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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研讨会在京召开

近日,国家级生猪大数据中心受邀参加由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在北京举办“全国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研讨会”,并作为全国12个典型经验交流代表之一作典型交流报告。此次会议是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成立以来举办的首次全国性会议,旨在共襄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创建、农业农村数字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架起全国各地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业务协作协同的体系创新“桥梁”。会上,国家级生猪大数据中心围绕协同创新机制建立、数据标准及目录健全、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数字场景共同拓展等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等内容作交流发言,并以《公益主体
7月8日 下午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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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数字重庆建设场景机会首批清单发布

▲4月8日,数字重庆建设一周年成果新闻发布会现场,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代小红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4月8日 下午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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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征集重庆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征集重庆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各区(县)数据主管部门:为加快推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的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国家数据局开展征集2024年“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并推广相关经验工作。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在落实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重庆地区12个行业领域“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上报国家数据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二)申报重点。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案例应满足以下要求。涉及内容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二、申报工作安排(一)组织申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数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二)编写申报书。请各申报单位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按照《“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要求编写申报书。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准确、观点明确。(三)提交申报书。申报单位填写《“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连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至我局。我局将以每个领域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3个的原则对各个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优先级排序上报国家数据局。(四)申报时间和方式。本次申报分两批进行,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1日和8月1日。申报单位可选择其中一批进行案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2108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渝兴广场B6栋),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两份。附件:“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申报书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4年2月20日(联系人:曾宇航,张津婵:67765688)(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即可下载附件)来源
2月21日 下午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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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JIDF)项目申报开始了!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JIDF)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有关单位、企业:为持续深化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信息通信领域合作,充分发挥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引导作用,促进中新信息通信企业项目合作与技术交流,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中新信息通信领域合作试点示范项目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领域(一)支持方向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物联网、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机器人技术、区块链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开展的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项目。(二)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基于中新国际数据通道的交通、物流、教育、金融、医疗、制造业、建筑、环保等领域创新应用项目。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应当由至少一家新加坡企业和至少一家中国企业(机构)参与。2.中国企业(机构)应为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申报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4.申报单位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二)项目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2.申报项目必须在重庆开展试点工作;3.申报项目采用的技术方案或商业模式应具有创新性,并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产业化发展前景;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三、补助标准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等方式,按不超过项目投入(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以及项目研发人力成本、中新国际数据通道租用费用)的30%给予中方企业(机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对新方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获得中新信息通信领域创新发展资金支持的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归属地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可根据自身情况给予项目配套资金支持。四、申请流程(一)项目筹备阶段在递交申请方案之前,申请单位可就申报项目情况与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SG)开展交流讨论。(二)项目申请阶段申请单位(即有意向申请资金的新加坡企业和重庆企业或机构)共同制定申请项目方案,申请单位(重庆方)应按照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的要求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含中英文项目方案)等材料提交所在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申请单位(新方)将申请项目方案(中英文)提交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三)项目评定阶段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对重庆企业(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支持项目,经公示后发布支持项目名单。(四)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单位(重庆方)按照批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报送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实施中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向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报告。项目单位(重庆方)应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推进情况报表》及项目进度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内容的简要说明,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定期转报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可视情况对项目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五)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达到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重庆方)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编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和项目绩效评估报告(附件4),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向市大数据发展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其他项目单位向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审通过后,各区县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并报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备案。项目单位(新方)按照IMDA和ESG建议的流程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资金补助。五、工作要求(一)申报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为6-12个月。(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三)项目单位(重庆企业或机构)职责:编制并向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报送市大数据发展局,下同),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确定的内容和批复的要求实施项目;按要求向市、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接受市、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或上述部门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和检查;项目总体目标达到后,及时按要求申请项目验收。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请项目不超过一个。(四)各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近三年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五)申报单位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区县(自治县)大数据主管部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报送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附件:1.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3.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项目验收报告4.中新信息通信媒体联合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估报告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2年1月19日中方企业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67769828、18523423234;邮箱:75793133@qq.com;新加坡企业联系人Dean,mobile:18883169031;email:deanhey@outlook.comRebecca,Rebecca_POON_from.TP@imda.gov.sg【附件下载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全文”】来源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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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来了!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接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审计局及市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第三十五条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