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看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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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金、补贴购车……北京45条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

13.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规定全部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急需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市级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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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观察(5月23日-5月28日)

杨青玖表示,濮阳市委、市政府将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贴心高效服务,为企业在濮投资兴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实现双方互利共赢。长按二维码查看详情周口市“万人助万企”活动第四次月例会暨企业家座谈会召开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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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首创“政邮”合作服务新模式 政务服务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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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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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包”您满意 洛阳市偃师区企业开办“开业大礼包”升级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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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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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平顶山市推广企业开办“十个办”

在全国率先实现企业开办“十个办”改革服务举措,将平顶山市企业开办改革成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进一步扩大助企惠企纾困范围,推动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编辑:蔡小雨审核:李天慧监制:陈斌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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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38项稳经济举措 让市场主体“真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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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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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稳住经济大盘?河南省委常委会作出部署

5月27日,河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研究经济运行、“三区三线”划定、设计河南建设、豫东南高新区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并讲话。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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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出台34条举措助企纾困:租金减免、购车补贴、契税补贴都提到了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租金减免、银行减费让利、缓交社保……记者从周口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周口市出台《周口市惠企纾困34条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4项具体的助企纾困措施。具体如下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小型微利商贸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2.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免“六税两费”(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4.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5.落实运输业扶持纾困政策,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二、支持企业恢复发展6.减轻房租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7.降低水电气成本,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开展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租赁物业业主(房东)代收电费违规加价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国家电价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8.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变的按照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9.优化“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办电服务,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个、15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普通客户、高压双电源普通客户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接网工程及客户工程建设时间)分别不超过5个、16个、24个工作日。10.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2022年6月底前,在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实现满负荷生产且保持1个月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三、强化金融支持11.强化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支持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12.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13.强化融资服务,对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维护正常征信记录,并适当降低利率。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应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14.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15.持续实施还贷周转金滞纳金减免政策,周转金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从第6个工作日起每天计收0.5‰的滞纳金,使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16.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17.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活动,加强市、县、乡三级平台求职招聘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8.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年完成技能培训23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8.5万人(含高技能人才5.7万人)。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加强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9.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年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20.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两类人员”(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五、着力提振消费需求22.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充分利用节假日,通过让利打折、品牌特卖、满减返券、积分兑换等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和家电下乡等活动,促进农村居民消费。23.着力促进汽车消费。对在中心城区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享受2000元的消费补贴;10万元(含)以上的,可享受3000元的消费补贴。根据汽车消费者报名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中奖数量,分期摇号确定中奖名单,对外公示。24.着力稳定住房消费。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缴纳契税的,对居民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25.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六、强化外贸外资企业帮扶26.优化信保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鼓励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扩大保单融资规模。27.用好出口退税资金池和外贸贷政策,继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28.对上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一般贸易项下短期(1年内)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省商务厅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保费金额50%的,由该企业税收级次的同级财政给予支持,每家企业的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七、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29.着力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优先满足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用地需求,纳入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保障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对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一企一策”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帮助完善规划用地手续。30.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环保管控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前提下,对重点项目不采取停工措施。31.加强能源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实现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全面落实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力保障社会用电需求。八、优化营商环境32.发挥“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举措叠加效应,将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将重大项目市级联审联批频次加密到一周一次。33.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充分发挥首席服务官作用,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纾困政策,协调兑现政策奖励。3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政策绩效度和申报便利度,增强企业获得感。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严格规范市政工程占道及围挡施工,合理设置临时通道,切实保障沿街商户正常经营。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标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需要财政补助且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由受益财政负担。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政策,按照上级政策执行。编辑:蔡小雨审核:李天慧监制:陈斌来源:周口晚报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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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20项举措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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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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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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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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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四方面13项举措,力促外贸保稳提质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各地方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主动服务,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定重点外贸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保障,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保障外贸供应链稳定。(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各地方严格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有运输需求的外贸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力有序疏通海空港等集疏运,提高作业和通关效率。各地要积极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国际班轮等泊时间,不得层层加码,出台影响国际集装箱班轮靠港作业效率的措施。加强航空口岸机场海关及作业人员保障,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进一步提升深港陆路运输效率和通行能力。(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海运物流服务稳外贸功能。各地方、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与国际班轮公司对接力度,进一步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加紧研究推进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海运运价、运力期货。依法依规加强对国际海运领域的市场监管,对国际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涉嫌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各地方协调帮助物流、货代等企业及时赴港口提离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等集装箱,提升主要港口的货物中转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规模。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持续做好外贸企业承保理赔工作。(财政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对于发展前景良好但暂时受困的外贸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各地方加强“政银企”对接,梳理一批急需资金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名单,开展“清单式”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优化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和理赔条件,缩短理赔时间。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快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各地方面向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避险方面的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优化外汇产品,提升基层银行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增加汇率避险首办户,优化网上银行、线上平台汇率避险模块,提高业务办理便利性,通过内部考核激励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服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持续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环境。支持各地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为外贸企业提供涵盖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单证电子化审核等方式简化结算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各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商务部、银保监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企业用好线上渠道扩大贸易成交。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展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等联动互促,积极应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技术,优化云上展厅、虚拟展台等展览新模式,智能对接供采,便利企业成交。各地方、重点行业协会优化创新线上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优势产业、特色区域打造国别展、专业展、特色展,帮助企业用好线上渠道获取更多订单。各地方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境外展会。商协会、贸促机构、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帮助组展企业和参展企业对接海外买家。(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中医药等部门,支持医药企业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开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贸易。(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国外消费者购买中国品牌汽车。支持更多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商务部、公安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加强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建设。巩固提升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等方面作用,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进出口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在国内梯度转移、稳定发展,保障就业岗位,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纳入国家鼓励的产业目录,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逐步将大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低污染物排放产品纳入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试点。(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稳外贸工作,在支持企业保订单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实现进出口保稳提质任务目标。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5月17日编辑:蔡小雨审核:李天慧监制:陈斌来源:中国政府网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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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省里谈、到市里看、到企业去了解!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组来河南督查

5月26日,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第七督查组一行莅临河南,实地开展督查工作,并在郑州召开衔接会议。督查组组长、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主持会议并讲话,河南省省长王凯出席会议作表态发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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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全面检视政策落实和配套情况,确保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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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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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台多项举措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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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付款、减免房租……国资委27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6.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补充减免工作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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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6方面24条意见 促进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减少政府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优化港口客运场站规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十三)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规划、用地用海、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办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十五)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十七)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二十一)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二十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地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工作。(二十三)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报告。(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5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编辑:蔡小雨审核:李天慧监制:陈斌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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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对政策落实和配套开展专项督查

李克强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以实际效果检验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克难奋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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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 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634585232投稿请长按添加上方二维码《营商环境看河南》媒体矩阵上线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片推荐阅读·展现新时代发展改革新作为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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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就业优先 推动援企稳岗政策落地

会议研究了加快平台经济发展工作,强调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培育龙头企业,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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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项措施稳经济!国务院最新部署来了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4月1日至5月16日,共有9796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企业账户,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已经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今年共有11029亿元退税款退到了纳税人账户。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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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观察(5月16日-5月21日)

“书记市长动态”主要展示省辖市领导同志一周内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行动,一是引领干部队伍“躬身入局、担当作为”,二是交流互鉴、促进发展。安阳市市长高永调研“万人助万企”活动和助企纾困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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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河南“专精特新贷”合作机构“上新”

合作机构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开展“专精特新贷”业务且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无该业务贷款余额或担保余额的,由合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解除业务合作关系。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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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出手!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税总稽查发〔2022〕4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决定,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2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留抵退税工作的重大意义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关键性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的重要措施,意义重大。各地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留抵退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严打”与“快退”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高标准高质量履行好打击虚开、偷税、骗税、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能责任,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快落准落稳保驾护航。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联合打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留抵退税工作的整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选取骗取留抵退税重点案源,部署各地六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案件情况,采取联合执法、共同办案等方式组织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联合调查取证,积极推动涉税违法犯罪及相关犯罪活动的联合检查调查。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各地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高度关注增值税留抵退税落实中的各类风险,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发现,快速应对,露头就打。要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有涉税违法行为前科、曾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又发生偷税或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依法严查重处。四、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六部门协作共治合力各地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办案指导,加强检察监督,加强信息共享,坚持数据导查、情报导侦理念,开展联合分析研判、联合确定案源、联合推进案件查办。税务部门负责实施案件查办,牵头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负责涉税刑事案件侦办;检察机关对于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提请,提前介入或者进行会商;海关部门负责对相关案件研判、查处提供数据信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涉税案件资金查询及相关金融机构的协调支持;外汇管理局负责涉案外汇数据查询及违规资金查处,努力实现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一体化打击。五、依法办案,确保打击涉税犯罪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各地税务、公安部门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力有效开展检查调查。要注重分类施策,把握好政策界限,对个别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税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全面延伸检查。要做好行政检查和刑事侦查衔接,税务部门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尽职调查取证,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作出认定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办理。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法律适用研究,严格按照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准确定性,确保不枉不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对于骗取留抵退税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行为,坚决从严惩治。对于初犯、偶犯,及时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的实体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等问题,要加强请示报告。六、宣传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宣传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效,大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偷骗税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主流媒体权威发声,释放严查重处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分类分级开展典型案件曝光,不断强化对不法分子的警示震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2年5月17日编辑:李天慧审核:王永安监制:陈斌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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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推出23条政策举措,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12.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2022年6月底前拟以2021年年报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的,如现场走访存在困难,证监局可以借助电子网络手段对辅导验收提前开展预沟通,可以采取非现场验收方式。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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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推出不动产登记大宗业务批量办新举措

为切实满足群众和企业日益增多的不动产登记需求,宝丰县自然资源局推出大宗业务批量办理的举措,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保质保量、快速便捷。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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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家!企业来这儿可自助查询、打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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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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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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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外资如何逐浪扬帆?河南出台一揽子政策支持外贸发展

此外,河南省将持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指导企业用好RCEP优惠政策规则,精准开拓RCEP市场,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促各地及时足额兑现支持外经贸企业资金。吃劲顶压力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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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

5月18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浙江省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正式公布,浙江将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有外贸实绩的企业2万家,推动外贸主体扩增,增强外贸发展后劲。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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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开启不动产登记“三合一”服务新篇章

通过“服务前置、业务下沉”的方式,潢川县在开发企业铺设登记专线,设立便民服务点,购房群众可在开发企业直接办理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就近办、便捷办的改革目标。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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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如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详细介绍

寿小丽:谢谢徐晓兰副部长,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编辑:李天慧审核:王永安监制:陈斌来源:中国政府网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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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失信企业“摘帽”重生

“纳失宽限期”给企业纠正失信、缓解困境提供了新路径。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出“纳失宽限期”执行决定书,暂缓将某旅游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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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加快和加力实施宏观政策 着力稳市场主体以稳增长保就业保民生

李克强说,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地在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上有很多办法可用,要创造性工作。各部门要支持帮助地方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稳经济合力。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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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主动创新融资模式 破解企业发展瓶颈

设热线。设立了金融需求服务热线,及时对接服务,适时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转交、限期承办,共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和办事流程不清等问题。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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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创业就业降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发布会传递这些重要信息

第四,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决定着县城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也是县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要推进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好满足居民文化和生态等需要,彰显县城绿色人文风貌。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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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出手!

长按识别二维码参与问卷互动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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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目前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有停车位50多个,群众的办件信息会自动关联停车场管理系统,办完事30分钟之内驶离停车场可免交停车费。编辑:蔡小雨审核:李天慧监制:陈斌来源:大河网扫码添加投稿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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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观察(5月9日-5月14日)

高建军说,市委、市政府将为新城控股集团在开封发展营造优越环境,提供坚强要素保障,全力支持新城控股集团在开封深度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按二维码查看详情鹤壁市云招商双月会战首场视频对接会举行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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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

5月12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的公告》,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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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底前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全面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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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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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新野县自然资源局有八大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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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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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鹤小淇”远程帮办“一次都不用跑”

依托智慧税务建设,打造了智能、高效、便捷的“鹤小淇帮办”服务品牌,率先在鹤壁市山城区税务局试点推行。实现纳税人与税务人员的直连直通,可视化“同屏互动”等功能。主要特点为: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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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收藏!《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发布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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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明确,事关青年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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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来了 @经营者:政策落实好不好?还盼啥政策?

本次问卷调查旨在请各位经营者说一说政策落实得怎么样、谈一谈进一步的政策性需求和建议,助力打通政策传导的“堵点”“痛点”“难点”,推动各项涉企政策切实惠及广大市场主体。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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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指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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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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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知识产权强省,安徽这么做

《安徽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近日发布。《纲要》对全面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作出整体部署,提出到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14%,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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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出台十六条措施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提升助企惠企服务水平,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宝丰县委政法委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组织宝丰县人民法院、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十六条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全面及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为宝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贡献政法力量。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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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尽快启动复工复产,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5月11日,河南省省长王凯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省管道燃气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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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4部门发文 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商务部等部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