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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潮州建设专栏】《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小切口立法护航潮州高质量发展
近日,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第9号政府令《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这是我市继《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之后,又一部为“古城旅游高质量发展”量身定制的“小切口”立法成果,该政府规章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随着潮州古城美誉度和吸引力的提升,潮州吸引了省内外大量游客,潮州旅游业迅猛发展,民宿以每年几十家的速度不断增加,成为潮州古城旅游发展的亮点。出台《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从体制机制上破题、从强化管理上创新、从推动发展上发力,引导民宿规范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立法护航潮州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亮点一:全新界定“民宿”范围。《潮州市民宿管理办法》明确“民宿”基本概念为“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旅游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客房规模为“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应当不超过14间(套)”。同时结合我市较多旅游小型住宿设施命名为“客栈”的情况,参考2023年2月1日实施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