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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专项整治!

大连晚报 2021-09-27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近日,大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年暑假期间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


整治重点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社会人员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处理办法


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个人单独有偿补课的,对教师本人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要报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3.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4.对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对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本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决制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2.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各学校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责任,组织好调查、核实等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理性看待参加各类补课的作用,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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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市教育局编辑:小刚美编:王蕊校对:秦臻责编:丫丫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留言,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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