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

其他

@职场新人,这里有一份住房公积金指南请查收→

又逢一季毕业时青春学子们已然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即将踏入奇妙“探险岛”——职场今天就让小编来做一名“新手导师”带领大家了解“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二、缴存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一)增加个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总额是由单位月缴存额和个人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比如个人月缴存额为500元,单位月缴存额为500元,那么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就会有1000元,间接式地存钱,增加了职工个人的收入。(二)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在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以下简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在本市租房自住;4.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第六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应当在个人账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1.离休、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四)享受低息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五)账户存款计息。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本金起息。目前,结息利率为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六)积分入学入户。住房公积金缴交作为新市民积分的其中一个加分指标项,有助于新市民按照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三、新员工入职后,单位要从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名职工在本市内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对于新录用的职工,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如职工在本市已设立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同城转移手续。月缴存总额计算公式:月缴存额由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两部分构成。单位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缴存比例。即: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职工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例:职工的缴存基数为601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职工缴存比例为10%,即单位月缴存额为6010×8%=480.8元,四舍五入为481元,职工月缴存额为6010×10%=601元,月缴存额为481+601=1082元。四、单位可以和职工约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单位有代扣代缴的义务。五、住房公积金是如何缴存的?由所在单位为其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链接【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须知(自主汇缴)六、如果应届毕业生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可以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新业态(如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人员,只要年满18周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都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缴存公积金),享受与固定单位职工缴存同等政策红利。▲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手续须知》当然,还有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指南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7月5日 下午 5:39
其他

【缴存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须知(自主汇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自主汇缴)业务流程图二、缴存手续说明:1、自主汇缴:指缴存单位每月自行核对、确认应缴住房公积金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主动把汇缴资金划账至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的汇缴方式。自主汇缴只适用于单位缴存,灵活就业人员须采用委托扣缴方式缴存。2、每月缴存步骤:(1)缴存单位完成当月的缴存职工新开设、转移、汇缴调整、封存等变更业务。(2)缴存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fsgjj.foshan.gov.cn)或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开户银行,核实当月应缴信息并作缴款确认,获取缴款登记号(以JK开头的号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款:A、选择“在线汇缴”,跳转到在线汇缴平台,通过企业网银直接完成缴存。B、选择“线下缴款”,按应缴金额划账至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并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为:(点击查看大图)(3)通过自主汇缴且按以上规范方式汇入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在到账后1个工作日内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缴存单位和职工可登录中心网站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也可通过粤省事、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查询渠道如有调整,中心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的,中心不能保证处理效率,并保留对缴存资金作原路退回的权利。三、特别提示1、对于有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渠道、同一月份需要分多笔资金汇缴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应按照汇缴渠道分组,每月按分组应缴金额分别缴存。具体分组手续为: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分组管理”选择需要分组的职工,进行分组。2、单位在确认缴款并获取缴款登记号后,应缴的个人账户被“锁定”不能变更,所以应尽快通过在线汇缴或线下缴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否则将影响单位办理余下的变更业务。银行汇款时仅需备注缴款登记号即可,以免备注过多内容而被银行系统截取。3、缴存单位操作“单位汇缴”后发现误操作(例如:当月变更业务未完成)的,如未汇款,可登录中心网站取消确认缴款;如已汇款,单位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款或汇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5月
5月11日 下午 5:07
其他

官宣!即日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畅通“线上提前还款”渠道

4月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流程,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变更方式网上办、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线上提前还款、所有受委托银行线上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等三大便民举措,大大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便利度。为了回应群众期待,聚焦提前还款业务办理“热点”,即日起,借款人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不但支持银行账户扣款,还支持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扣款方式,满足了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同时,借款人在网上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时,变更方式可选择【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或【期限减少,月还款额不变】,不须再到受委托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服务流程真正做到了零材料,零跑腿,只需手指点一点,即可轻松全程网办。另外,管理中心已打通技术服务“堵点”,所有受委托银行均实现了线上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践行为民服务发展思想,持续创新、优化工作方式,着力于将更多的业务办理由线下推广至线上,最终实现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的“网上办”、“掌上办”,真正做到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为广大市民提供贴心、暖心、放心的优质服务。
4月1日 下午 6:34
其他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上限的通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2023年8月1日发布实施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34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房金管〔2023〕69号),实施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根据贷款审批情况,现将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实施情况通告如下:一、截至2024年2月18日,我市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资金即将达到20亿元上限,目前剩余额度约为800万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将恢复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1〕14号)文件执行,即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可贷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为60万元。二、2024年3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8号)。购买首套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和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可分别上浮10%,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8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为130万元。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向受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2月19日相关链接▲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按二维码,查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月19日 下午 6:18
其他

关于暂停受理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关于暂停受理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其他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各缴存单位,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包括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汇缴调整以及汇缴业务于2022年12月1日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各缴存单位未开通网上服务的,请尽快登录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fsgjj.foshan.gov.cn/)开通网上服务。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可暂时通过公积金线下业务大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转移、封存、汇缴调整以及汇缴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即2023年3月1日)线下业务大厅不再受理上述业务。单位网上服务开通及上述业务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具体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查看。业务咨询热线:12329、12345。特此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12月5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查看网上操作指引
2022年12月12日
其他

注意啦!10月8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搬迁至新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搬迁公告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将从现址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副楼搬迁至桂城街道简平路天华商业楼4座6楼。现定于2022年9月28-30日搬迁,搬迁期间停止对外服务。2022年10月8日起,南海管理部在新址对外受理业务,原址同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请互相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特此公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9月21日//温馨提示1、自驾车市民,点击下方导航即可前往天华商业楼,从4座菜鸟驿站旁电梯上6楼即可。2、乘坐公共交通市民,可乘坐140路、桂04路、H12路(外环)、128路、桂15路、桂02路等线路公交车至桂城员工村公交站下车,步行145米左右即可到达。3、市民如需前往业务大厅办理业务,请提前在网上预约,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预约页面。因搬迁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期待继续为您提供优质的公积金服务。
2022年9月21日
其他

嘿!毕业生,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保住这个“金”

写在前面作为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时如果有以下两个选项摆在你面前,你会做何选择?◆选项一:每个月应发工资5000元,却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选项二:每个月应发工资5000元,按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250元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单位也按5%的比例缴存250元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实选择不缴存公积金是不合法且走宝了错过的价值不仅仅是工资中扣除的250元今天小编跟大家普及一下“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01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一种保障制度,目的是使缴存人获得相应住房保障。
2022年6月23日
其他

租房or购房都看过来!手把手教你算公积金提取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提取职工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的总额。若提取额度已满,管理中心系统将自动终止提取。2.
2022年5月5日
其他

关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务云迁移期间停业的通知

2021年9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系统恢复正常使用,我中心(及各管理部)对外服务窗口、网上服务渠道业务办理将恢复正常,如需现场办理业务请通过“佛山公积金”或“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前做好预约。
2021年8月24日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关于全面推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的通告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无须提供任何资料,按照指引申报即可。待我中心复核后,提取资金直接划转至本人申报的银行账户。
2021年6月25日
其他

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电子对账簿的通知

一、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网址:fsgjj.foshan.gov.cn);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