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资源规划

其他

投票啦!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典型案例评选(第一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资源规划期待与您互动扫码关注我们解锁更多精彩内容点赞+在看!马上分享小伙伴↓↓↓
2023年9月5日
其他

【公告】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苏地网挂[2022]7号

公告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点击查看大图)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以上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涉及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本次出让的住宅及商住用地的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个别地块对申请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申请参与住宅及商住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交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并出具购地资金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书面承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一)土地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和现场摇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苏地2022-WG-34——36号、苏地2022-WG-38号、苏地2022-WG-41——44号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在办理CA证书时,一并办理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功能(成交确认书签订使用)。WJ-J-2022-015号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CA证书若已超过有效期的,需及时办理延期。联合竞买各方应当分别申请CA证书。(二)土地出让流程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18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苏地2022-WG-34——36号、苏地2022-WG-38号、苏地2022-WG-41——44号地块可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索取资料。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09月26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相关报名资料,并在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联合竞买各方应在网上出让系统中确定出资比例和竞买代表人,竞买代表人代表联合竞买各方参与网上交易,其网上交易行为视为联合竞买各方共同意愿的真实表示。3.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09月28日
2022年8月30日
其他

“三优三保·这五年”短视频大赛作品评选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资源规划期待与您互动扫码关注我们解锁更多精彩内容点赞+在看!马上分享小伙伴↓↓↓
2022年8月1日
其他

【公告】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苏地网挂[2022]5号

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吴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2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点击查看大图)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以上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涉及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本次出让的住宅及商住用地的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个别地块对申请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申请参与住宅及商住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提交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一)土地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苏地2022-WG-18号——苏地2022-WG-32号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在办理CA证书时,一并办理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功能(成交确认书签订使用)。苏园土挂(2022)03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WJ-J-2022-004号——WJ-J-2022-006号、WJ-J-2022-008号——WJ-J-2022-010号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CA证书若已超过有效期的,需及时办理延期。联合竞买各方应当分别申请CA证书。(二)土地出让流程
2022年5月25日
其他

【深度报道】永续传承古城瑰宝 展现江南文化魅力 顶级专家为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会诊把脉”

REPORT2022年2月10日《苏州日报》A02、A03版永续传承古城瑰宝
2022年2月10日
其他

【通知公告】关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NOTICE通知公告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于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1日在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苏州资源规划公众号、苏州市规划展示馆现场进行了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12条。主要涉及综合交通布局、区域协调发展与空间格局、成果表达等方面,我局将参考相关意见和建议,充分研究论证,对《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社会各界对《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1月17日
其他

【规划公示】《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公示公告

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按照国家和江苏省部署要求,苏州市组织开展了《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苏州总规》”)的编制工作,前瞻描绘2035年苏州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为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苏州总规》科学性、可实施性,现进行规划成果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一、公示时间9月2日-10月1日,为期30日。二、公示方式1、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sz/;2、微信公众号:苏州资源规划;3、苏州市规划展示馆现场公示: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32号。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1、电子邮件:kgc@zgj.suzhou.gov.cn;2、邮寄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邮政编码为215004。(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内容来源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