二)验收审核请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于6月17日前,审核验收材料并在线提交。(三)验收组织采取会议方式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参加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成果登记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年底前,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相关规程进行项目成果网上登记,并提交科技报告。三、验收材料(一)验收申请表(二)项目合同书盖章版复印件(三)项目总结包括对项目考核目标调整情况的说明(如无调整,此项可不写);合同指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及完成情况概述(对应任务书逐一、简要说明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创新性(说明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产品市场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情况)、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的评价;组织管理经验、产学研联合机制与模式等;存在问题及对策。(四)技术报告(科技报告)包括从解决关键技术角度,阐述研究方法、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技术信息;或围绕项目任务目标,阐述采取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实现途径和示范推广等相关信息。(五)经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收支决算报告等财务资料项目财务收支决算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资金收支情况、合作经费拨付情况、结余情况、应付未付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同时,提供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及经费拨款银行回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到账通知书、银行回单;主要购置设备清单、发票;承担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六)项目实施绩效材料包括标准成果及相关材料(制定标准清单、立项文件、报批稿或发布文件、发布稿;标准应用证明/应用示范报告等)、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专利证书等;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需由具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产品鉴定证书;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有关证明资料;项目产生的放大拉动指标相关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完税证明等);人才引进和培养相关证明材料。四、有关要求(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及时在线提交验收申请。(二)请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认真审核验收材料,做好项目承担单位业务咨询等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推进。(三)请各项目主持人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并按时参加会议验收会。PPT汇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会议验收会后30天内,根据专家意见对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验收材料上传。(五)根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规定,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视情给予项目撤销、终止处理。对存在验收资料不真实、挪用财政资金等严重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6月7日 下午 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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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任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5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覃卫国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中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明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查文彪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孙东海为安徽省商务厅厅长。决定免去:钱三雄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罗平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常业军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方旭的安徽省商务厅厅长职务。往期回顾
5月31日 上午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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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召开处室工作谋划汇报会

为确保省科技厅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扎实推进科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把全厅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5月24日下午,省科技厅召开处室工作谋划汇报会,听取机关各处室及部分直属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重点及落实举措。厅党组书记吴劲松主持会议并就汇报情况逐一点评,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吴劲松强调厅系统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一要强化全局意识和体系联动,做到“六个提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全局能力、提高统筹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战斗力、提高工作实效,努力做优秀的执行者、行动派和实干家。二要深化改革创新意识,持续推进“三转”。持续不断转职能、转作风、转观念,落实好省委科技委的部署要求,既做好科技厅的事,还要做好科技办的事,要尽快破除老思维,适应新形势,切实抓主抓重,高质量谋划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三要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实现“四个转变”。深入思考科技创新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到底发挥什么作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到底怎么深度融合?工作中,要从被动接单向主动设计转变、从抓小事向干大事转变、从单打独斗向一体化立体化作战转变、从主要依靠高校院所向主要依靠科技型企业转变,努力构建全省一盘棋的“大科技”格局,用实际行动和扎实举措为安徽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往期回顾
5月25日 上午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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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项!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正在公示

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公示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自然科学奖项目144项,技术发明奖项目16项,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692项。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和提名通知有关要求,对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的135项省自然科学奖项目、15项省技术发明奖项目以及611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ah.gov.cn/)公布。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91项不予受理,其中省自然科学奖
5月23日 下午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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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近日,省政府发布通知,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转变创新理念、工作重点、资源配置和工作机制,打破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顽瘴痼疾,驱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加快建设自立自强的科技强省提供强大支撑,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安徽力量。——突出企业主体。发挥企业创新动力强、企业家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准的优势,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倾斜,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主体。——强化产业创新。坚持围绕产业抓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卡点”“堵点”,推动科技和产业一体化。——坚持改革引领。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市场逻辑,改革科研项目立项、组织实施、评价和科技奖励等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动力强劲、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深化协同创新。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优势,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用户单位、金融及专业服务机构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加强对外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安徽集聚。到2027年,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创新生态居全国前列,涌现出一批全国著名的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形成省内企业竞相创新、省外创新资源竞相入皖的生动局面。——科技企业队伍日益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更加完善,科技领军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50家、180家、30000家、5000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研发投入85%左右源于企业,研发人员85%左右集中在企业,研发机构85%左右设在企业,发明专利85%左右出自企业,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得到有效解决,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80%以上。——科技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科技力量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协同创新更加紧密,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增强。二重点任务(一)壮大科技企业队伍。1.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培育招引一批核心技术突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实现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动态“全覆盖”,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建设行动。遴选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上市意愿强的科技企业,开展精准服务,提升企业科创属性。落实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推动企业规范化股改,登陆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强化上市辅导,推动企业入驻沪深北交易所安徽服务基地,纳入交易所重点辅导范围,“一企一策”制定上市辅导方案。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3.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聚焦新领域和新赛道,加大发掘拥有“独门绝技”“硬核科技”的独角兽(潜在)企业,建立独角兽(潜在)企业培育库,统筹项目、基金、人才、平台、场景等创新资源,“一企一策”精准服务。鼓励国内外投资机构、咨询机构、孵化器、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积极挖掘和培育独角兽(潜在)企业,并根据机构发挥的作用和成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责任单位:省税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互认机制,简化外地整体搬迁来皖高新技术企业落地程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定期通报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5.建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对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职称评审和人才层次认定。支持企业精准招引“高精尖”产业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实施“青年俊才”“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菁英学子”等计划,加大省级人才工程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对企业科技人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企业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合作+共享共用”方式,推广“星期天工程师”等模式,引进国内外优秀工程师。(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院士合作设立省院士工作站。(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支持企业建设“研发飞地”,在省外(海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省级备案认定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人才,享受在皖人才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6.支持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企业主导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原则上新获批的省产业创新平台80%以上由企业牵头组建,省按照规定统筹给予资金奖补、科研项目等支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建设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省内外相关优势高校院所,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升企业源头创新能力。完善科技研发“沿途下蛋”机制,建设前沿技术概念验证中心,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培育)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7.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无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持续推动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清零,运用科技创新券给予清零企业支持。编制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评价指南。完善省、市、县科技部门三级联动服务企业机制,加快推进清零“双无企业名单”制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8.推动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加大高校院所科学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以及科学数据、工程实验数据等向企业开放力度。探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企业买、社会用”共享共用机制。推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与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9.推动高校院所全方位支持融入企业创新。推动高校院所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强化产业创新,服务企业创新,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高校院所特别是理工类高校、院系、团队要围绕产业抓协同创新,从企业挖掘技术需求、凝练研究课题,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共建创新平台、共同培养人才。聚焦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优化调整省属高校学科学院、专业设置。省属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应增强技术需求管理职能,主动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探索建立理工类省属高校与市、县(市、区、开发区)结对创新机制,每所高校联系1—2个县(市、区、开发区),服务当地新兴产业发展。完善理工类教授职称评定标准,把服务企业实践及成效作为重要条件。强化高校季度创新“赛马”工作,相关结果作为支持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10.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在省外(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承担“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任务。优化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政策,招引国内外一流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人才团队来皖设立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省外来皖投资的企业,原则上按“两清零”要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通过“定向委托”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给予支持,引导在皖设立研发总部(中心)。打响安徽“双创汇”品牌,提升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影响力,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推动创新资源供需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11.打造“科大硅谷”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着力构建“全球校友组织+创新中心+创新单元”的全球化创新网络。完善“科大硅谷”市场化运营机制,提升运营主体专业化运营水平,持续拓展全球校友资源。以“异地孵化+本地注册”招引模式组建海内外创新中心。以“团队+基金+载体”模式建设创新单元,构建创新联合体与楼栋产业链。按照“平台公司+创新单元+服务合伙人+属地政府”四位一体创新服务体系,构建重点初创企业陪伴式成长模式。(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2.利用工业互联网耦合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羚羊等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上平台、专家智库聚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速数据汇集,提升平台创新资源耦合能力。推动企业“登云”建设虚拟研发机构,开展线上技术创新研发、线上对接、线上转化,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13.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商学院。高标准建设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优化科技产业组织学学科体系,科学精准设计具有鲜明实战导向的新型教培模式、跨界融合的新型课程体系,实施重点面向企业的“千人特训营”科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责任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合肥市人民政府)1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同创新作用。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省外企业家来皖设立异地商会,在皖承办全球性或全国性活动。支持在皖异地商会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龙头商会。支持组建异地皖籍企业家商会,鼓励全国各地皖籍企业家商会积极参与“双招双引”。探索引进科技类国际社会组织并在皖注册,助力产业技术创新。(责任单位:省民政厅)15.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保护运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审查“绿色通道”,缩短审查周期。推动企业牵头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导航,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省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建设,完善交易机制。支持在园区、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人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企业突破技术壁垒形成产品,遭遇进口同类产品短期大幅度降价的,由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相关部门可依法及时启动反倾销调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税务局、合肥海关)支持国有企业在招标采购项目中采取评定分离制度,优先采购“三首”等产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加大政府采购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国资委)三创新体制机制(一)改革科研项目立项机制。聚焦产业重大关键“卡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科研项目选题凝练机制,梳理“卡点”“堵点”难题,形成重大攻关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探索“以赛代评”立项评价模式。组建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吸纳企业家参与研究制定规划、计划、政策等。分行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来自企业专家占比不低于50%。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建立长周期重大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对阶段评价优秀的,给予接续稳定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二)改革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研项目,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将项目主导权赋予企业,构建由龙头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攻关机制。改革项目管理方式,强化“军令状”、责任书制度。赋予企业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三)改革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建立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的项目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由企业牵头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按照“下游考核上游、整机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原则,赋予应用企业对项目“里程碑”考核、绩效评价、结题验收的“否决权”。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后评价制度,在项目验收后3年内,不定期对成果应用情况进行评价。(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四)改革科技人员评价和激励机制。在有条件有需求的科技企业,探索开展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双万工程”(万名编制和万名高级岗位)试点。(责任单位:省委编办,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探索产业急需人才“校招企用”新模式,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高校任教,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双链融合专员”服务行动和“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打通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符合条件的工程硕博士人才可破格参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改革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机制。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重塑构建原始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等梯次布局的企业创新平台体系。改革建设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创新平台全周期培育机制,以“揭榜挂帅”“竞争赛马”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改革支持方式,建立财政资金、社会资本、专项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企业创新平台的分类、稳定支持,探索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一体化配置。改革评价机制,强化需求导向、绩效导向,建立“全流程、长周期、节点式”企业创新平台评价机制,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六)改革科技投入机制。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争全省财政科技资金80%左右投向企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出资比例不低于60%。高水平建设运营省天使基金群,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投资损失容错率最高可达80%。(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建设全国领先的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深入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推动“贷投批量联动”业务扩面增量,启动实施高成长性企业信贷融资支持计划。推广“技术流”“科创打分卡”等评价授信模式。(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安徽省分行)完善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建立省市联动科技保险补助机制。探索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金融机构依据积分开展信贷支持和股权投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七)改革科技奖励机制。构建企业广泛参与的科技奖励机制,发挥对企业创新争优的激励作用。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逐步加大对产业创新类成果奖励力度,按规定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中探索设立产业创新奖,对在产业创新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优化科技奖评审专家结构,产业创新类成果评审专家中企业专家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八)改革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省属重点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创新责任。建立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支持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每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20%左右的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予以加回。承担原创技术策源任务的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科研人员实施的现金激励,据实列入工资总额单独管理,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健全国有科技型和创新型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责任单位: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保障措施省委科技委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作为重要任务,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梳理科研项目、平台、人才、资金、奖励、评价、考核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订。定期召开全省科技奖励大会或科技创新大会,按规定对科技创新工作突出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县(市、区、开发区)和园区等进行激励。往期回顾
4月28日 上午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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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空探测全国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在中国科大举行

4月22日,深空探测全国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举行。深空探测重大专项总设计师吴艳华,深空探测实验室主任兼首席科学家吴伟仁院士、副主任黄方教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书记舒歌群、副校长周丛照等领导出席。吴伟仁、舒歌群共同为重点实验室揭牌。吴艳华指出,重点实验室是引领我国深空探测事业发展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要秉持开放、合作、共享理念,广泛开展国际合作,联合国内优势单位,全面支撑和深度参与国家深空探测重大工程任务论证立项和研制实施。吴伟仁指出,重点实验室应面向国家深空探测重大工程需求,聚焦深空技术、深空科学、深空资源和深空安全等研究领域,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学科和科教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前瞻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争取更多原创性研究成果。舒歌群指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精神,全力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优势,为我国深空探测事业培养和储备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提供前沿科技创新源头活水。深空探测全国重点实验室由深空探测实验室牵头,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共同筹建,作为相关领域首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已于2023年成功获批。往期回顾
4月25日 下午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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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开始啦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3日16:00前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网上填报(港澳台项目除外),2024年6月26日16:00前完成港澳台项目申报书的网上填报。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4月11日 下午 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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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征集开始啦

关于征集2024年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的通知省国资委,各市科技局,有关企业: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有关要求,从高校院所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在安徽境内注册的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设立“科技副总”岗位,约定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生活保障以及相应报酬。二、征集企业技术人才需求设立“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人才需求。技术需求主要包括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瓶颈、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当前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以及其它需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协助解决的技术问题;人才需求主要包括擅长技术领域、人才层次、工作单位等。三、有关要求各市科技局积极指导本地企业认真梳理“科技副总”技术人才需求,设立“科技副总”岗位,组织填写《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征集表》(附件1),汇总形成《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2),word版表格和盖章扫描件由各市科技局汇总后于4月26日(星期五)前反馈省科技厅电子邮箱(kjtrcc417@163.com),无需提供纸质件。联系人:科技人才服务处王瑛珏,0551-62655987附件:1.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征集表2.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2024年4月7日往期回顾
4月8日 下午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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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抢占“第二次量子革命”全球制高点

量子技术犹如星星之火,正在燎原。作为国内最早布局量子科技与产业的少数几个省份之一,“量子”已经成为安徽的一张名片,合肥也成为量子圈里的“网红”城市。作为新质生产力中未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量子技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两次提及,已成为前沿科技竞争的焦点。近年来,安徽全力打造量子科技、产业“双高地”,前瞻布局量子产业,一系列面向量子产业的新成果、新动能不断涌现。创新引领
4月1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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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聚焦我省科技攻关零基预算改革

2023年,我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整合多部门科技攻关资金,设立10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支持全省科技攻关。近日,新华网、安徽日报、安徽新闻联播、全省新闻联播、中安在线、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安徽商报等媒体纷纷对我省科技攻关零基预算改革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新华网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安徽日报我省设立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安徽日报视频号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安徽新闻联播科技攻关零基预算改革:让“真金白银”激起更大创新浪花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全省新闻联播安徽零基预算改革让“真金白银”激起更大创新浪花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中安在线安徽省设立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我省设立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安徽商报专项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我省零基预算改革支撑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往期回顾
3月28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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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对科技创新进行顶层谋划和系统部署,提出了一系列事关科技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论断,为做好新时期科技创新税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将支持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出台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税费政策举措,逐步形成了一套涵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多税种、全流程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较好满足了新时期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各类创新主体,财政部商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按照科技创新活动环节,从创业投资、研究与试验开发、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全产业链等方面对政策进行了分类,并详细列明了每项优惠的政策类型、涉及税种、优惠内容、享受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时点、申报方式、办理材料、政策依据等内容。此外,为便利纳税人对照适用,本书一并附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矩阵表,力求为纳税人提供菜单式和一站式服务,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目录第一部分
3月13日 上午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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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书记:让科技工作者“名利双收”

一省围绕专项工作召开的会议,何以成为热点?“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在2月26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科技创新大会上,安徽省委书记韩俊开宗明义。这场会议之所以引发关注,一方面在于科技创新是安徽的“金字招牌”,是安徽争先进位的关键动能;另一方面,通过会议,能够一窥今后安徽如何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进而发挥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图片来源:安徽日报01“金字招牌”有多亮?科技创新是安徽的“金字招牌”。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作为最早获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之一的安徽,在建设“国之重器”、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等方面的成绩有目共睹。今年的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23年以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功能持续增强,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合肥先进光源开工建设,深空探测实验室实质化运行……”据悉,安徽区域创新能力跃升至全国第7位,连续11年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科创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是安徽科创的一大特征。记者注意到,在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下,当地十大新兴产业全面发力。2023年,集成电路产量增长1倍以上,柔性显示产业产值增长1.9倍,装备制造产业营收突破万亿元,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5200亿元。汽车是安徽的首位产业。过去一年,得益于科创加持,安徽汽车产量249.1万辆、增长48.1%,产量位居全国前茅;新能源汽车产量86.8万辆、增长60.5%。两者的深度融合,还体现在2023年全省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9600家左右、总数超2.7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200家左右、总数超1.9万家;上市皖企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接近四分之三。创新一子落,发展满盘活。“深度融合”最终作用于经济发展。去年,安徽GDP增长5.8%,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并列长三角第二位,位居中部六省第二。“总的来说,我省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新质生产力快速壮大,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全面起势,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前列。”韩俊概括道,安徽在全国创新版图中占据了重要一席之地。02“六个聚力突破”创新实绩亮眼、成效显著,但安徽没有、也不能松懈。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区域间的科技竞争也日趋激烈,“皖高峰工作室”梳理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后发现,绝大多数省份对科技创新着墨颇多,并提出一系列“新打法”。这意味着科技创新工作,“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从另一个维度来看,安徽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尤为必要。“我们要把安徽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韩俊进一步说,要让科技创新成为安徽厚积薄发“最坚实的底座”、动能强劲“最有力的支撑”、大有可为“最可靠的保障”,更好发挥经济增长极、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为此,他提出,要在六个方面“聚力突破”。
2月27日 上午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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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截止时间是......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52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我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二、申报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请1.
2月20日 下午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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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特写:心系桑梓话乡情 科技赋能谋发展

李家洋我们(安徽)粮食生产(占)全国的6%左右,我们人口只占全国的4.3%左右,那这个数字就清晰地告诉(我们),安徽省在农业粮食产量方面的重大贡献和它的地位。△中国工程院
2月3日 上午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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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京院士座谈会举行

心系桑梓话乡情,科技赋能谋发展。2月2日上午,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安徽省在京院士座谈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举行。省领导和在京皖籍院士、在皖学习或工作过的在京院士共话乡情乡谊、共商兴皖强省大计。往期回顾
2月2日 下午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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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开始啦!事关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4〕22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为确保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监管到位,用出实效,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工作范围(一)对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对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中部分项目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价。二、评价工作依据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要求,以《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和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开展评价。三、评价工作步骤(一)自查自评阶段。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评,填写《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22日下班前报送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仔细对照《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清单》(附件3),根据所辖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表撰写《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汇总填写《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连同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表,确保项目材料一一对应,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24日前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相关材料,电子邮箱地址:151696330@qq.com。(二)现场调查阶段。委托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相关技术及管理专家,抽取部分项目开展实地调查,通过问询、访谈、查验等方式核查项目实施情况。(三)综合评价阶段。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组,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和现场调查获取的信息,开展综合评议,形成《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四)报送自评报告。按照科技部、财政部要求,依据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起草《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报送科技部、财政部。(五)总结阶段。评价工作小组对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谋划2024年度中央引导资金实施工作。四、评价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中央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省科技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基础研究处、创新基地建设处、科技合作处、推进发展处、社会发展科技处、高新技术处、农村科技处、科技人才服务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资管处,委托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承担具体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遴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第三方评价。(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资金投入和使用、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三)严格依规办事。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如实反映项目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四)加强指导监督。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科技部、财政部对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抽查工作。五、业务联系方式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赵婧
1月19日 下午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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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这些单位拟认定为第二批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关于第二批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拟认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普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皖科智﹝2021﹞12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认定第二批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9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进行反映。所提意见要真实客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科技人才服务处
1月15日 下午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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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两年!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启动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各试点单位: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深入落实人才兴皖工程,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现将《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请各试点单位抓紧编制试点实施方案,于2024年3月27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联系人:吴芳、王瑛珏,0551-62657061、62655987。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决策部署,参照《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55号),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以建设新时代人才强省为目标,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推进人才兴皖工程,聚焦“四个面向”,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励各类科技人才潜心从事科学研究,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试点范围试点单位: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深空探测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试点期限:2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三试点任务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进行分类,开展分类评价,从评价导向、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一)评价导向1.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1)对承担国家、省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突出国家使命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重大科研项目“里程碑”节点考核。(2)对基础研究类人才,突出原创和价值导向,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高质量论文代表作或国内、国际公认的重大成果,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突出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导向,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与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应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不得将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申请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4)对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突出农业、卫生等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与效果。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支撑性工作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评价指标。2.根据各类科技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的不同、创新价值和实际贡献的不同,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指标权重,具体权重由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二)评价主体3.发挥政府在人才评价中的引导作用。减少政府对科技人才评价的行政干预,强化政府在人才评价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方面职能。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相关权限,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不断优化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评价主体信用评级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之间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形成不同单位之间人才层次互认机制。4.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自行确定评价标准和方式(国家和省有规定的除外),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持续改进和完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绩效考核、表彰奖励、中长期激励等单位内部人才评价相关规章制度,使人才发展与单位使命更好协调统一。5.有效发挥市场和社会评价机制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作用,加强科技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度。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取得的代表性成果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参考。(三)评价方式6.创新和丰富人才评价方式,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服务测评、大数据分析等不同方式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1)对承担国家、省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持续完善科研任务及成果为导向的评价方式,坚持“谁委托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充分听取国家、省重大攻关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的意见。(2)对基础研究类人才,采取同行评议为主的评价方式,探索按比例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采取市场评价为主,市场、用户、专家等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4)对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以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评价为主,建立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7.科学设置科技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科技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对承担重大项目人才,以项目契约周期为人才评价周期;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健全低频次、长周期的人才评价机制。8.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对于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可以单独组织评价,赋予团队更多人才评价自主权。9.探索构建人才积分评价制。对不同科技人才进行多维画像,将人才的科研诚信、学术能力、综合表现、创新贡献等因素,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等加权折合成多维人才评价积分形式体现。把横向课题、纵向课题同等对待核算积分,以绩效和贡献论英雄。(四)评价结果应用10.加强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推动人才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紧密衔接。对在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团队,在平台和学科建设,研究生和进人指标配置,项目、奖励和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从事基础研究并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原创性突破成果的,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高危岗位等工作的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予以政策性倾斜。11.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在各类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完善在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推动学术头衔、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1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探索建立与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相匹配的科技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制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对于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达到一定数额或以技术成果入股成立公司且收益良好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13.探索实行青年科技人才举荐制。鼓励试点单位通过战略科学家等顶尖人才,举荐优秀青年人才担领重要岗位、承担重大任务。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单”,支持其组建科研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四保障措施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深入开展人才工作中“唯帽子”问题治理,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试点措施落实到位。省科技厅牵头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项目评选中破除“四唯”倾向。持续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实行与其主体特征相适应的管理机制;持续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在皖单位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科技领军人才库,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支持。省教育厅牵头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坚持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价,根据不同类型高校特点,指导高校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省财政厅牵头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探索更加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创新“直通车”“绿色通道”等评价机制,分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支持试点省属单位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有条件的试点省属单位自主引进人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试点省属单位在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上给予倾斜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组建高级职称评审机构,在有利于产业推动和单位发展的主体系列(专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支持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构建符合科研人员特点的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性收入的薪酬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构建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确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岗位人才评价重点,探索基于病例备案数据的大数据评价方式,引导医疗卫生人才提升技术能力,服务人民健康。省国资委牵头推动省属企业构建以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为导向的复合型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人才从事技术研发类型或岗位类型分类设定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等。五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省科技厅作为改革试点牵头单位,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部门,联合推进试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推动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强化主体责任。各试点单位为主体责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行业特点和使命宗旨,突出主责主业,分行业或分类别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参照《安徽省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核心指标参考表》(见附件),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适应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难以用本方案中四类科技人才界定、交叉从事多种类型科技活动的人才,可归为综合类科技人才单列,由试点单位统筹各类型科技活动的评价标准,综合确定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应于本方案印发后3个月内报送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三)强化协同联动。各主管部门要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组织指导、督促所属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评价试点改革工作,把试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试点单位有关工作报告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负责做好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四)强化督促调度。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全程督导机制,通过专题会议、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推进和效果评估,建立“月跟进、季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交流工作经验,把握正确方向,协调解决难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强化成果推广。省科技厅适时组织开展试点经验交流,做到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及时宣传推广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试点过程中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切实提升科技人才获得感和幸福感。往期回顾
1月10日 下午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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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安徽省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正在公示!

安徽省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经省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推荐,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咨询,现将安徽省拟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共11项,其中自然科学奖2项、技术发明奖1项、科技进步奖8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657920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邮政编码:230091附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安徽省拟提名项目安徽省科技厅
1月8日 下午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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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文印发!在这些单位开展试点

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借鉴前期相关试点成效和经验,制定了《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1月2日 上午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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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启动!

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提名单位、专家: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名方式及要求(一)提名方式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即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省科学技术奖。1.专家提名。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4)2012年(含)以后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此类专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家提名必须由2名专家联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省科技奖限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超过1人。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2.单位提名。由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为单位提名,具体指:(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人民政府;(2)省直有关部门;(3)高等学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4)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组织)。(二)提名要求省科技奖提名应当紧紧围绕“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的目标,提名我省在科学研究、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中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成果评价导向,全面准确考查提名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特别要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科技产业一体化,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要聚焦我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影响力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以及高精尖特企业,主动调研、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帮助做好提名成果项目的凝练。加大对开展高质量重大科技攻关活动、高效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提名力度。各提名单位要完善提名遴选机制,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提名前应当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审核后择优提名。各提名者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查机制,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以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前置审查。各提名者、申报人所在单位除了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长期从事科技创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3.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量不限,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境外人员(组织)。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根据《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重大科技成就奖:应突出被提名人的重大科技成就、对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对知识与创新的传承,具有新时代科学家、企业家精神,广泛的社会影响力。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三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5.外国人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6.列入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学类项目,凡未列入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的自选项目,需提交单位立项依据及结题验收报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8.2022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3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9.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10.正在申报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安徽省内注册的单位。12.提名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安徽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三、提名程序(一)提名资格确认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1,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单位提名的,应符合“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相应类型。首次开展提名工作的单位,需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纸质盖章原件),提交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重大专项处。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名资格。(二)提名需求申请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提名原则,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单位提名前,应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提名项目(人选)需求,申请格式见附件2,电邮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名称”。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向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申请截至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三)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备查,无需上传。四、提名书填写要求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专家)按照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完成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可于2024年1月15日起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中午12:00。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水印版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1.专家提名的,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请勿另加封面,由责任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2.单位提名的,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发函要求为:各市、省直管县等提名单位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发文;省直有关单位、高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等提名单位应是单位发文。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格式见附件4),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由提名单位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六、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地点2024年2月20日至21日,逾期不予受理。提名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一)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57920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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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家!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公布

关于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关于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40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厅会议研究以及立项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建设“现代分析与离散结构”等6家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现公布(见附件1)。请组织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相应《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按照“打造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和人才高地”总体要求,编制《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件2),着力加强支持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基础学科发展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有利于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大胆探索的制度,形成敢为人先、甘为人梯、团队合作、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请各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认真编制《任务书》,经依托单位可行性论证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审核后,于2024年1月8日—2月29日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任务书》纸质版,请于“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经审核通过后的正式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1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基础处:0551-64696835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0551-65370087,0551-65370092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省科技厅网络支持:0551-62654951附件:1.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2.《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2023年12月26日(△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往期回顾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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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3年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经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何勇等24位同志通过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张志辉等72位同志通过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王贺1位同志通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详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进行反映。所提意见要真实客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科技人才服务处电话:0551-62655987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电话:0551-62659203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附件:2023年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4日往期回顾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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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我省公布首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关于认定首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69号)要求,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各市审核推荐、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现场核查、诚信审查以及会议审议等程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等11家新型研发机构符合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现予以认定公布。各地应结合实际,加强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给予必要支持。省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优先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产业化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新认定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要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产业一体化,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界、全球创新资源与安徽链接的桥梁作用,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附件:首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名单2023年12月1日往期回顾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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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3年安徽省研发投入百强企业和研发强度百强企业名单新鲜出炉

关于发布安徽省研发投入和研发强度“双百强”企业名单的公告依据2022年度研发投入和研发强度等指标情况,现将2023年安徽省研发投入百强企业和研发强度百强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件:1.2023年安徽省研发投入百强企业榜单2.2023年安徽省研发强度百强企业榜单安徽省科技厅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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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公布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我省2023年第一批427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的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服务,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附件:安徽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安徽省科技厅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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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附名单)

经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朱利广等219位同志通过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刘亚敏等116位同志通过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蔡海建等5位同志通过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陈术术等11位同志通过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进行反映。所提意见要真实客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方式:科技人才服务处电话:0551-62655987政策法规与监督处电话:0551-62659203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附件:2023年省科技厅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1月22日往期回顾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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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创新指数新鲜出炉!这些市位列全省前10!

日前,安徽省2022年科技创新指数新鲜出炉,全省科技创新指数达到165.9,较上年提高17.4,继续保持上升势头,显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静态看4个市创新指数超全省平均水平,合肥继续位居全省第一。4个市分别是: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其中,合肥市以420.1遥遥领先,继续位居全省第一。作为全省科技创新的排头兵,近年来,合肥市坚持“四个面向”,依托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大硅谷等重大平台,持续巩固创新优势。同时,合肥建立“科创出题,金融答题”工作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全市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推动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我们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才政策前置,为大众集团在华研发中心量身定制人才政策,保障其顺利在肥落户,未来将汇聚3000多名海内外高端研发人才。”合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动态看8个市位次有变化。位次上升较大的是池州市和安庆市,分别上升3位和2位。池州市坚持将创新主体培育作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牛鼻子”来抓,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一企一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三季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增长27.6%和106.9%,增速居全省第2位和第4位。2022年全市研发投入增长25.9%,增幅居全省第1位。从指数上升幅度看芜湖市科技创新指数上升最大。与上年相比,2022年芜湖市、合肥市、池州市等3个市指数上升超过30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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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专题培训班成功举办

刚刚!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在合肥开幕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编辑:刘晓婷责编:李环环审核:孙刚、凌岚、方太升技术支持: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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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省”之首:安徽为什么行?

我们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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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企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分担企业科研经营风险,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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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安徽厚积科技创新之力

主动作为、大胆突破,把握机遇、创造机遇让发展优势更大、发展动力更足“最近参观从早上一直排到晚上,满满当当!”笔者来到位于安徽合肥的科大讯飞公司,刚走进人工智能体验馆,就听到工作人员如此介绍。这样的感慨,折射出人们了解人工智能的热情,也从一个侧面展现了现代科技的魅力。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必须抢抓机遇、塑造优势。这是科大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的时间线:今年5月6日,首次发布;6月9日,推出开放式知识问答,多轮对话能力再升级,数字能力再升级;8月15日,突破代码能力,多模态交互再升级。为什么讯飞星火能在短时间内连续、快速迭代?参观过程中,笔者尝试寻找答案:这既得益于国内算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也离不开科学的统筹管理。简而言之,在自主创新的路上,“硬实力”叠加“巧方法”是制胜关键。于企业而言,产品的快速更新迭代,依靠的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即“硬实力”。如今,在科技创新的竞技赛道,只有在特定领域实现“定点爆破”,才有可能在前沿领域实现“弯道超车”。科技创新需要一定的积淀。通过“巧方法”形成鼓励、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集聚各方面的创新资源,才能厚积薄发、掌握主动。跳出企业,看产业链,道理也是如此。巢湖之畔,合肥加速建设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国之重器”;科学岛上,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多个大型实验平台着力开展科研攻坚,成果频出;蔚来汽车的生产车间,机械手臂运转不停,一辆辆智能汽车整装下线……从科研院所到科创企业,行走在江淮大地,笔者深感这里四处迸发着创新创造的活力,正在为发展能级之变、位势之变蓄力。这背后依然还是这道“叠加题”。为什么在合肥,为什么是安徽?当科技“星火”日益呈现“燎原”之势,人们心头难免有此疑问。仔细推究,安徽集聚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大讯飞等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实力雄厚,创新人才活跃,一张张“硬实力”底牌为创新厚植了优势。独木不成林,把创新要素集聚只是第一步,要让它们产生化学反应,释放乘数效应,就需要政府使用“巧方法”:种子基金护航,扶早、扶小、扶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贷投批量联动”,缓解中小科创企业融资难;简化注册、引才激励等组合拳,让企业无后顾之忧。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有形之手”有抓手、能放手、帮把手,强化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势能加快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从企业看行业、从城市看省域,再从省域看全国,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及其新兴业态的快速成长,让人们更加坚信,创新驱动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无论是进一步夯实创新的基础,还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培育新兴产业,都需要对标世界一流,加强前沿探索和前瞻布局,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放眼未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安徽,有条件、有能力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汇聚了更多“创新组团”的长三角区域,也必能依靠创新实现内涵型增长。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中投子布局,就是要主动作为、大胆突破,把握机遇、创造机遇,让发展优势更大、发展动力更足。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一路向前,尤须自立自强、奋勇争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往期回顾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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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关于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的若干政策

刚刚!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在合肥开幕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编辑:刘晓婷责编:李环环审核:孙刚、凌岚、方太升技术支持: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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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地〔2023〕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39号)要求,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各市审核推荐、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并经厅务会议审议等程序,形成首批拟认定355家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书面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特此公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联系电话:0551-62616083,0551-65145309监督电话:0551-62676061,0551-62659375附件:首批拟认定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名单.doc2023年10月8日往期回顾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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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在合肥开幕

9月20日上午,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在合肥开幕。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致辞并宣布大会开幕。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韩俊致辞。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主持开幕式。全球中小企业联盟全球主席克里斯蒂安•武尔夫,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林瑞良,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贝瑞德,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晓仑发表致辞或视频致辞。今天上午的开幕式上,将发布“2023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安徽制造业领域在国内外领先的新技术、新产品。还将举行重大项目签约,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进一步共同推进中国声谷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主旨演讲环节,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名誉主席、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周济,美国科学院院士、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乔治•斯穆特,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创始人、首席执行官余凯,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魏少军,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将发表演讲。本次大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全国工商联、全国对外友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全球中小企业联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智造世界·创造美好”为主题,计划举办开幕式暨主旨论坛、专题活动、专业化论坛等60场重要活动,设立8万平方米展览,集中展示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致力打造安徽乃至全国标志性、引领性、高能级的开放合作平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盛会。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观看直播↓往期回顾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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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成功组建首批九家省产业创新研究院 打造引领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战略科技力量

为强化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今年以来,省科技厅深入研究重塑构建以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为引领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并于近日成功组建首批9家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一是开展顶层谋划制定出台《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紧扣全省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创新共性服务、重大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端人才引育集聚、对外开放合作交流等为主要任务,将产研院打造成为集科技成果研发中试转化孵化为一体的“体系化、任务型、市场化、开放式”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标杆、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样板、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的重要后备力量。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产研院聚焦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龙头(骨干)企业或名校名院名所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整合创新资源,共同“揭榜”组建。首批组建的9家产研院分布于新能源汽车集成技术、铜产业链绿色发展、先进功能膜材料、先进光电子材料及系统、数字健康、精密科学仪器、数字文化、现代中药、空天信息等领域,力争未来五年达到100家左右,成为支撑引领全省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三是加大政策支持产研院采取省市联动、以市为主方式建设,以组建单位和市县投入为主,省财政依据其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给予支持。对以“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竞争赛马”等方式牵头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产研院给予优先支持,并给予其省科技攻坚计划等单独申报资格。支持产研院参与科技和产业规划及项目指南编制。赋予产研院“自主荐才权”,省有关科技人才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引进或组建的产研院,省市可通过“一院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共同给予支持。四是坚持绩效导向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对攻克产业(行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和研制重大创新产品、征集并成功解决行业技术需求、“四技”收入比例、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研发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等方面贡献突出的,或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与攻关任务并取得重大突破的、获批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的产研院,将作为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享受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摘牌。首批立项组建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名单往期回顾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