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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省最新的采购政策大盘点!多个省市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直接从200万上调至400万!文末附最新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解读!甘肃甘肃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30万元以上的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甘肃省有关规定。山东省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方面,前一期目录为货物类5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为50万元)、工程类100万元。新目录将2019年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为:货物和服务类1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为50万元)、工程类150万元。货物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直接从50万元上调为100万元,也就是说100万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不用纳入分散采购!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涨幅更大,前一期目录为货物类200万元、服务类2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为50万元)、工程类200万元。新目录将2019年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同一预算项目下,货物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0万元,工程类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从200万大幅提升至400万,也就是说400万以下产品不用公开招标!上海市上海市财政局近期同样发布了《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此次调整,医疗器械设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由原先20万以上变成50万以上。也就是说50万以下的医疗器械设备不用进行集中采购!上海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上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整到400万元。意味着400万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产品将不用公开招标青海省青海省人民政府不久前发布《青海省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批量采购省级达到30万以上、市级达到20万以上、县级达到10万以上的医疗设备被纳入青海省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一)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从20万上调至50万元。(二)市(州)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从10万上调至30万元。(三)县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从10万上调至20万元。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一)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采购预算金额从200万上调至300万元。(二)市(州)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采购预算金额从50万上调至200万元。(三)县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采购预算金额从50万上调至100万元。湖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样也发布《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目录及标准》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方面作了调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其中2019年起,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整到300万元,市级从10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县级标准100万元不变。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50万元(含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福建省10月29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省财政厅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新目录中明确包含医疗设备(计生、防疫设备入此类)等采购项目。本次文件中,福建省省财政厅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作出了不少调整。其中就包括如下两条要求:一、提高自行采购的标准。将目录内金额起点和目录外限额标准统一提高至50万元;二、将公开标准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扩大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的自主权,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主确定适宜的采购方式。也就是说,从今往后,福建省5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的医疗产品不用公开招标!相较于过去的采购标准,福建省的公开招标限额整整比上期提高了100万元!陕西省10月,陕西省财政局发布了《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陕西省新《目录》要求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省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陕西省10万以下的设备、耗材不用进行部门集中采购,200万以下产品不用公开招标!江苏省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医疗设备和耗材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集中采购。浙江省10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纳入浙江省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新疆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一、集中采购目录医疗设备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兵团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50万元、师市和团镇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2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应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广西广西省2018-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手术器械、医用仪器、设备、材料等)、医用材料、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专用类政府采购目录: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含本数)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1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20万元以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