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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报名工作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报名工作,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3〕40号)执行。二考试实施2024年我省高考按照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考〔2024〕9号)执行。三评卷工作我省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高考各学科答卷的评阅实行网上评卷,按照《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网上评卷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评卷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提供评卷场地和评卷所需设备,并负责评卷工作管理。省考试局负责评卷教师选聘、考生答题卡的信息采集、评卷数据的管理以及评卷技术指导。省考试局和海南师范大学要成立专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评卷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各有关高校、各级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和普通中学要积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各学校要按每天6课时给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计算工作量,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各级教育研究培训机构要按16学时、2学分为评卷教师计算继续教育学分。四成绩公布高考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五面试工作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救援以及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院校专业组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高校招生对考生的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相应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具体比例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须在7月7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公安类院校的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生院校商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公安类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于7月初进行,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公安厅公告为准。司法、消防救援类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初。其中,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下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执行,由招生院校商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消防救援学院的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执行,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会同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国家综合性消防援队队伍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考试局公告为准。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5日,省军区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军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面试体检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现场提出的复议申请。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军检及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面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时间为7月初,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考试局公告为准。六综合素质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在录取时参考。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往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应装入考生本人的纸质档案袋,供高校在新生入学时复查。七招生计划省考试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和各有关招生学校报给我省的分院校专业组计划及说明进行核对、汇总、编辑,并通过《填报志愿指南》专辑向考生公布。八招生章程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各招生院校专业组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要与各高校向我省提出并已向社会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九填报志愿(一)录取批次设置我省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和本科普通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包含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本科普通部分包含本科普通批、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专科批次包含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二)志愿的设置1.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3.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1)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体育类(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艺术类(统考)、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2)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3)须面试的高职(专科)提前批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的提前普通类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体育类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4)各批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局组织还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量与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相同。(三)各批次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的时间见附件,如有变动,以省考试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四)填报志愿的要求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或通过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筛查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准确选择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并认真核对,确保所点击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报考学校和专业。2.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其中: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且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有资格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也可以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但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必须在相应的界面填报。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的投档安排在本科普通类投档之后进行,考生如已按普通类的志愿投档,其民族班和预科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在本科提前部分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统考)、体育类考生如果分别填报了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如两个科类考生填报了在本科提前部分的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招生院校专业组志愿,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统考)、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艺术类(统考)、体育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3.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该院校专业组的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5.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填报,只有取得以上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6.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及2024年乡村振兴村医招生的考生,须是经审查合格且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才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的志愿。7.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1)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为16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l日期间出生),未婚;(2)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3)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8.限制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仅符合报考本省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不能报考在本科各批次录取的学校和外省高职专科学校的志愿。9.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就读院校及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查看院校招生章程相关的限报规定,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院校专业组。十划线比例本科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在我省招生院校的本科计划总数11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专科计划总数100%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十一投档工作(一)投档录取模式1.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体育类(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须面试的专科提前批、本科艺术校考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艺术类(统考)、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普通批、本科民族班和预科班、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二)投档比例及生源分布统计1.投档比例(1)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按不超过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3)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4)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2.生源分布统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或多次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计划数、投档人数、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各有关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如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馈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学校正式投档。本科提前部分中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职专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投档前不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投档。(三)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包括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其中高考综合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1.普通类的投档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2.艺术类(统考)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作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500分。舞蹈学类、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等6个类别的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教育类、播音与主持类等4个类别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3.体育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总分作为投档成绩。(四)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普通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对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2)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所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尚未投档满额)时,即将档案投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专业志愿将不再进行检索和投档。(3)每批进行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当批没有被投档和已投档但被学校退档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4)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补充投档。本科普通批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录取情况,组织二轮征集志愿;其它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投档一般只进行一轮,一轮投档后再根据各院校完成计划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征集志愿。2.体育类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本科体育类、专科体育类的投档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之前、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投档之前进行。(2)对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3)根据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体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不再进行检索和投档。(4)将体育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5)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3.艺术类(统考)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本科艺术类(统考)、专科艺术类的投档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之前、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之前进行。(2)各类别按以下顺序进行投档: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音乐表演类(器乐)、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3)对高考总分和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4)根据排序,首先逐一对每个考生填报的在艺术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当考生的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符合其中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后排列在后面的其它志愿不再继续进行检索和投档。(5)将艺术类未被投出档案的考生,与普通类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对考生填报在其它批次普通类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6)每批进行一轮的平行志愿投档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4.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程序及办法(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投档录取之后、本科普通部分之前同时进行,先对国家专项计划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再对地方专项计划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如考生在国家专项计划中已被投档,其地方专项计划的志愿将不再检索投档。(2)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考试局在其网站公布这些院校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和专业招生计划数,组织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尚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3)省考试局在填报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给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补充投档,投档办法与以上相同。以上各科类、各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尚未完成计划且还有生源的院校专业组,省考试局将在投档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次征集志愿有填报缺档院校专业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投档。如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省考试局将与学校协商,通过适当降分的办法给生源不足的院校,补充投放报有缺档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档案。5.本科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投档程序及办法:(1)生源范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确认,取得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资格或民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并经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本科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院校。(2)投档程序及办法①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投档后,对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本科普通批相同选考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或招生学校指定的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下(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80分、本科民族班4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及考生的投档成绩、所报考的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本科民族班志愿顺序进行检索和投档。②当招生学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各有关高校本科普通批投档分数线下规定降分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充投档。(五)在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下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1.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高考综合分重新进行排序;2.当高考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重新进行排序;3.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4.当语文、数学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顺序依照单科成绩重新进行排序;5.艺术类(统考)考生如果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按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以上1至4项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六)特殊类型考生的投档程序及办法特殊类型批次不限投档比例,按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其中:强基计划、保送生、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录取,省考试局根据招生院校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拔尖人才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普通批的生源分布统计期间,我省将投档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本科普通批分数线(或分数要求)且报有特殊类型志愿的考生档案投给招生学校,由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省考试局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线及相关高校的模拟投档最低分进行确定录取。(七)体育“单招”的投档程序及办法体育类单独招生(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招生)学校的录取安排在学校所属批次正式投档之后,根据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给学校投档,在学校调入招生计划后办理录取手续。(八)艺术“校考”的投档程序及办法对于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达到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对应专业的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省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给招生高校投档,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或我省统考成绩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九)顺序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所属批次,向招生学校投同批线上考生的档案。本批分两轮给学校投档:第一轮:根据学校各院校专业组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第二轮:对于经第一轮投档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按照相同志愿顺序分数优先,不同志愿顺序志愿优先的办法,给第一轮投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组,按缺一补一的办法给学校补充投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省考试局在学校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以上程序规则投档。对于经前两轮投档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通过征集志愿补充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省考试局将与招生学校协商,通过适当降分办法补充生源。十二录取工作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领导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由省考试局具体组织实施。(一)录取原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科目的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3个批次进行,从7月9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各批次各类学校录取时间安排见附件,具体安排以省考试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三)录取办法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考试局负责给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各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十三加分优惠政策(一)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3分。5.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6.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的礼纪镇、长丰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北大镇和屯昌县的南坤镇。(二)地方性加分项目及分值: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加3分。(三)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能累加,取其最高分值。高考加分仅限投档时使用,在录取时是否使用,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3.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7.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五)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残疾人民警察。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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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简称CET4-6)和口试(简称CET-SET)将分别于12月16日和11月18-19日举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简称A-B)将于12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现就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一)CET4—6笔试报考资格为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六级。(二)CET-SET报考资格为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考生,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考生方可报考CET-SET6。(三)高等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和成人高等院校修完专科层次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根据本校规定选报A级或B级。二、CET4-6和CET-SET报名(一)报名方式。我省的CET4-6和CET-SET使用CET全国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注册用户、查证报名资格、核对个人信息、选择考试语种级别、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缴费完成报名。自2023年下半年考试起,口语考生应在笔试考点报考,不得跨校报考。考生报名时须了解本人所在学校口语开考情况。(二)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网上报名时间定于9月13日至9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三、A-B级考试报名A-B级考试报名由各高校按原有方式进行。报名起始和截止日期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截止时间不得迟于9月22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四、成绩报告单1.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2.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选择纸质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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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公告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已于8月1日17时30分顺利结束。我局根据填报志愿的考生人数、投档成绩以及本批次的招生计划,划定了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其他
海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海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确认时间及确认方式(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二)确认时间及方式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0日8:30至11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方式:我省实行网上确认方式。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须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网上确认步骤及要求完成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系统网址及二维码、网上确认流程、网上确认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及上传材料的标准,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各报考点及研招网网报公告。二、报考点要求及确认准备材料(一)报考点设置海南省共设9个报考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海南医学院报考点(代码4606)、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代码4607)、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8)、三亚市考试中心报考点(代码为4609)和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10)。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二)报考点要求1.拟选择海南省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2.选择海南省报考点报考法律(非法学)(类别码035101)、法律(法学)(类别码035102)、工商管理(类别码1251)、公共管理(类别码1252)、会计(类别码1253)、旅游管理(类别码1254)、图书情报(类别码1255)、工程管理(类别码1256)、审计(类别码0257)等9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或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代码4607)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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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普通批(含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院校专业组征集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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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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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第一批A段投档分数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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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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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第一批A段投档分数线(一)(二)(三)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相关阅读1.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一)2.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二)3.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三)4.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四)更多考试资讯,敬请关注“海南考试”点亮“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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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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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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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投档分数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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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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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招生院校填报志愿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含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和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部分特殊类型等本科招生院校的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4-7日进行,现将填报志愿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填报志愿的时间7月4日8:00至7日17:3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二、填报志愿的资格1.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2.凡高考总分(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71分的考生(包括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普通类志愿、本科艺术校考志愿等),均可填报本次本科普通批(含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本科提前部分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部分特殊类型的志愿。高考总分未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志愿无效。3.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353分且艺术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选择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4.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线(即416/74)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体育类院校和专业。5.取得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6.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77页至第87页)。7.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88页至第90页)。8.符合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387页至第389页)。9.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论为“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只能填报各批次原本科B批录取的学校志愿。三、志愿的设置1.招生学校按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2.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3.本科艺术类院校(使用“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投档成绩)、本科体育类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1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4.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5.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四、填报志愿的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阅读《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的填报志愿有关要求,并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及教育部的“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详尽地了解拟选择报考的学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身体条件要求、单科成绩要求、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信息,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1.普通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普通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91页至第386页)。2.体育类的考生可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体育类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68页至第76页)。高考总分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71分的体育类考生,也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若在本科体育类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普通批院校的录取。3.参加我省艺术专业统考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41页至第67页)。高考总分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71分的艺术类考生,也可以填报在本科普通批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若在本科艺术类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普通批院校的录取。4.取得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特殊类型志愿栏。考生在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时,也可选择兼报本科普通批招生院校的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的特殊类型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省考试局测算的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确定录取。如果考生未被所填报的特殊类招生院校录取,
2022年7月4日
其他
2022年海南师范大学小学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及地方优师专项计划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考生名单(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更多考试资讯,敬请关注“海南考试”点亮“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2022年6月30日
其他
海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滞留外省(区、市)考生的防疫公告
防疫公告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及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目前仍滞留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省外或本省外市县,下同)的考生务必遵守如下防疫要求:1.仍滞留高考报名所在地以外地区的考生须主动向高考报名所在学校(单报生向所在市县招办)报备。考生和家长应保持手机号码畅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了解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确认返回安排等事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考生在外期间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监测健康状况,并通过支付宝、微信等APP在海南健康码内每日打卡。3.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的前提下,5月24日前(高考14天前)须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返回前和途中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4.省外返琼考生须严格按照海南省卫健委官网最新发布的隔离管控措(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完成管控。到达高考报名所在地后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5.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后至高考结束前,考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减少外出,原则上不再跨地区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固定轨迹,不到旅游景点等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坚持非必要不离琼,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6.5月24日后,因参加体育单招专业考试等特殊原因,确须离琼的考生,须提前向报名所在地报备,并认真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目的地来(返)琼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政策和要求接受疫情防控管控措施,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7.因考生个人原因,不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上报虚假信息、拒绝配合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信息摸排、拒绝按规定要求按时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导致不能参加高考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8.高考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海南考试微信公众号以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海南省考试局2022年5月18日金榜题名高考必胜备战高考/争分夺秒/砥砺前行高考倒计时19天有志者事竟成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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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准大学生,开学前要准备些什么?
大学老师课堂上讲授的内容很宽,老师要讲的东西很难能找到一本能全面覆盖的书,所以有的老师会在开课时列出好几本书目。上课时这本书讲这几章,那本书讲那几章。同学们看书时也不能死扣教材,要学会筛选着看。
2017年8月15日
其他
2017年海南省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的公告
8月7日下午16:00至8月8日上午10:00,考生登录我局网站的“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