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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丨强迫购物 遭导游辱骂……旅游遇到这些情况怎么办?国家要出招了!

2016-11-29 央视新闻

不愿前往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却不得不在团队中“随大流”?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却遭到导游的言语侮辱?旅游者遇到的这些情况有望成为历史。

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强化了对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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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旅行社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要求旅行社安排另付费旅游项目应明码标价

根据《送审稿》,旅行社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者进行交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送审稿》明确,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不同意参加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而拒绝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或者提高旅游费用,并且应当对未同意参加这些活动的旅游者作出合理的行程安排,不得因等候其他旅游者造成其时间浪费。

《送审稿》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等需在合同中载明

《送审稿》明确,旅行社在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下列事项,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并向旅游者作出准确、详细说明,由旅游者签字确认:

①  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和主要商品信息;

②  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价格及活动时长;

③  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针对旅行社与旅游者在指定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上发生的纠纷,送审稿规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作出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旅行社,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处分。

公众可在12月28日前网上提意见

除了进一步对旅行社实行监管之外,《送审稿》也对旅游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条例明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如果旅行社违反了这些规定,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或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处分。


△执法部门查处违规旅行社(资料图)

公众可以在12月28日前,通过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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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乱象频现购物吃回扣产业链惊人

如今人们对于旅游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旅游市场的乱象也频频见诸媒体的报道。


△央视记者暗访发现旅行社吃回扣情况惊人

去年,央视记者曾对云南旅游行业展开长达数月的调查,接触了大量的导游、旅行社和购物商店,发现了部分从业人员联手坑蒙拐骗游客的种种内幕及瓜分游客购物钱款的黑色产业链条。在昆明一家翡翠店,央视记者竟然发现,游客花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购买翡翠,竟有85%的钱是购物点暗地里支付给旅行社的回扣!

今年春节期间,因为有游客对不停车游览十三陵有意见,北京一名“黑导游”在旅游大巴上爆粗口辱骂游客,甚至质问乘客“是不是想死”,辱骂视频被传上网后引关注,后北京市旅游委回应表示,确定该导游身份后将不等投诉立即展开调查,严厉打击北京旅游市场的害群之马。


△北京“黑导游”辱骂游客视频

相关部门也提醒,旅游中遭遇购物陷阱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可拨打全国旅游投诉热线1230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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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继红  主编/张天宇

编辑/曹莹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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