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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 | 吃鸡

潘达利亚 三联生活周刊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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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摄图网


我对上海的触觉是从吃一只鸡开始的。

1999年,土孩子来到了繁华大都市,在此之前,土孩子没出过湖北省。战战兢兢点了份当时“贵妃醉鸡”,令人好奇又有画面感的菜名,仿佛白白胖胖的嫩鸡正卧于酒香之中,让人垂涎。而这画面本身又略有喜感,令人不禁莞尔。

“醉鸡”闻起来酒香扑鼻,吃起来则鲜嫩多汁。那时正值暑假,在闷热的夏天,吃到这冰凉透心的醉鸡,感到舒爽不已。第一次察觉到,原来食物是有分寒暑的,什么时节吃什么,感受将大不相同。

穷学生独自下馆子,还是在上海,好似完成了对这个城市的第一次触摸。按张爱玲的说法,我摸到了一袭华美大衣外层的绒毛,温暖而蛊惑。这可能是我至今仍为没能在上海工作而心有戚戚焉的源头。现在我居住在北京,有时出差去上海,总会想起那只醉鸡,和饭毕漫步于多伦路那一阵阵凉爽的风。

图丨摄图网

我对一个陌生城市的认知,往往来自它的餐厅和吃食。吃大盘鸡的时候并没有去过新疆,却感觉已经与新疆相识,是我喜欢的性格:真实诚啊,几乎像脸盆一样大的一盘子。后来去乌鲁木齐,去了克拉玛依、阿克苏,才知道,原来大盘鸡在新疆的地位,如同火锅在重庆,泡菜在韩国,几乎所有饭店都卖大盘鸡,而且盘子比脸盆大。

刚在北京工作时,与我合租的满哥来自塔城,大盘鸡的故乡。民族大学毕业后在秦皇岛的一家证券公司工作,他说起秦皇岛新疆餐厅的匮乏,说一年半没回家,来北京面试的那个傍晚,饥肠辘辘,面对一盆热腾腾的大盘鸡时,真是不知道该先流口水还是先流泪水。

大盘鸡历史并不算悠久,是国内公路文化的物产,能够迅速的发展成为与牛羊肉同样重要甚至成为心灵寄托,自有其规律。90年代初,新疆边境贸易蓬勃发展,作为北疆要冲的沙湾,临近312国道,是重要的驿站。吃客与餐厅都对羊肉的新鲜程度要求苛刻,国道上一堵车,几百个司机什么时候到沙湾打尖就没谱了,羊要什么时候宰,显然没有鸡好控制。将满地跑的鸡抓住、去毛、宰杀、烹制,到端上桌,一个小时就够了。

鸡块、土豆、青椒、辣皮子,加上各种香料和豆瓣酱调味,再配上皮带面,蘸着汤吃,主食、荤素一锅全解决,多重体验。这一明显融合了多省口味的菜品,迎合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司机的胃,出品快、适口广、分量足、客单价低、不压货、周转快,于是国道沿线各路驿站都转做大盘鸡,北疆全面开花,南疆随后跟上。大盘鸡是随着日新月异的家乡成长出来的菜品,也许满哥对它的眷恋,不仅仅是乡愁。

图丨摄图网

中国人爱吃鸡,有不吃猪肉不吃羊肉的,很少有听说不吃鸡肉的。小时候看小人书,《三毛流浪记》里整只烧鸡的配图,恐怕是我这一代人对吃鸡这件事情最深的怨念。电视剧里,鲁智深、张飞等人从油光发亮的整鸡身上揪下一只鸡腿,更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动作。不怕被人笑话,大学毕业之前,我是没有见过烧鸡的,整只的做熟的鸡也没见过。

早年鸡饲养没有工业化,春天的鸡仔,要养到差不多20个月后的过年才会杀来吃。平时想吃不一定吃得到,总量不多啊。这种高档又稀缺的食材,是要做两吃的,膀子大腿脖子这种有劲的肉红烧着吃,口感柴的胸脯肉的和骨架,炖一锅汤。所以我见到的总是被大卸了八块的鸡。

最接近一只整鸡的时刻发生在大二那年中秋节。宿舍里看83版射雕英雄传,洪七公拿着只烧鸡啃,大半夜的,馋坏了。城乡结合部在这个时候发挥出了地理优势,翻过院墙就是村子,村里有鸡我们是知道的。6个人合力,擒(偷)了只鸡回来。可问题来了,谁也没杀过鸡。最后解决方案是,先拔毛,再淹死,分两人去学校池塘摘荷叶、挖泥巴,我们准备做叫花鸡。七手八脚的把鸡整了个清洁溜溜,再扔进水桶,剧情急转直下,鸡跑了。我们追,最后,终究没能抓住那只在皎洁的月光下裸奔的鸡。童年看到的整只烧鸡,成了学生时代一个没有实现的梦想。

上海到西安的绿皮火车,是值得纪念的,出差,车次不记得了。我特别怀念那个时代,慢慢悠悠,缓慢推进的剧情仿佛都是在为接下来的时刻铺垫:当经过一个叫符离的地方时,窗户下,车厢过道中,挎着篮子的大嫂大姐小妹小弟包围过来,篮子里装着烧鸡。被大姐们安利了知识点,符离集的烧鸡天下第一,德州扒鸡、道口烧鸡都要屈居榜眼和探花。我两眼放光,掀开篮子上的布盖,鸡们都没穿衣服,光着屁股,互相挤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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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次吃到这只整鸡,和想象中的不一样。我像是扭送犯罪分子去派出所般伸手去拧一只鸡腿,脑子里充斥着洪七公的那一撕一转的画面,哪知鸡骨一触即脱,我用力过猛,把鸡腿骨给抽了出来。失望,沮丧,这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烧鸡。虽然全给吃了,而且还觉得很好吃,但一个悠长的梦,碎了。

这有点像麦兜,他想象着关于火鸡的一切,但一直没吃过火鸡,“连它的气味也没闻过”,又一年圣诞节,妈妈买了半只烤鸭庆祝……

符合想象的体验,在道口烧鸡得以迎合。北三环北太平庄有家河南菜,道口烧鸡是招牌,还有一套给宾客们介绍如何吃的仪式。它需要小火煮上4个多钟头,还要在冰卤里待上1个钟头,这是一只烧鸡必须经历的漫长时光,倘若没有时间磨砺,一只烧鸡就不配是一只烧鸡,这是时光给予的沉淀。

它没有鸡骨一触即脱,有让人满足的撕扯感。这可能也和鸡有关,土鸡吃的主要是谷物,正常喂养,肌肉方可得到充分生长和发育,肌间脂肪丰富,加上经常走动,长成了厚实而有健硕的双腿,肉便有了纤维感,要通过慢煮方可将软组织化开。所以,长时间折腾,仍然能有撕扯感。

我对肉鸡是深恶痛绝的。世纪之初,我住在魏公村总政干休所大院内,一个老小区,有食堂,6.5元的土豆烧鸡,是最便宜的荤菜,量大,足足两勺子。每次打饭,鸡肉必定比土豆多,肉质松垮垮的,索然无味。

动物是先长肉再长脂肪,肉的味道是溶在脂肪里的,几十天长大的肉鸡,饲料单一,光长肉,没有脂肪,自然无味。而且即便有脂肪,也只是在皮下,不在肉里。这种鸡,虚胖,身体里都是水分,所以无论做汤还是炖,容易散。

图丨摄图网

西安的葫芦鸡,能将这松垮垮的鸡化腐朽为神奇。小说《白鹿原》里,鹿子霖的老太爷就是靠卖葫芦鸡名扬关中,并拥有了整个白鹿原最漂亮的四合院。现在,西安城南三爻村饲养一年的倭倭鸡是别想了,广泛应用的估计都是笼养的三黄鸡,先用细麻绳将鸡捆好以保持鸡的整形,煮半小时后捞出,加入10多种中药材复蒸,最后再炸至金黄,也能撕扯着蘸着椒盐食之。

多年以后,我遗憾的得出结论,好吃的还是红烧类的鸡,切块的,丰富的味道更易浸入。

整鸡对我的蛊惑,好比远方对少年的召唤。你可以假装自己属于远方,但身体永远记得家乡,顽固的主宰着我记忆的,还是板栗烧鸡。也许混合着记忆的味道更隽永,板栗烧鸡弥漫着一股熟悉的味道,每次吃到,好像我只是出去打了瓶酱油,回来时仍旧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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