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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不了别人的胡编乱造,哈利·贝瑞亲自给我们写了一篇自己的人物特稿

2016-02-19 哈利·贝瑞 时尚先生





Esquire的撰稿人和哈利·贝瑞面对面坐了下来。哈利·贝瑞觉得很多记者在胡编乱造她的故事,撰稿人说写作也不是件容易事。哈利·贝瑞想尝试一下写作,于是,产生了一篇你从未见过的稿子。


 

文/哈利·贝瑞


我坐在车里,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接受平面媒体的采访,我一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和一个带着任务的陌生人共度晚餐,就觉得开心。再也没有那些关于我失败的婚姻、针对我的美貌那些世俗透顶的愚蠢问题了,不用再为《死囚之舞》中的性爱场景做辩护了,不用再被逼迫着回答为什么40岁还没有生孩子。我绝对不会再给杂志刊登有关于我的不实报道的权利了。

 


 

我走进餐厅,寻找着那位即将要写下最后一篇佳作的完美陌生人。但是让我吃惊的是,我面前的人和我想象中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像是一口把我吞噬掉的怪物,而是温柔的玩具熊模样。他的头发蓬松,笑容憨厚,名字叫汤姆,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了。但由于我的极端偏执,我立即想到了这个狡猾的杂志社派了个天真无害的陌生人来做这件肮脏的事。

 

我们坐下来去聊一聊,刚开始只是闲聊,话题是这位完美陌生人打开的。十分钟过后,我才意识到,这次采访已经正式开始了,但是汤姆没有做笔记,也没有拿出录音机。我对这一切露出了笑容,觉得汤姆要么就是个呆子,要么就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记者。既然这是我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我决定主动出击这位完美陌生人,问他一些这么多年来一直让我饱受折磨的问题。

 

哈利·贝瑞:我很羡慕你又是大学教授又是记者,你为什么要当老师呢?

 

汤姆:我想要22岁的女人围绕着我。

 

哈利·贝瑞:那为《Esquire》杂志社工作的感觉怎么样,尤其是你还住在印第安纳州?

 

汤姆:我的梦想成真,我喜欢溜须拍马,《Esquire》做了不少这种事。

 

哈利·贝瑞:有遗憾后悔吗?

 

汤姆:是的,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希望有更多的孩子。这件事我刚刚说出来,现在已经后悔和你说了。

 

哈利·贝瑞:能和我说说你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吗?为什么分手?因为她是护士?

 

汤姆:我不想谈这些很隐私的事,但我想说,护士们都有个好故事,我不想作解释。

 

哈利·贝瑞:那你和现在的女朋友——剧作家Christine White的关系怎么样?

 

汤姆:我从来没有厌倦过她,她也同样没有厌烦过我。她像是我生命中的快乐和奇迹,通过她,我还结识了不少辣妹。

 

哈利·贝瑞:你看过我的电影吗?哪部你最喜欢?

 

汤姆:我不太喜欢邦德女郎那些片子,可能里面的比基尼泳装不错。但我真的很喜欢那部《云裳俏佳人》,我是个成长在纽约,现在居住在印第安纳州的白人,我这样的身份让我觉得那部烂片还不错。

 


 

像其他大多数带着任务而来的记者一样,我不能确认这些是不是汤姆的实话,还是只是为了提高杂志的销量,选择性地说了记忆里一些有趣的故事。

 

第二天,汤姆和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去购物,为我只邀请了亲密朋友的一场晚宴做准备。这事听上去挺有意思的,但实际上不是!汤姆是个大步流星的购物狂,那副样子是像是要观赏“完美陌生人”的一天,他眼里的完美陌生人是我。

 

那天我们停下车走向超市的时候,有个一整个上午都在跟踪偷拍我们的完美陌生人来问汤姆的名字,汤姆说了自己的名字,那位完美陌生人却说他长得像凯文·史密斯。那时候,最让我吃惊的是,汤姆,这只憨态可掬的玩具熊,居然大喊:“去你妈的。”那位完美陌生人说:“像凯文·史密斯减肥前的样子。”玩具熊说:“那我的名字就是Fuck You Twice!”后来,网上还真有了谣言,说他叫做Fuck You Twice。

 

我们笑翻了以后,继续走进了超市,就像一对夫妻那样开始购物。他从后面抓着手推车,我在前面拉着。尽管我们是陌生人,但是看起来却像完美的夫妻。我在超市里领着他四处转悠,细心挑选着晚宴需要的东西。他则小心地推着小推车,担心会撞到了我的脚跟,这点肯定是他妈妈教过他的。在我们购物的时候,一个又一个的完美陌生人在献殷勤,而我就像一个恨不得尽快完成自己任务,然后逃离超市的女人。汤姆却开心地品尝超市里的试吃产品,我不敢告诉他,但是他看起来真的有点像凯文·史密斯。

 

结完账,汤姆表现得像个真正的绅士,帮忙搬运了所有的东西。他费力地拿着所有的袋子,还寻找着自己的墨镜。他说他知道现在一定有完美陌生人在偷拍我们,他希望自己看上去够酷。我必须得说,汤姆看上去有点魅力了。不是因为那副墨镜,而是因为我和一位完美陌生人玩得开心,而且有意思的是,这位完美陌生人在之前一天很想摆脱我。

 

我们去了最后一个目的地,格林布雷餐厅,我最喜欢的一家熟食店。但它也不仅仅是一家熟食店,它还有着全纽约最好的葡萄酒,我为我的晚宴在那家店订了些东西。我们决定不再转了,坐下来吃点东西,我简直饿晕了,要了份带着芥末的熏牛肉三明治,汤姆要了份奶酪酱。我好奇难道他就吃这么点东西?他说:“听了对凯文·史密斯的评价后,我已经减肥三十多分钟了。”我当时想,可怜的汤姆啊,他一定是受不了我的嘲讽了。但是一会,当一个完美陌生人送上我的三明治后,汤姆要留下口水来了。我像野猪进食似的吞下了三明治里的肉,我看见那一刻汤姆的脸上也露出了贪婪的表情,他立刻退掉了那盘奶酪酱,要了份和我一样的三明治。和其他很多刚减肥半小时的人一样,看到梦想中的美食递过来,心里肯定有一种解脱感。汤姆还给自己辩解说不吃面包好了,好像熏牛肉的卡路里含量不在整个三明治中占到80%一样。

 


 

我看着对面那位完美陌生人吃光了他的三明治。假如不是今天,那他只是超市里的一个普通人,像个傻子似的把牛肉从三明治里面拿出来吃。但是我认识了他,认识了他的女朋友,还有他生活中的心酸,同样,他也了解了我,但每个人都觉得了解我。他看向窗外,“海水清澈极了,似乎没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我笑了,这位完美陌生人似乎是我的英雄,他从来没有问过我愚蠢的问题,没问过我庸俗的问题,也没问到涉及我隐私的问题。他看起来不怎么在意我的情感生活,也不问我的绯闻,我再一次看着他,陷入了沉思。

 

我从来没遇见像他这样的完美陌生人,他看着窗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为那些举着相机的完美陌生人担心。这种感觉甚至有点甜蜜,“你觉得他们知道我们在这里吗?”他问,胡子上还沾着芥末,我递过去一张纸巾,“他们总有办法知道的,”我回答。

 

以上的每一个字都出自哈利·贝瑞之手,和其他的作家一样,她也会有许多笔下误,她应该为内容负责。

 

谁会相信呢?

 

文/汤姆·查拉瑞

 

以下是汤姆的实录:当时,我在酒吧里,比约定的采访时间提前到了一点,花了点时间与一个年轻女人交谈。她称自己是运动员太太们的导购师。我只想随便聊聊,而她对于我的话题不怎么感兴趣。她喝着香槟,时不时喝口坎布酒。我问她味道怎样,这问题很正常吧?但她却冷冷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她似乎才明白了我的问题。“就是它那个味道呗,”她回答。我当时以为这回答只是刚开始,后面还有更多的要说。但她却沉默了,我们开始了无语的沉默,那句话就是她回答我的全部。这有点像黑人笑星瑞德·福克斯黑人笑星的话,问:这是什么?答:事实真相啊,感觉像是个征兆。我所谈话的这个女人,极端厌烦与自己不认识的男人说话。我的天,我想还是赶紧打住吧。我喝完了杯里的饮料,克制住自己不去点第2杯饮料。我盯着电视看篮球赛,消磨着时间。

 

女服务员走过来找到了我,那位导购师女士看上去一点很困惑,不知道谁要与我这样的又老又胖的男人约会。起身离开时,我趁没人注意冲她眨了眨眼睛。我想,就让她费劲琢磨去吧。

 


 

我的约会对象长得跟我想象中的一样。她不怎么高,所有电影演员都不怎么高,或许是因为我长得太高大肥硕。她的皮肤:光洁细腻,没有任何瑕疵。她的手:纤细、精巧,说话时双手一点都不让人厌烦。她的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杯清水,睫毛涂了轻轻一层睫毛膏,也许根本没有睫毛膏。我能看出来她刚看见我时,曾显现了一种疲惫的感觉。我能看懂那张脸,那张脸其实能说话。我只耽搁你45分钟,决不拖延时间。

 

我从不喜欢采访名人,这是最糟糕的工作,真的。闯入别人的生活,即便是一刻钟,也让人恶心。你所做的任何事必须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这种信任最好能营造某种错觉,最坏是杜撰出彻头彻尾的谎言。被采访人说出的话是觉得自己应该说的话,这种话他们一定在近几周重复说了数遍。他们不想让你进入他们的生活世界,通过隐藏的扩音器滔滔不绝地表述自己,清晰又安全,有时还凝视着采访录音机,这样每个人都能听清楚,就像是看着剧本演戏一样。

 

那我呢?我不想在餐厅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身上的外套不合身,裤子邋遢,头发也乱七八糟。我可不想被别人偷拍。即便我喜欢电影,但我一生都没搞懂为何任何人都想当演员。我平时上午不是在唠叨不停就是穿着T恤,像个沮丧的孩子在饭店客房看《合适代价》。Esquire的一位撰稿人ScottRaab告诉我,每次汽车接他去吃晚餐或是去做其他什么事之前,他都感觉特别不舒服,特别是他想到这些都是别人安排自己去做的时候。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有心理暗示:这是他们派我去的,并非是我主动做的。不管怎样,认识一下哈利·贝瑞这个“畸形怪物”也算是有价值的事情,但我是被他们派去采访她的。

 

我的确反对“泰迪熊”、“玩具熊”之类的称呼,称我“北美棕熊”还是可以的。

 

我刚刚理过发。

 


 

我觉得很困扰,它卸去了我身上的危险。瑞德·福克斯的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那是什么呢?我不停地问自己。到底是什么,我做出了回答。这是我现在能记起的仅有的问题。但不幸的是我看懂了那张脸上的表情,我能看出来她一想到我,或者一听到我的话,就感觉精神疲惫。我想问哈利贝瑞,为何这样说呢?但她上下扫视着我,我感觉自己像个又胖又老的笨蛋。我告诉自己,随她看吧。

 

餐厅的每个人,大概40个人,见她进来时都惊讶地轻声叫起了她的名字,我猜想这轻声呼喊既是让他们自己,也是让餐厅中的空气听见。那呼唤声像是慢了半拍的合唱。但即便这样,每个人出于礼貌只是在低声细语,假装镇定自若。我们走向餐桌旁,听到别人惊讶的嘘声。她不环顾四周,也不躲避别人的目光,径直走向了餐桌。我后来发现她在以后的两天也是在重复这种相同的走路风格,能踩着钢丝穿越冰暴。她穿着高跟鞋,经常穿高跟鞋。(她娇小瘦弱,演员都是如此。)

 

我喜欢这句话。但问题是哈利·贝瑞说了很多朴实话,声音小得我几乎听不见了,所以我要么让她重复一遍,要么只是笑而不语,假装听见了。

 

当时的场景是这样:我们坐在贝弗利山的一家餐厅里面,夜幕已经降临了,外面的世界都看不清了。我们两个人都吃得很少,已经坐了两个小时了。我的口袋里面有录音机,我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把它拿出来。但我们之间的谈话很融洽,如果拿出来录音机了,这种融洽很快就会被打破。她不停地看着桌子上的空余空间,如果把录音机放在桌上,就显示出来,这只是一顿“工作晚餐”,没人再认为这是两个朋友之间的聊天。所以我没拿录音机,只是坐在那,强记住采访的每一个细节,虽然没记住她吃了什么,没记住她的发型,没记住她戴了什么饰品,但是记住了她穿着价格不菲的针织衫,不止一次用眼睛说话,使用餐具的样子很优雅。我还告诉了她一些我不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她在电影中的躶体、性爱场景,为什么不要孩子。她听完笑了,开玩笑说要亲吻我的脚趾。我没拿出录音机,我们就是坐在那,谈谈彼此失败的婚姻,以及现在的感情生活。

 

她问我在学校的事,我回答得很长,描述细致,语速也很快,以为这样她没什么时间做记录。我还想着也许她得借用我的录音机,快速说话回避一些不想回答的问题的人都很坚强,这也许就是作家很少失控的原因。但是她好像无师自通速记的诀窍,我说着我喜欢阅读,相信故事的力量,教授了著名的《隐形人》。我漫无边际地说着,但是她对一些细节很执着,“你喜欢被22岁的年轻女人包围的感觉吗?”我耸了耸肩说:“谁不喜欢那种感觉呢?”很显然,这就是答案,真实的答案,但实际上不是如此。我能感觉到她在给我挖陷阱,但我觉得这样的回答会让我很安全。

 

但我并没有这么回答。

 

我告诉她我前妻下班回家以后问我一天过得怎么样,我告诉她我给了学生成绩3个B,2个C,还开了个教学会,打了一场棒球赛,很乏味的一天。然后我问她过得怎么样,她能描述一番如何把一个小婴儿从一个精神错乱的孕妇的子宫中救出来的过程,孕妇念着圣经,还不许打麻药,还嚎啕大哭。这个故事和我们现在的谈话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护士们都能讲出精彩的故事。我不想再和她谈论我的前妻了,但是哈利·贝瑞混淆了答案,我很佩服她这点,这让后来的聊天和她的故事都没什么关系了。

 

我对这个剧本描述了八分钟,但是十五分钟描述了我对前妻的情深意重。我告诉她剧本让人厌烦,而她讲起了什么自己要住在纽约,就是因为方便去看戏剧。但她没提哪一个戏剧她最喜欢,她没有说出的东西反而是读者最想知道的。

 

我对此意见很大,我没有符合她说“不错啊”。她先问我:“你不喜欢我那套橘黄色的比基尼泳装吗?”我回答,“那当然喜欢了,我觉得挺好看的。”然后我看着她,像个傻瓜。

 


 

她说她知道记者是如何误用她的话,忽略她话语中的深度,她只是把碎裂的内容连在了一起说,思维很跳跃,而且很精简,好在我能听得懂。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要问了,记者一般只是太啰嗦了。饭桌上,我咬一口食物,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用几行字就能概括下她正在讲的下一步电影。(哈利·贝瑞的下一部电影叫《完美陌生人》,我看了她写的文章20遍以后才意识到这一点,或许这是她反复使用“完美陌生人”这个词的原因。天啊我可真是天底下最笨的人!)

 

当她提到了希望自己来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告诉她写文章要尽量写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写得越详细越好。我说,你该好好看看你的采访对象,并问问他,究竟是谁给了他超凡的忍耐力?为什么人人都喜欢他啊?然后,你通过身体的接触,提炼后找出一件事,而这件事旁人通过看他的电影作品是永远也不会想到的。这是文章中最难写也是最出彩的部分。“你要做好承担被他羞辱的风险代价,”我提醒她。“这是文章的关键:敢于冒险。”

 

她听后点了点头,然后把这话写在了纸上。

 

“从我这你学到了什么?”我问道。

 

她又一次凝视着我。现在她能看清楚我了。“你是个不错的人,”她回答。

 

我咬了口鱼。“还有什么呢?你学到的什么东西是读者也许永远不会知道的?”

 

“你是个胖子,”她回答。

 

“什么!?你就是个瘦子了。没什么意思,我不会说这个。这有谁不知道呢?”

 

“那,”她边说边上下打量着我。“你很重吗?”

 

“那当然!你又不是要写关于重力的文章,你这是在羞辱我。”我回答。

 

她喝了点东西然后说,“你很胖。”

 

“对!”我说,吃了一满叉子的烤苣荬菜。我转动着餐叉,像是在音乐团里,又是指挥又是指导,让演出拉开帷幕。

 

“难道只有一个原则吗?”她问道。

 

我耸了耸肩膀,用叉子翻弄着剩下的芒果酸辣酱。“但,千万不要提人家在餐桌上吃的东西。杂志刊登的人物特写还是相当保守、无趣的。”

 

她慢慢敞开了心扉,她说在这没人知道我们,这不算是什么秘密,电影明星都这样认为。但这知识哈利·贝瑞所作的断言中的一个,她做任何事情都恪守这句话,无论她在摄影师的闪光灯下,还是在为晚宴订蛋糕。订购蛋糕的时候,她看了看四周,悄悄地用手算了一下朋友人数,然后耸了耸肩膀。

 

我在哈利·贝瑞的文章中删掉了一段话,因为她写自己后悔带了一个又肥又胖的男人出去,她用了矮和颓废来形容我。但,天啊,这已经足够形容出我的体重了。我已经刚刚减掉了十六磅,自我感觉还不错。我问她谁来参加聚会,她说都是些朋友。我继续追问都是些什么人,她仍然回答,“朋友,教师、兽医、邻居。”

 

但是她混淆了“完美陌生人”的定义,她想把我们俩描述成完美陌生人,还有那个头发油腻腻的、成天跟着她的狗仔,她也称他们为完美陌生人,他们无处不在,我很讨厌他们,但是哈利·贝瑞已经和他们打了二十年的交道了,她表现得很淡定,就像是在渣前男友面前还十分优雅的女人一样。她本可以对那些狗仔们说点什么,但她没有。

 

“玩具熊?去他妈的。泰迪熊?这个稍微好一点点。”

 

我冲着狗仔们骂脏话的时候,她看上去很开心,我后来说了“Fuck You Twice”只是为了继续博美人一笑。但是需要更正的是一点,这件事发生在我们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哈利·贝瑞描写的是走进超市的时候)。相信我,我可是一流的记者。

 

我也观察了她,这是初次见面的习惯。在我前往洛杉矶的航班上,我读了一段有关她的介绍,相当无趣且无用。我对被采访者的预先采访非常枯燥乏味。我觉得,她每次回答问题的方式和内容没有任何不同。我突然意识到问题不是出在她的答案上,而是在提的问题上。所以,我事先给她采访提纲。

 

我当时想:这次我也许会遇到很多的麻烦。我刚刚为杂志做了一个封面采访,里面没有引用一句录音机上的话。但这样做的话,需要有前提保证,那就是被访者不能口是心非,想要说的什么一定是在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哈利·贝瑞想要自己写点什么,每个电影明星都以为写东西易如反掌。但我却在想,去他妈的吧,我怎么遇到了这样多的麻烦。

 

哈利·贝瑞知道我有一点焦虑。她在文章中并没有叙述她当时在熟食店看到我后,问了一个黑人笑星瑞德福克斯经常挂在嘴边的问题:“什么啊?”

 

“问题是什么?”我回答,“就是我不想引用你说的任何一句话。如果你不把自己要说的话写下来,我会遇到很大麻烦。写作枯燥乏味,没那么容易。”她让我拿出录音机。

 

她摁动了开始录音键后问我看见了什么。“你认为人们怎样看我?”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她为何在照片中看起来总是那么寂寞。两次离婚够辛苦了,世界都没办法理解你的痛苦。人们假设她心里有痛苦,“所以他们觉得从你的脸上、你的心中,看到了你的痛苦。”

 

她笑了,“导演经常这样说。他们说,‘我想让你的悲哀在银幕上展现出来。’”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相当聪明,好像发现了些什么。她说我像个导演似的,非常富有洞察力。然后,她说:“影迷也这样说,评论家也这样说,我一生都在听人们说这个。但实际上不是这样,我也是妈妈抚养长大的,我还挣了钱,过着光彩的生活,我从没有过那些痛苦的感觉。无论我犯了什么错误,人人都会犯错,要么沉沦于过去,要么继续向前走。我不悲伤,我知道自己是谁,但你们却不知道。我生活得非常开心,这才是我的生活。”

 

她边递给我纸巾,边说了这些话。她的脸上还沾了点芥末,那时我才注意到录音机根本就没在转动。

 

和我讲讲你的故事吧。



文/哈利·贝瑞  翻译/刘蕴馨

编辑/谢如颖  来源/Esquir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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