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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过年能放烟花吗?看这条!!!
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县城区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市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保障好市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现将县城区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区域县城中心城区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为东至县人民法院、鸭子垅、东方红汽贸城沿线,南至温坊工业园、铜锣湾沿线,西至古樟工业园、学府雅苑沿线,北至琴江镇人民政府、百萝口小区、颐高电商产业园、森林温泉小镇沿线。二、集中燃放区域和时间(一)县城区域集中燃放点:森林温泉小镇广场指定区域、金圣广场指定区域、健康公园指定区域、市民公园指定区域、湿地公园人工湖边上停车场(未来科技城售楼部对面)指定区域、琴江镇濯坑村村委会东侧停车场指定区域。(二)集中燃放时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21︰00—1月22日(正月初一)00︰30,1月22日(正月初一)20︰30—22︰00,2月5日(元宵节)20︰30—22︰00;其它时间段禁止燃放。三、燃放种类严禁燃放A、B类烟花,仅限燃放C、D类烟花,烟花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严禁燃放孔明灯。四、燃放流程(一)燃放人员先到达烟花待放区排队。(二)得到工作人员指示后进入可燃放区域。(三)以家庭为单位逐个燃放烟花。(四)离开至安全地带观看。(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离场。五、有关要求(一)燃放人员应当到有资质的商家购买烟花,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到可燃放区燃放烟花。(二)燃放人员不得向人群、车辆、建(构)筑物、树木、公共绿地等抛掷点燃的烟花。(三)燃放烟花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四)燃放人员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五)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六)市民群众在指定观看区内有序观看烟花燃放,不得推搡拥挤、大声喧哗,扰乱观看秩序。(七)市民群众尽量不要驾车前往,以减轻交通压力,协同维护交通和燃放秩序。(八)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依法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石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1月17日END来源:石城县人民政府往期推荐|HiISTORICAL警方提醒:有钱没钱别干这事,石城已多人被抓……暖心!老人迷路,民警这样做…男子流浪二十年到达石城,警方助其回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