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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面向全国选聘中学校长!

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我县中学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巨鹿县各中学校长。一、选聘岗位巨鹿中学、巨鹿二中、巨鹿五中、巨鹿县实验中学校长各一名,共四名。其中,巨鹿中学校长面向全国选聘,其余校长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聘。二、选聘条件(一)巨鹿中学校长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务实,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2、热爱学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5、在普通高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本人任职学校办学成绩突出,在省辖市范围内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任职期间学校或本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专著,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结题。6、具有省一级甲等、省级示范性高中或同类别省级重点高中校长任职经历或具有上述类别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领航工程”、“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专家”、“名(优秀)校长”荣誉(或相当称号)、特级校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其它中学校长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4、具有本科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现任市内乡镇以上中小学校、校区(学区)校长,副校长或县(市、区)教育局和县一中、二中副股级以上干部需任职两年以上。5、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1、因违法违纪曾经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2、曾经接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列为失信对象人员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人员。4、因师德师风失范受到处理或因失职发生校园责任事故受到处理的。5、其他影响选聘情形的。三、选聘程序(一)报名、资格审查1、报名巨鹿中学校长,需提交:个人自荐报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正职和副职)、个人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学校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学校获得市级以上各项奖励及荣誉)、本人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专著(含报刊封面及个人论著页)、本人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5日报名邮箱:jljyjrsg@126.com联系电话:0319—4326038,4326060联系人:陈老师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