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官方最新解读!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
工资报酬和福利?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
实际到手的工资吗?
用人单位违规
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应该
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5月1日起
大连市人社部门
对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
进行了调整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5月10日
大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做客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
“在线访谈”栏目
解读最低工资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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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指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高温津贴200元/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独子费10元/月)。
问
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项工资
还是实际到手的工资?
工资(包括社平工资、最低工资)都是指应发项工资报酬,即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例,扣除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费443元,实际到手的月工资为1657元。
问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劳动保障监察
投诉举报热线
84369110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联系电话
83634911
市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
12333
问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投诉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了,用人单位有什么后果?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问
加班工资应如何支付?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2.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3.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总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问
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大连市从1995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共调整16次,近年来调整均执行全省第一档标准。
问
相关部门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人社局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左莹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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