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和院士企业研究院新建工作的函》(苏科机函〔2021〕35号)文件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企业和高校交叉建立院士工作站的通知》(苏科条发〔2018〕328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无锡市2021年省级院士工作站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一)持续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支持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积极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每家择优申报一项。(二)积极支持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建设:鼓励支持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院士工作站。二、立项标准(一)企业院士工作站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二)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致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三、申报推荐流程(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两份),送至相关推荐单位。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健委推荐上报,其他各单位由所在市县区科技局推荐上报。(二)推荐单位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形成拟推荐的院士工作站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推荐名单正式上报省厅。(三)高校负责本校院士工作站的申报、评审和上报工作,按省厅通知要求按期上报推荐名单,同时抄报我局。(四)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四、联系方式无锡市科技局成果处(无锡市市民中心5号楼636)联系人:苏顺开;联系电话:81821911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产学研服务部(无锡市金融一街10号楼607)联系人:林玉霞;联系电话:85617319江阴市科技局:周京利,86861553宜兴市科技局: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