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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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
致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的一封信广大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朋友们:大家好!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高速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非标电动自行车暗藏诸多危险因素,如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为此,请您知晓以下相关内容:(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二)参与对象:已经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车牌颜色为黄色或白色,标注有“临海防盗备案号”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三)活动商家:各临时回收代办点。可登录“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选择临海,查看商家名单。(文后附各镇街回收代办点名单)(四)优惠举措:通过“浙江e行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旧车辆回收、运营商优惠活动、保险让利等优惠内容,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实际优惠额度以在销售门店置换时兑现为准。✦车主端操作说明✦!特别提醒:购置新电动自行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建议购买保险;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请您积极参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并祝一路平安!临海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2022年4月22日问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电动自行车符合以下规范: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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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临海正式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市
喜报!临海市正式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市10月29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发文,命名包括临海市在内的44个县(市、区)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6年6月,临海市启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征程,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工作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餐饮“双痕迹”、食安“共保体”、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等工作全省领先、亮点纷呈,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省级食品安全市现场验收组考评后充分肯定:临海的创建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部门监管齐心戮力、基层建设扎实竭力、亮点工作纷呈给力,达到了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的预期目标,创建工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创食品安全城做幸福临海人获得“浙江省食品安全市”这份殊荣,对我们而言,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今后,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努力为广大人民打造一个吃得放心、享受安心的食品安全城。一是一如既往地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四个最严”、“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推动食品安全建设,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二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着力建设“科学、法治、专业、高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网络建设,强化全环节监管,探索全程追溯,坚持行刑衔接,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破解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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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的这些年货安不安全?“你点我检”帮您测一测~
这一到年底啊就心心念的盼着过年可是今年的春节那叫一个晚啊小编天天拿着日历算着放假时间毕竟过年,回家这样温暖的词汇在吃货如小编的眼中大概远不止字面意思上那么简单它至少代表了...核桃,瓜子,开心果、腰果花生、松子、葡萄干、糖果饼干、鸡、鸭、鱼、肉@#¥....so你小时候的年货都有哪些?现在你都买哪些年货?你希望哪些年货被抽检呢?跟着小编走上街头听听市民们怎么说吧~抽检为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1月2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媒体记者共同参与年货“你点我检”活动,共筑年货食品安全防线。根据采访我们选了以下这些年货进行抽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先后来到下桥批发市场、后塘路农贸市场、第二中心菜场、望洋路炒米糖摊等地,随机挑选了炒米糖、蛋卷等现制点心,瓜子、花生、开心果、核桃等炒货,番薯干、牛肉干、鱼片、鱿鱼丝、腊肠、虾干等干货共13个批次样品,送往临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本次检测主要包括甜蜜素、糖精钠、二氧化硫、山梨酸、苯甲酸、铅等项目检测结果会在近日公布哦~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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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螺当心“夺命螺” 临海连查5起“织纹螺”刑事案件
织纹螺是国家禁止采捕、加工、销售、食用的有毒水产。经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吃一颗织纹螺就有可能丧命,但一些经营户仍在偷卖织纹螺。近日,临海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织纹螺”大排查行动,共查获案件5起,移送公安5起,当晚刑拘6人。明确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农贸市场举办方应当履行查验、报告等义务。加大清查力度通过对农贸市场、餐饮店开展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临海市场监管局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对排摸出来的经销点成功收网。同时在打击违法餐饮店的基础上,该局顺藤摸瓜,捣毁了一家织纹螺的批发大户,成功查处并移送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6人。提升宣传力度临海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消保委,利用市场和消费维权监督站贴近广大消费者的优势,在市场公告栏及消费维权监督站张贴公告和织纹螺的图片,告知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织纹螺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织纹螺中毒的预防和处理知识。市监君温馨提示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小黄螺、甲锥螺。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厣约指甲盖大小。织纹螺含有河豚毒素,一般的烹调温度很难将其破坏。河豚毒素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织纹螺每年春夏季毒性更大,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严重者会致命。请广大市民切勿采捕、食用织纹螺。如发现不法商贩经销织纹螺,请及时向市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85302189。文/图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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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泡水门”的真相来了
高某是外地收购商,通过这种方法保鲜也是他从其他地方学来的,想在杨梅上尝试一下。当看到网络传播这个视频的时候,临海当地种杨梅的小伙伴都惊呆了。本地杨梅没有这样的操作经验。
201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