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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 家长发帖称幼儿园虐童,老师到底做了啥?法院这样判了......

2016-02-14 央视新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新京报、京华时报

老师手戳着小脑袋一直撞到墙上、中午不睡觉让光着脚在地上转圈……去年,北京的张先生认为自己6岁的孩子小瑞(化名)在幸福天使幼儿园被虐待,便将幼儿园的行为在网上进行了曝光。

△去年10月庭审结束后,张先生(左一)和律师接受媒体采访。

张先生的文章发出后,幼儿园认为张先生以网上发帖曝光和在幼儿园门口宣扬的方式反映“老师虐童”,内容失实,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将张先生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张先生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删除帖子并恢复名誉。

昨天(13日),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查明老师行为确实不妥,但家长的维权损害了幼儿园名誉,一审判决家长删除原帖公开向幼儿园道歉。

案情焦点

1、老师戳孩子头致撞墙?

涉诉文章称“幸福天使幼儿园暴力对待儿童。幸福天使幼儿园对待孩子使用冷暴力!批评孩子时用手连续戳头直到孩子头撞到墙上还在戳!”

在去年10月的庭审上,幼儿园表示,去年7月22日,张先生的孩子小瑞(化名)在幼儿园洗手时淘气,用了很多洗手液,洗手液溅到了其他孩子身上。为教育小瑞,当班老师轻轻点了几下他的额头。“小瑞经常不睡午觉,带着其他孩子一起转圈儿,还老打其他小朋友”。张先生认为老师处理方式不当,向幼儿园投诉。幼儿园调查后认为,老师的教育方式不够缓和,但并没有对孩子采取违法违规的行为。事后,幼儿园严肃处理了老师,并向家长致歉。


“他们说的时间是错的,”张先生当即反对称,原告所称的事发时是2015年7月22日,“当时孩子已经不去幼儿园上学了。自7月初开始,孩子就上了一周。”

张先生表示,当时是孩子因为淘气打了5遍洗手液,被小朋友告老师了,老师就一直戳他,戳到墙角撞到墙了还在戳。

2、孩子不睡觉光脚转圈?

涉诉文章称,“中午不睡觉让孩子抱头在地上转圈,我问孩子为什么不和爸爸妈妈说?孩子回答老师不让说:如果敢和你爸妈说看我不找你!”、“中午午睡时间,孩子睡不着,就让孩子抱头在地上转圈。孩子自打去年转到这个幼儿园后,就一直受到虐待。”

在一段录音中,孩子说,睡觉时他觉得好玩就用鞋在地上跺,老师无法制止就让他脱了鞋、脱了袜子在地上跺一中午,实际上跺了一会就让他上床了。下午睡醒起来后,他在转圈,老师就让他在原地转一千圈,后来吃水果的时候,老师就不让转了。

幼儿园承认,事出有因,首先是孩子淘气,也是老师工作方法不对,遇到情况不会处理。

3、孩子因遭受虐待患轻度抑郁?

文章中还涉及上厕所不许穿鞋、用抹布打孩子头、老师对孩子冷言冷语“冷暴力”、三个同学将孩子推出教室,以及上厕所后不允许用多于两张纸等情况。被告家长称孩子因此夜间总做噩梦,惧怕上幼儿园甚至抑郁。


张先生表示,孩子自2014年9月转到该幼儿园后,就一直受虐待,但是孩子一直没讲,“直到最近孩子经常做噩梦哭醒,不愿再上幼儿园,我们一直哄着孩子,他才告诉我们。”此次事发是因孩子洗手时多用了洗手液以致遭惩。事发后,张先生夫妇曾多次找园长沟通,园长承诺处理,两名带班老师胡老师、张老师还向家长写了道歉信,“但是转而就在家长群里称,我们讲述的事实是假的,还恶人先告状,竟然先告了我们。”

张先生表示,因孩子遭受虐待,已被诊断为轻度抑郁。但为保护孩子隐私,他放弃将轻度抑郁的精神诊断证明交给法庭。

在举证中,老师用抹布打孩子头和冷言冷语,在孩子与妈妈的对话录音中有提到;三个同学将孩子推出教室,也出现在家长和园长的录音中;上厕所后不允许用多于两张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法院为何这么判?

文章“虐童”指责与事实不符

朝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家长在文章中所述情形并非全部根据确凿的事实,也非真实事件完整过程。

家长在所发文章的题目中用“暴力”、“虐待”等词汇,但从现有证据看,幼儿园老师未曾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孩子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性后果。家长在文章中使用的词语显然与幼儿园老师实际行为性质不符,使社会公众误以为幼儿园对孩子进行严重侵害。

家长侵害幼儿园名誉权

此外,家长始终未就孩子的生理或心理确实存在损害后果举证,幼儿园对于家长所反映的老师行为及时进行了核实并道歉,而在此情况下,被告仍在文章中用“邪恶”等词汇形容原告教职员工,其行为不仅与事件的实际处理情况不符,也已构成对幼儿园及其员工的侮辱。

法院认为,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信誉、声望和形象势必因家长的行为而受损,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法院认定家长的行为已构成对幼儿园名誉权的侵害。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家长删除涉诉文章,并于新浪微博等网站发布声明向幼儿园致歉。


家长遇到此类事件怎么办?

律师:孩子如受伤害首先考虑报警

家长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如何维权?律师表示,孩子如果在学校或幼儿园受到伤害,对象、手段、方式、程度,都是要考虑的因素。

“遇到这种情况,报警处理是最好的方式”,律师指出,学校或幼儿园的不当行为对幼儿所造成的伤害,如果达到虐待罪规定的标准,可以通过法律进行处罚。一些家长采用网络公开方式能够理解,但要注意保护所涉儿童以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对于多大程度算是虐待或者能够提起公诉,律师认为,虐待不是指造成多少伤,而是有时间上的持续性、长期性,有些行为可能不会造成伤,但是也会带来痛苦,如饿、冻等都会构成虐待罪的,如果伤势严重还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律师:通过拍照或检查取证 处理时防“二次伤害”

律师提醒,发生在学校或幼儿园里的伤害,一般解决途径是首先制止行为,家属先取证,固定证据,比如拍照或者去医院检查,再向学校和幼儿园管理方反映情况,此类事件刑事责任外还涉及民事赔偿,学校要为老师职务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特别要注意的是,处理的时候要考虑不要让小孩受到二次伤害,必要的时候还需要一些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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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编辑/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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