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中小学校133名;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1名;襄汾县人防指挥保障中心1名;襄汾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1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五)年龄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其它事项: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4.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6.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8.报考教科局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它要求: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9.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襄汾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主管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3.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相应岗位。其他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经核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