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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捷通公司声明
西电捷通公司声明近期,多家媒体函、电我司,核实我司是否以专利诉讼逼迫三星、苹果等公司接受专利许可。为澄清事实,避免不实信息误导投资人及合作伙伴,我司特作如下声明。1.关于我司与三星公司的专利纠纷我司与三星公司因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未果,已进入诉讼。我司始终信守二十年前作出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承诺,本着最大善意与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及其在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三星公司”)进行许可谈判。谈判时间长达十三年。由于三星公司始终拒绝接受我司“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的许可费率,导致十三年谈判无果。2022年2月18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星中国”)携三星中国苏州分公司和苏州三星电子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三星”)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司提起专利许可费率诉讼,正式终结双方历时十三年的谈判。我司被迫于2022年3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星中国侵犯我司标准必要专利。2.关于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苹果上海”)和三星中国、苏州三星对我司专利发起七起无效宣告请求案的情况2022年5月以来,苹果上海和三星中国、苏州三星对我司“WAPI专利组合许可”中三项标准必要专利轮番发起七起无效请求(详见附表)。相关专利涉及国外同族十二国二十项专利授权。在上述无效请求中,苹果上海和三星中国、苏州三星针对我司一项专利(ZL02139508.X)轮番发起四起无效请求案;苹果上海和三星中国针对我司另一项专利(ZL200510041713.3)轮番发起二件无效请求案。三星中国针对我司ZL200410006203.8号专利发起一件无效请求案。2022年1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苹果上海和三星中国针对我司同一项专利ZL200510041713.3的两件无效案件进行了线上合并审理。该二起案件编号分别为4W114237、4W114480。3.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