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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范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
近日,宁夏自然资源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规范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细则》,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细则》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必须达到符合规划、节约集约、集中连片、维护权益的要求,应当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