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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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档案建设,形成完整规范的档案,并将电子档案及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时上传到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备案,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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