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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夜间消费场所注意!

新闻大连 2020-11-11
大连市夜经济场所疫情防控保障指南
大疫经指办发〔2020〕34号


近年来,“夜经济”已经成为大连市新的消费热点和推动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正在成为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为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城市活跃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消费者

1.消费者进入夜经济消费场所应规范佩戴口罩,就餐时方可摘下口罩,停止就餐重新戴回。
2.消费者进入夜经济消费场所应主动测温扫码,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地。
3.对于人员流量较大的场所尽量错峰前往;对实行预约制的场所,应配合经营单位的要求提前预约并按时到达;需要排队等候的,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4.时刻保持手卫生,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尽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倡导电子支付方式,饮食前后、如厕前后、碰触公共物品或部位后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含醇湿巾洁手。
5.注意咳嗽礼仪,做到咳嗽或打喷嚏时屈肘或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开他人。
6.注意在公共区域言行举止得体。积极劝阻过量饮酒、聚众酗酒等行为,倡导文明健康聚会风尚。
7.鼓励使用公筷公勺或采取分餐制用餐,提倡敬酒时不碰杯。

二、营业场所

1.夜经济主办方要切实承担起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区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主办方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经营场所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并公示员工的健康码情况。
3.设立测温验码岗,测温正常、扫辽事通健康码为绿色、查国务院行程卡并询问为非重点关注地区人员,方可进入。对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顾客,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4.鼓励向顾客免费提供口罩、免洗手消毒液、含醇湿巾等防护用品。
5.科学评估可容纳最大客流量,采取预约、分时段等限流措施,控制人流量和密度。消费场所需排队等候的,可通过分发排队号的方式疏导人流,提醒并引导顾客在公共区域活动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6.餐饮场所采用相邻桌椅间隔不少于1米、错位用餐等措施。
7.通风换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营业前,应充分进行室内通风换气;营业中,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歇业后,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0-30分钟。
8.加强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清洁与管理维护,确保足够的新风量。
9.日常消毒以卫生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麦克风、娱乐用品等),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用含氯消毒剂各消毒一次。供服务对象重复使用的物品,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10.公共卫生间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加强空气流通。随时进行卫生清洁,可用有效氯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表进行擦拭。每日做好消毒记录并公示。
11.加强肉、海鲜类等冷冻食品储藏安全;食品原材料要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严格加强进口生鲜商品的监测监管,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
12.应设立应急区域。当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人员时,应让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及时送医院诊治。

三、经营者和工作人员

1.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每日出入要实施人员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动态跟踪记录并记入健康档案。经营者要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在岗时间以外的生活轨迹,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2.经营者和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场所要全时规范佩戴口罩,服务交流时要与消费者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要注意手卫生,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人员应戴手套作业。
3.鼓励采取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的方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
4.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指导,保持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提供服务时,要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清洁卫生,勤洗手。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新闻大连”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张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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