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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 曾经全国铺开的“廉政账户”如今15省已撤销 反腐不再留余地

2016-08-09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新华社、新京报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撤销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四川、内蒙古等15个省区撤销了廉政账户。

贵州要求违规收礼金按违纪处理

2010年12月底,贵州省纪委监察厅设立“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可通过汇存廉政账户的方式上交。今年8月2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

为何撤销廉政账户,对此,省监察厅表示,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84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都是违纪行为,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于近日完成廉政账户撤销工作,按规定将廉政账户资金交同级财政。今后一律不再设立廉政账户。

此前,贵州省就有一些市开始撤销廉政账户。7月28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8月1日必须统一撤销廉政账户。

该通知称,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又不按要求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至少15省份撤销“廉政账户”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黑龙江、甘肃、内蒙古等15个省份已宣布撤销廉政账户。

据媒体报道,甘肃省的廉政账户经历了两次设立和两次撤销。甘肃省纪委第二次撤销廉政账户的官方解释是,“随着反腐倡廉各项法规的日臻完善,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省纪委决定撤销在全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个储蓄网点设立的‘581’廉政账户。”


△据媒体报道整理,不完全统计

廉政账户渐渐变味 成贪腐挡箭牌

随着廉政账户在全国范围内的铺开和发展,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产生了:廉政账户越来越频繁地与贪腐案件联系起来:有人把“敢收、能收”的贿金留下,“不敢收的”上缴;有人感觉“风声紧”,抢在调查前集中主动缴纳贿金,妄图蒙混过关;有人“拿大头缴小头”,把缴款当做“护身符”……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利用政策的空隙,行偷梁换柱之实。

拒贿与“掩饰犯罪”之间

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国家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张某得知检查机关已介入调查,遂将27万元转存纪律廉政账户。

针对官员主动存入廉政账户中的金额是否应计入受贿金额,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存在分歧。最终法院认为,张某上交贿款是为了掩饰犯罪,该27万元应计入受贿金额,遂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成某些人“伪装清廉”的工具

有没有办法边贪腐、边“清廉”?在某些官员的权衡中,这似乎可以实现,而廉政账户成了关键工具。

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曾先后分几次将75万元赃款上交廉政账户。但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制造清廉假象的高手。2014年11月,魏力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控收受他人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现金卡0.8万元、黄金1300克。

2012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沙井新义安”涉黑案,当地最大的涉黑保护伞就是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少雄。刘少雄称自己曾向廉政账户上交了1000多万元赃款,应当算自首行为。最终法院判定,所交赃款并未明确表示来源,也未主动交代是此案所指控的事实,因此不能算是自首。

△ 刘少雄称,自己向“廉政账户”上交赃款,应算“自首”(资料图)

关了廉政账户 以后呢?

追问1:廉政账户设立初衷是什么?

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在于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将收受的“不便退回”“无法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上交的绿色通道。党员干部可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银行将贿金存入廉政账户,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凡持有该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

然而,廉政账户从设立时就存在一些争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在特定的条件下设立廉政账户有一定必要性,将其作为反腐败的一项辅助策略,考虑现实具体情况,可以用比较小的代价将反腐败进行到底。”

追问2:廉政账户的钱去哪了?

各地的廉政账户设立之后“效果”都不错。据统计2015年初,广东省2014年各级廉政账户入账6500多万元;而湖南廉政账户2014年一季度收到上交红包303万余元。

“廉政账户”收缴的钱最后去了哪里?根据各省规定,最后基本都交由本省财政部门管理。

但是,任建明指出,如果使用和定位不当,廉政账户就会变成腐败行为减轻罪责的灰色地带,不老实的人反而得到便宜,最后会受到批判和诟病。此外,廉政账户本身不够透明公开,很多人上交的钱可能是匿名,即使不是匿名也未向社会公开,自身存在比较多的缺陷。加上目前中央政策,让很多地方撤销了廉政账户。

追问3:撤销廉政账户如何反腐?

任建明表示,廉政账户不是防止腐败的工具,而是腐败发生之后,给人们一个机会。比如有些情况下不得不收贿赂,包括受到威逼、顾及面子等情况。

他认为,廉政账户取消后也有更好的赦免政策,比如地方可以制定量化明确且公开透明的政策,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补充。此外,反腐败不仅要打击腐败行为,还要清除腐败的文化,应该透明公开、实行问责,进行体制创新,对集权垄断现象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自2013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要求实名制上交。任建明称,实名制公开上交比廉政账户要进步,不过除了实名,还要讲清钱是怎么来的,包括是否涉及牟取利益、滥用权力等都要讲清楚,后续的这些工作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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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侯振海

编辑/孙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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