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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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所有考生必须及时了解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准备;2.所有从州外进入楚雄州的考生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使用“威楚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3.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考生应当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网站完成信息填报。考前7天应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密切接触史。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楚雄州司法局(0878-3011139);4.所有考生在备考期间,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在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相关管控措施证明;5.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必须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均可)、“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黄码和红码不得进入考点;6.所有考生应当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要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7.所有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入场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8.所有考生考前要密切关注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公告通知以及楚雄州司法局的公告和信息提示,按要求做好防疫准备。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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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2021年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2021年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14天(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2021年11月21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和云南省司法厅2021年第8号公告执行。如相关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正常组织的,由云南省司法厅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云南省司法厅、楚雄州司法局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附件:2021年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客观题考试)楚雄州司法局2021年9月30日附件2021年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客观题考试)一、请广大应试人员应当于考前14天(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中“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完成信息填报,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楚雄州司法局报告。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二、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三、每场次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在手机上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三)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五)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四、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五、对考试中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应试人员,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考点防疫医疗工作组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不得继续考试,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六、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在出院观察期,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考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七、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绿码的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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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法治楚雄给您拜年啦!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楚雄州司法局向一年来关心、支持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朋友;向辛劳一年的全州司法行政干警及默默奉献的干警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您们致以新年最美好的祝福。
2018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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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习近平: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

习近平听后很高兴。在主人邀请下,他愉快地参与炸酥肉、磨豆花,边体验边同一家人交流,一幅其乐融融的场景。习近平同闻讯赶来的居民群众亲切交谈,祝大家在用勤劳双手建设美好生活上取得更大成绩。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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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新春谈奋斗: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大家致以节日的美好祝福!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拜年!祝大家新春吉祥!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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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顾】2017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十件大事

牵头成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并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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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人民领袖

他说,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当省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县市区。如果我们有了为人民服务的心,你居庙堂之高,你仍然不会忘江湖之远。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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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党员干部注意!春节期间这8件事不能做!

自中央“八项规定”推行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出现了不少新举措、新风尚。“公车私用”的数量明显减少。但是,公车私用并没有完全消除,而是变起了“戏法”,变得更隐蔽更难发现。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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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

2月8日,省司法厅在昆明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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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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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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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索要加班费,这四点常识你要知道!

“值班”不同于“加班”,依据值班事实主张加班费,无法获得支持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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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新司法解释:哪种情况下“民告官”要见官!

“可诉的行政行为需要具备成熟性。”江必新说,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行政机关一般要为作出行政行为进行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这些行为尚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一般称为“过程性行为”,也不可诉。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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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参与】“你有多久没有牵妈妈的手”主题活动

1.2月19日人民日报微信公号将以单条形式推出“牵妈妈的手”主题暖心稿件,同时配发微视频《你有多久没有牵妈妈的手》。请各部门官方微信公号矩阵转发人民日报微信稿件或单独转发微视频。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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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众号】法律服务在身边 便民惠民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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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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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司法部2018年一号文件出台 明确改革时间表和任务书

此外,2017年开始推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去年年底到今年1月份,共发布了6200多个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业务水平,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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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楚雄政法工作迈向新征程

会议指出,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清醒的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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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微信再发重磅公告!这类行为将被严厉打击,永久封禁!

部分开发者通过小程序引导至外部渠道进行“恶意营销”,目前已永久封禁了1000多个违规“现金贷”小程序,并在“上线后改名”审核渠道进行技术规范和人工审核拦截,针对绕过资质审核的情形严厉打击。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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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当心!这些“小事”背后可能有“大害”!

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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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成果】云南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链条全面铺开 群众零距离享受优质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服务点的全覆盖、服务链的全贯通,实现我省在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赵祖平表示。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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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前沿】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专题新闻发布会

问题三(云南电视台《民生关注》郑茜嘉):听介绍云南正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掌上移动平台和手机APP,请问一下“12348云南法网”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云南有什么举措?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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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三)杨德源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群体,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励奖金1万元。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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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李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推进全州政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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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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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楚雄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强调,当前,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守“四条底线”,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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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于2月7日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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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中国法网案例库*以案释法】“定金”与“订金”案例解读

三是精准普法。普法工作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开阵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对群众的普法要贴近群众,符合群众生活需要,本案例就是从贴近群众生活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切实普及涉及民生的法律知识。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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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部门联合发布“最后通牒”!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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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扫黑除恶”风暴来袭!这十类人危险了,发现马上举报!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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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60万考生看过来,国家大考怎么变?透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变化!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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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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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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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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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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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情系罗婺 为民服务 ——楚雄州司法局积极参加2018年全州“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活动现场,州、县司法局宣传点人头攒动,气氛热烈,咨询点被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和索要法治宣传品的群众围得水泄不通,《楚雄州“七五”普法历书》、法治环保袋等宣传品成为最受群众欢迎的抢手货。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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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诈骗还款协议”, 法院会判定有效吗?

“出来骗迟早要还的。”当邓某某的骗术被识破后,其便与曾某某签订一纸《诈骗还款协议》,打算对所骗款项进行“分期付款”。邓某某并未按协议履行,曾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邓某某履行协议。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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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样用手机支付,小心倾家荡产!

养成好的支付习惯,不轻易向外人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随意“扫一扫”;若发现手机中毒,要及时到手机专业售后部门维修;发现资金被盗,更要第一时间报警!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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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乘坐高铁,除了“扒门”,还有哪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2月1日,在2018年春运首日,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回应表示,铁路部门正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惩戒办法。不仅针对扒门这一比较极端的现象,对于其它不文明行为,同样会进行惩戒。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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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年底遇到这些情况要格外当心!

据悉,当时陈某处于无业状态,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事发前,陈某已经无钱可用,就打起了入室抢劫的歪主意。由于陈某和被害人分别住在楼下和楼上,他不仅熟悉小区的环境,还基本摸清了冯女士独居等情况。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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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天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他提出,到2020年,全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要达到70%以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今年我国将对水环境问题突出和“水十条”落实滞后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突出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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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州市政法委书记首次向省委政法委集中述职

今天上午,云南省委政法委在昆明召开州(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向省委政法委述职会议。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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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云南省政府出台稳增长22条措施

22条措施包括保持投资较快增长、以提振工业投资为突破加快工业发展、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稳定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等7方面。
201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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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十九大后首轮巡视名单出炉

对第一轮巡视省区涉及的沈阳、大连、哈尔滨、南京、厦门、济南、青岛、广州、深圳、成都等10个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一并纳入巡视范围。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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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视频】当你打开收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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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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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将子女丢弃到福利院,日后还能要回吗?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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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姿势】注意!带未成年子女出国旅游需先办公证

不过,很多国家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法律,要求在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一起出游的时候,必须办理一家三口的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个别国家或地区要求办理出生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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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汤兰兰案:依法和理性是公平正义的前提!

在具体少年司法实践中,公检法司等机关等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在预防和避免办案过程中对性侵害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方面,也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如办案时“一次询问原则”、“录音录像原则”等。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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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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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读】云南律师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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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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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陈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南平安云南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太原主持会议。刘慧晏、杨福生、任军号、杨嘉武、侯建军、李宁、王德波出席会议。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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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楚雄州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家,督促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1家,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2个,促成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470.61万元,促成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促成收回国有资产760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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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司机“自己撞死自己”,车险赔不赔?

司机将车停在坡道上,下车检查车辆时被溜坡的车轧死,其身份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条件下发生了转变,此时其并非是驾驶员身份而是保险车辆之外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对其进行理赔。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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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网信办今日公布《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答:《规定》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等组织机构对所开设的前台实名认证账号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跟帖评论负有管理责任。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管理权限等必要支持。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