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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高院共同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7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雄安新区会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天津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红,河北高院副院长王利军出席会签仪式。雄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晓刚主持会签仪式。签约仪式上,林广海发表了致辞。三家高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的副院长联合签署了《框架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机制、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调研机制、知识产权司法资源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大保护同频共振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宣传区域联动机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常态化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会商联动机制、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机制九大机制。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开展座谈。三家高院副院长分别进行主题发言,参会人员围绕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进行讨论交流。林广海在总结时提到,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司法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三地法院签订《框架协议》,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举措,也是重要成果,对于司法护航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三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齐心协力,以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协作为抓手,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切实将协议各项机制落实落地见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推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来源:河北高院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