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持续时间:35天现金支出:7000元(公司注册地址5500、域名500、云资源1000)团队:1人(包办前后端+运维)结果:失败(3000注册用户,DAU个位数)严格来说这不算一次经过周密计划的正式创业,更像一个周末项目。因为我处于失业状态,所以变成了一个全职的事情。出发点是基于对个人创作者领域的一些观察和思考。我有一个有些理想主义的愿景:人应该可以通过自己的创造力,获得比较体面的生活。对于一些个体,这种创造力释放的过程是让他开心的,产出的结果对另一些人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可能是精神愉悦、效率提升、知识获得等。这种价值可以通过经济系统变成收益,以维持这个过程的持续性。比如写小说的、画画的、视频创作者、程序员,他们可以通过个人或非常小规模的团队,创造出有价值的作品。事实上,这些人现在就存在。比如B站UP主、抖音短视频创作者、知识星球上卖投资理财知识的、卖编程课的。微信公众号、B站、抖音、快手都是面向创作者的平台。但真实的现状是绝大部分创作者的收益只能说惨淡,马太效应非常明显。以B站为例,UP主的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B站官方的流量激励计划、用户打赏和商业广告。根据B站21年财报显示,220万UP主,能够享受创作激励计划的只有38万。千万粉丝的罗翔曾经把他全年的流量激励计划获得的收入捐了出来,作为非常头部的UP主,他的流量激励计划收入也仅有25万。绝大部分UP主是无法通过流量激励获得收入的。用户打赏更是凄惨。广告俗称恰饭,是头部UP主变现的主要方式。头部UP主靠商业广告带来的收入可以做到百万以上,极少数能够做到千万。即使有流量,根据内容不同,其实差异也很大。时尚区、生活区的头部UP主一条广告报价可以到60万以上,而鬼畜区虽然流量巨大,但商业化极其困难。广告是品牌和UP主直接合作的,并不是B站通过流量分发产生的广告投放。这就意味着,在某个粉丝数量之下的UP主,是完全没有可能接到广告的。广告收入的分布和粉丝数并不是某种线性关系。所以B站UP主的收入就取决于是否能接到广告,即使你流量还可以,所取得的的收入可能也只能吃泡面。绝大部分UP主是在用爱发电。视频内容创作者主要有UGC、PUGC、PGC/OGV,不管B站还抖音,目前90%以上的内容其实都是PUGC产生的,基于算法分发流量,在专业团队面前,普通人分享美好生活是可以的,但是不要期望有人能看到你的美好生活,并为你的美好生活买单。就视频创作者来说,目前的困境其实是流量分发平台。根本上来说,平台流量其实是内容创作者创造的,而平台基于自己的商业模式考虑,限制了创作者的变现方式。广告和带货成了唯二的选择。广告变现对于内容创作的影响就是创作者的目标只能是获取流量,而不是关注于内容价值本身。所以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用户的内容就是情绪挑拨和道德宣教,针对市民阶层的内容就是贩卖各种焦虑。小说写手、插画师、独立游戏开发者其实还在这个流量游戏之外,更难获得曝光的机会。接下来,就是本次创业试图改善这个问题的一个天真想法了。这个想法的核心逻辑就是匹配长尾流量和小众产品,为小众产品形成私域流量,完成交易闭环。这里的小众产品主要指个人创作者产生的数字化内容。为了完成这个想法,需要在产品上打造几个能力。第一是从大平台引流并沉淀流量;第二是数字内容发布和管理;第三是C2C交易;第四是会员、流量运营。这个产品一定不是流量分发平台,所以只能是工具。作为服务内容创作者的工具,核心是要让创作者可以把精力放在创作本身,商业变现成为更简单的事情。解决第一个问题的重点是将长尾流量引出来,而且要有变现的可能。产品形态是针对Web和移动端优化的个性化的页面,核心功能是可以集中展示用户的平台账号。背后的考量是,一般做流量的人会在很多平台产生内容,比如B站、小红书、微博、抖音。这些平台上的用户是相互隔离的,如果用户在每个平台上都能充分展示他其他平台的入口,就可能使他在所有平台上的用户流动起来。通过一个显示在各种社交平台Profile里的简短URL,他的粉丝就可以通过这个中间页面相互联通,这个页面也就形成了流量。页面上可以链接到商品或其他人的作品,就有可能带来交易。这个产品形态的原创者是Linktree,我做这件事的同期即刻也做了类似的产品,但是出发点和实际产生的结果完全不同。Linktree在21年完成了4500万美元的B轮融资,即刻把这个产品当成了128元会员的增值服务。我很快就发现Linktree的成功在中国是不可复制的,Linktree存在的于开放的英文互联网世界里。第一是英文用户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并不完全依赖手机APP,第二点最重要,英文世界里的APP是可以通过URL相互连接的。你可以在Twitter、FB、Ins的Profile里填写一个地址,而且可以打开浏览器访问。但中文世界里的APP,几乎没有可能,各家严防死守。比如小红书,他们甚至用机器学习算法识别并删除你Profile里的URL和头像、背景图中的二维码。其他应用里的URL也绝大部分是不能点开的。内容发布和管理的重点是更友好的内容展示和灵活的基于售卖方式的内容分发。比如,和流量分发平台相比,图文、视频、3D模型的展示体验都是可以分别优化到极致。根据单次购买、会员专享等售卖方式不同,可以有更灵活的内容分发逻辑。版权登记、技术手段防盗版等版权保护手段。第三个能力是C2C交易。事前我完全没了解过这件事的合规成本。7000元现金支出里有5500元其实是用来注册公司的,因为申请线上支付,你至少需要一个工商登记实体。而真的要合规的做线上交易,需要公司有经营性ICP许可和EDI许可,这两个许可的前提是公司需要有至少3人社保记录。有ICP许可的前提下,才可能去支付宝谈互联网分账产品,以符合关于清算的合规性要求。因为开始就定位为低成本实验,所以到此就结束了。这个产品的地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