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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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石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扩容增量是2023年我国碳市场的主旋律,强制市场,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工作已经启动,水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民航、造纸等行业即将被纳入;自愿市场,CCER登记系统已经开始安全测试,CCER重启进入尾声。碳市场的扩容意味着新的市场空白即将放开,只有更了解碳市场扩容规则和玩法的企业,才能在这次碳市扩容中获得更大的蛋糕。第五届中国碳市场交易论坛,将邀请碳市场的主管部门领导、顶层设计专家、碳市场行业领袖,从政策、趋势、机遇、方法、案例、成果、应用等层面,为参会者深入解读碳市扩容后新规则和玩法,助力企业在碳市场扩容中获得更多机会。中国石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在2022中国国际石油化工大会上表示,“石化行业预计将于‘十四五’(注:2021-2025年)末期进入全国碳市场。”北京中创碳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斌亮也持相同观点。他在该会议上表示,预计石化行业将于2024年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是第三批被纳入市场的高耗能行业。预计第二批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是钢铁和水泥行业。李永亮此前表示,若按年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超过2.6万吨当量为纳入门槛,石化行业估计将有2300家企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这其中将包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三桶油”)等大型国有石化企业,以及荣盛石化(002493.SZ)等大型民营石化企业。广州期货交易所商品事业部陈宣辰在上述会议上指出,石化和化工行业碳排放量约占国内工业总排放的10%-20%,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6%。他表示,全国碳市场的首个履约期(2019-2020年)纳入2162家发电企业,这其中已包括了约30家“三桶油”的自备电厂。预计后续八大高耗能行业全部被进入全国碳市场后,纳入企业的数量将增至8000-10000家。麦肯锡公司资深董事合伙人洪晟认为,若石化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将有机会利用碳市场创造更多价值,比如企业可以开发零碳新产品,推出新的业务条线,同时扩大在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新兴技术的布局。今年1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年和2022年)的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意见稿,该方案针对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张斌亮表示,相比于首个履约周期,第二个履约周期的碳配额总量收紧了10%以上。个别配额缺口过大的控排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履约压力。碳排放配额是全国碳市场现阶段唯一可交易的产品。除碳配额外,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控排企业能在履约期抵消碳排放配额的补充机制。据生态环境部规定,控排企业使用CCER抵消的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张斌亮表示,由于国家暂缓了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目前CCER的存量仅数百万吨,但从长期来看,CCER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据其估算,按照全国碳市场和试点碳市场的规模来看,近一两年,CCER需求量预计能达到1.5-2.5亿吨/年。未来随着更多高耗能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CCER需求量将逐步增加至4-6亿吨/年。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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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类产能全部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中,重点发展先进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硅材料、先进建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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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

【微软最近微软押注海洋碳汇数百万美元,浙江也出台指导意见,海洋碳汇未来前景广阔。而要想实现海洋碳汇的最大效益,还需要借助碳金融工具。碳金融就是帮助企业实现降碳增效的金融支持工具,是企业在降碳增效过程中的正向收益,可帮助企业在降碳增效过程中减少成本和扩大收益。只有更早布局更早应用碳金融的企业,才能在碳中和时代站稳自己的位置,得到更大的回报收益。】浙江发改委官网3月6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探索发展海洋蓝碳,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量”的工作要求。聚焦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打造碳中和重要增长极,浙江省将实施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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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海南“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这么干(全文+简介+数字解读)

近日,《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并要求,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83万吨、0.13万吨、0.4万吨和0.13万吨。方案导读《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安排部署从九大方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方面,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方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各园区在一年内尽快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预计到2025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方面,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方面,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比例在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当季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13%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30%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13.5%12%“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优于1.33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100%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100%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匹配改造,到2025年,全省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达100%50万20%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6%左右,交通运输碳排放增长控制在合理区间90%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比例在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当季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100%50家除特殊用途外,省级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100%使用纯电动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50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50家以上。20%到2025年底前,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90%95%到2025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8.6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8%,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实现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3%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力争达到全社会最大电荷的3%。5000吨每年定期对全省5000吨及以上用能项目安排进行调度和排序,对完成目标存在困难的市县加强工作指导。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1000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和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方案全文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发展和生态底线,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1.83万吨、0.13万吨、0.4万吨和0.1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一批节能降碳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尽快落地。在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建材等领域开展绿色工业设计试点,探索构建绿色产业链。支持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医药等产业实施绿色升级改造,鼓励建设绿色工厂。实施重点用能单位限期节能降碳提升改造机制,在炼油、乙烯、水泥、平板玻璃、化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推动开展清洁生产改造,鼓励推进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机制,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改造力争全部达到2级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材行业、工业锅炉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引导支持企业主动调整结构、技术升级,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燃气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改造。强化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节能管理,推广高效制冷技术、先进通风技术、余热利用技术、能耗管理系统等。“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优于1.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各园区在一年内尽快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预计到2025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鼓励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以省级园区为重点,开展产业园区综合能效提升行动。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与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重点园区探索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创新示范,推动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与减污降碳领先水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热带岛屿特色的绿色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提升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水平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设备,推进制冷、供热、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严格落实营运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交通电气化进程,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鼓励在矿山、港口、园区等场景的示范应用,加快中重型车辆电动化进程。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提高船舶新能源使用比例。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匹配改造,到2025年,全省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航空生物燃料的应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在机场能耗中的占比,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结构,因地制宜推动公铁、公水、空陆等形式多样的多式联运发展。大力发展共享交通,推动汽车租赁业发展,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慢行交通系统。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6%左右,交通运输碳排放增长控制在合理区间。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打造高效节能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海南安全监管局、民航三亚安全监管局、海南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鼓励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油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和环保炉具。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施控毒工程。优化施肥结构和施肥方式,实施精准施肥配套工程,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推进废旧农膜专业化回收,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效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黑臭水体整治比例在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当季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推动公共机构率先采用蓄能技术和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提供自身供电、制冷等能源需求。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和国有资本投资的单体建筑应当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除特殊用途外,省级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100%使用纯电动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50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5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广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建材等重点行业推进煤炭清洁化改造,探索煤改气,推进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通过集中供热、能源综合利用等途径,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八)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建设项目,加快推动现有项目产品升级转型,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污染治理。对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以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环节无组织排放实施管控。全面排查清理涉VOCs排放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加强监管监控。实施储罐综合治理,按照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进行罐型和浮盘边缘密封方式选型。鼓励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到2025年底前,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九)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系统推进“六水共治”攻坚战,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持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到2023年,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到2024年,剿灭劣V类水体;到2025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8.6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8%,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实现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加快推进在昌江、洋浦等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废物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等。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和综合利用,预计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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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2〕772号省政府有关厅委、有关直属机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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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

施工和节能分享、碳交易等服务。使命是“为旧楼穿新装,十倍减碳,冬暖夏凉”。未来,远大近零公司将为全世界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助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推动环境改善,保护人类家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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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征集|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

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火热征集中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和鼓励优秀企业在推进碳中和进程中研发创新,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根据中节协〔2022〕11号文件《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的通知》和“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核准案编号:0240)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本次评选出来的优秀企业和应用研究成果,将推荐给“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评审。同时,为了宣传和展示碳交易市场取得的成就,表彰在碳市场和低碳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会员,充分发挥优秀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同时开展“2021年度优秀会员评选”活动。根据《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一)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二)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科技进步奖;(三)2021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单位。二、申报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2、企业注册3年以上(具有突出创新点的,年限可适当放宽);3、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和推进双碳工作。三、申报说明1、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2、参加评选活动需填写申报表;3、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印章清晰可辨;4、申报材料需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5、申报材料接收邮箱:CNC@cecaweb.org.cn;6、评选结果将在“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期间公示。四、咨询电话电话:010-63839809官网:www.acet-ceca.com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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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于举办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与国际格局出现新变化,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不确定性风险明显增加,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措施远远不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仅影响我国绿色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全球经济技术变革的发现,而且对保护地球生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及形成一个新的、稳定的、和平的世界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国节能协会将于2022年11月11-12日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以“碳中和-国际视野谋篇布局”为主题的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本届大会重点关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措施、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和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探讨碳中和愿景下区域和企业如何做好战略转型布局,占据产业变革的制高点,增强竞争力;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共谋绿色发展,共创低碳生活。大会将发布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名单;发起中国企业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宣言;征集“零碳”技术解决方案及典型案例,推广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经验,发布《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下绿色投融资地图》。大会将邀请政府官员、驻华官员、国际问题专家、生态环境专家、经济学家、汇聚低碳领域具有引领性、变革性、前瞻性的智库、企业,开展经验交融、观点交锋、智慧分享,为实现30·60双碳目标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贡献力量。本次大会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北京百川汇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承办。中国节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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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六大任务两大行动 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电话:010-63839809联系电话:张京良18618188220(微信)(24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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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碳达峰与碳中和”咨询服务的通知

2月3日,正值立春之际,绿色复苏,万象更新。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航资本及中航信托与妙盈科技合作全面启动暨中航资本大厦碳中和证书云发布仪式在北京中航资本大厦成功举办。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碳交易产业联盟秘书长宋忠奎,中航资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姚江涛,碳中和专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军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处长于洁、妙盈科技创始人、CEO涂鉴彧,世行IFC中国业务负责人徐伟川等相关机构代表出席。本次活动采用“云访谈+网上直播”的创新方式,邀请来自金融、产业、学术等领域的嘉宾线上研讨,聚智交流,共同探讨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发展新机遇。碳中和专委会张军涛副秘书长为中航资本大厦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