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自2022年7月1日起,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将调整在卢人员赴华签证政策,具体如下:一、签证邀请函(PU)签发主体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和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二、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工作许可的人员,申请工作签证(Z)时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各类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来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申请M、F、Z字签证时不再要求提供国内政府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PU)。三、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S1或S2)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四、中国公民以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申请赴华团聚或探亲签证。五、继续执行对全程接种(含第三针加强针)中国疫苗人员赴华的相关便利化安排。有关签证申请程序详见:http://lu.china-embassy.gov.cn/lsfw/lszz/qz/201908/t20190815_29778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