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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繁殖外来物种,生态安全谁来保障?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建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批名录是传达啥意思?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使用专用标识,咋看起来是很科学、严谨的事情,仔细一看,不对啊,第一批名单大都是外来物种,其中鹦鹉九种,爬宠六种!而且都是为大规模商业养殖服务,这就奇怪了!从去前年有人因为交易人工繁殖费氏牡丹鹦鹉而判重刑到今年不仅不处罚国家还鼓励养殖,国家林草局也保驾护航!怎么像过山车,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法律与生态的认识一点不严肃与认真!好家伙,所谓的广泛推广专用标识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这种动物可以大规模商业繁殖开绿灯而不担心承担任何责任?以后门槛很低,人人可以商业繁殖了,养殖户是不承担任何责任,那请问这个生态责任谁来承担?这么多的外来物种大量繁殖,不仅导致这些物种原生地种群盗猎压力猛增,而繁殖出来这么多外来物种我们本地生态怎么对付?重蹈小龙虾、牛蛙的覆辙吗?脑袋想过没有?仅仅河南费氏牡丹鹦鹉存量100万只以上,按照逃逸野外百分之一计算就是1万只,还不说那么多放生的人士准备跃跃欲试。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