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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 | 造星——电竞变现的救命稻草

2017-06-23 曹珺萌 电子竞技

原文刊登于《电子竞技》杂志6月PRO刊

「作者」:曹珺萌,《电子竞技》杂志编辑

如需转载,注明出处。


电子竞技是近几年才走入公众视野的行业,关于业内的明星,也似乎是在直播平台火起来之后才逐渐开始声名鹊起。


Uzi身价不菲,炙手可热,曾有传言有人为他开出高达7000万人民币的转会费,但老东家RNG却把他紧握在手中当做非卖品。看起来不足够帅,甚至还胖乎乎的Uzi并不符合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形象。但是他超高的人气表明,他就是电竞圈内首屈一指的明星。



为何RNG牢牢抓住Uzi不放?明星对于俱乐部或者联盟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读完文章能有答案。

以明星之势聚合粉丝


在娱乐行业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一个明星养活一公司人”。在整个团队良好的运作下,仅需一个人站到台前。会有粉丝支持各种与该明星有关的产品,甚至根据行踪追随到各处,为明星的所有产品买单。如果这位明星的粉丝量足够大,那么整个为之服务的团队都能获得丰厚的回报。这也不难理解,为何目前市面上的“小仙女”“小鲜肉”们都有着庞大的助理团队。


但是当下的电竞圈远没有这样成熟。如果说娱乐圈的变现就是将明星拍摄的电视剧稳定落地到每晚的八点黄金档,那么电竞圈目前还没有这样一个稳定的通路出现。举例来讲,电竞的内容制作商们召集许多主播们拍摄了一档真人秀节目,最终落地到某家直播平台的黄金时间。我们假设节目精彩纷呈,直播间平均人气达到50万人,弹幕不断。


根据艾瑞咨询《2017中国泛娱乐直播用户白皮书》,直播平台的付费用户仅有21.4%,100元以下数额打赏占比最高,达到31.5%。根据线性估算的结果,直播平台观众人均消费大约为8元。这意味着400万元的用户端收入。再除去直播平台的分成,剩下的钱可能还不够制作组在下期请到全部主播。

这个例子很粗暴,但是并不极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去年的报告,2014年我国20岁以上人群人均体育消费就达到926元,远远超过电竞用户通过直播消费的8元。这个比较看似并不公平,因为电竞的消费部分并没有把赛事落地、衍生品等加入到其中,但是我们要知道电竞的用户端变现渠道相当有限,且如果去掉明星的吸引力,电竞赛事和衍生品对于用户人均消费的提升也只是杯水车薪,高校电竞赛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造成这个结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目前的电竞用户已经习惯了互联网这个免费的渠道和介质。依靠内容变现的电子竞技完全依赖互联网,但用户并没有形成为优质内容买单的习惯。制作组想要活下去完全需要依靠来自厂商端的并不稳定的赞助费和广告费,以及节目前期售卖的版权费,后期单纯的用户端收益是很难支持整个团队存活的。


但是倘若同样是上述情况,真人秀节目请到的不是普通的小主播,而是明星级主播。明星效应使得粉丝纷至沓来,直播间人数达到200万人,那么用户收入就直接变成了原来的4倍,粉丝经济效应明显。此外,当粉丝经济建立起来时,流量会使得来自厂商的收入也水涨船高。明星对于电竞内容在直播平台的直接变现的推动力是显而易见的。



同时,当明星出现,电竞赛事的水平和吸引力得到了很大提升,粉丝开始愿意聚集到线下,为这些高水准内容买单。赛事和衍生品等多元内容成为除了直播平台之外的直接变现渠道。

电竞造星远未成熟

电子竞技需要明星,但是“星”绝不会凭空出现。电子竞技在中国坎坷发展了十八年,各项制度不利好、电视平台讳莫如深、自身发展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不成熟的情况下,电竞圈鲜有极具影响力的明星出现。混沌中大家只记住了一个逆流而进的李晓峰。


如今,无论是外部的制度与环境还是电竞圈自身,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要发展电子竞技体育产业,制度的风向已经开始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电竞目前已经拥有近2亿的用户,厂商、联盟等主体已经具备了变现的能力和渠道。


虽然圈内各方还明显存在不足,但我们可以说,目前电竞造星,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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