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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强社会面管控的公告(2022年第89号)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争取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国庆节假期后继续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一、管控时间从10月8日0时起,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确定。二、管控范围为城四区及土左旗金川区域。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从事特殊性质的工作岗位外,实行居家办公。四、各中小学、幼儿园暂缓开学、开园,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五、公交车、出租车(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除外)、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六、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社会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开放或经营。七、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要主动配合完成核酸采集,确保“应检必检”,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施“青城码”弹窗提醒。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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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2年第36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评估,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决定于3月8日8时起,将回民区攸攸板镇孔家营社区、高伦特社区、金龙社区,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小黑河社区,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天野社区、前巧报社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军区第三干休所社区,武川县上秃亥乡圪奔村、刘家村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调整后,呼和浩特市共有高风险地区6个,中风险地区42个。特此公告。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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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闭隔离管控人员看病就医事宜公告
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闭隔离管控人员看病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隔离场所人员看病就医事宜公告如下:一、发热患者需外出就医的,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联系120急救车送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提供“点对点”接送、接回服务,实行闭环管理。不允许自行外出就医。二、肾功能衰竭、放化疗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连续性治疗的患者,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点对点”送原诊疗机构提供不间断服务。三、孕产妇、新生儿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点对点”送专门医疗机构就诊。四、急危重症患者本着就近、就急的原则,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联系120急救车送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医。五、慢性病患者由社区防控办或隔离场所医疗保障组派专车“点对点”送至基层医疗机构或旗县区医疗机构就诊,相关医疗机构视患者病情可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六、所有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接诊发热患者。群众如遇看病就医困难,请及时拨打12320卫生健康服务热线。附:(一)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0471-4612881新城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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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助产机构咨询服务热线公告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现就呼和浩特地区各助产机构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公布。附:呼和浩特地区各助产机构咨询服务热线一览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2月25日长按二维码即刻关注我们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