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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老师”案引热议!审判长称1年6个月已算轻判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20-08-19


7月10日,“20年后打老师”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结果。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随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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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0年后打老师,获刑!其父称将追诉老师殴打行为


2018年12月中旬,“男子将初中老师拦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广泛舆论关注,随后栾川县实验中学发布《举报控告书》呼吁严惩常仁尧。


2018年12月19日,栾川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12月21日,常仁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约6个月后的2019年6月12日,该案迎来首次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上,控辩双方围绕常仁尧打人行为是“错”还是“罪”,展开长达6小时的激烈辩论。



从一则打人视频作为开端,该案进入公众视线引发关注,到如今迎来一审判判决,已经历时超过200天。然而,围绕该案的争论仍未休止,多名法律界人士先后对该案发表看法,该案审判长在判决后也公开回答记者提问,对判决结果作出释疑。


在常仁尧一审获刑后,打人者常仁尧的父亲常天长激动地对南都记者表示,会“上诉到底”,并称将追诉老师张某某20年前对儿子常仁尧的体罚行为。


7月10日,针对法庭判处被告“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该案上诉得直的可能性,以及被告人追诉20年前老师对其体罚的可能性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疑问,南都记者咨询多位专家学者的意见,以期厘清围绕该案的“罪”与“罚”。


▌ 一问:法院如何认定寻衅滋事?

审判长: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


7月10日上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直接宣布判决结果,被告人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庭审持续不到半个小时便结束。随后,该案审判长回答记者提问,针对被告人常仁尧判罪量刑情况作出解释。



该审判长指出,从该案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常仁尧在初中毕业后,近二十年与老师张某某无任何交集,正常工作生活,案发当天开车与朋友去钓鱼,偶遇一人与其二十年前老师相似,临时起意拦下并确认是其老师后即实施辱骂、殴打行为,安排他人录制殴打视频,事后自己反复观看且向他人传播,其行为具有随意性,主观上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借故滋事的故意明显。


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常仁尧对张某某拦截、辱骂、殴打,引发多人围观,并录制视频向他人传播,受到网民和舆论批评后,不仅未及时悔悟、采取措施减小影响,反而在网络上发布文字为自己殴打老师进行辩解,并再次发布视频推卸责任,引发更多关注,对老师的侮辱伤害扩散范围更广。


审判长同时指出,“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常仁尧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常仁尧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及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意见不能成立。”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法院认为,常仁尧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 二问:“轻判”基于什么考虑?

审判长: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系初犯、偶犯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前栾川检方建议对被告人常仁尧判处1.5年到3年的有期徒刑。在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常仁尧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该案审判长公开表示,这一量刑经过了“反复斟酌、慎重考虑”,已属于轻判。本案常仁尧实施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属情节恶劣,应依法惩处。


“但鉴于常仁尧是在返回栾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途中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常仁尧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常仁尧在庭审时的认罪态度等作出这一判决。” 邓学平点评称,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定罪但轻判,体现法院在平衡控辩双方的立场。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认为,对常仁尧量刑一年半到三年并无不当。


他指出,当街殴打并发布视频,按照刑法规定,本来就应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是打的这个人是自己二十多年班主任,这个行为涉及到师生之礼,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软规则,“对这种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是刑法确保社会教化的重要方式。


▌ 三问:上诉是否有望减轻处罚?

法律专家:在法律程序内可依法维权


7月10日上午,河南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布该案结果后,被告人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当日下午,其已在看守所签署上诉状,正式向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都记者在判决前夜曾采访常仁尧家属,其妻子表示,常仁尧有错,但如果庭审结果不如预期,将会坚持上诉到底以减轻处罚。


然而,针对该案,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单就常仁尧的殴打行为而言,治安处罚足够了,尚不达到刑事追诉的标准,但如果结合在公共网络中传播的视频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情节,已超越治安管理的规制范围,“追究刑事责任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认为,我国检察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无罪判决率总体较低,从概率论上讲,一审有罪判决是大概率事件,但二审仍有改判可能性。“我注意到一审律师做的无罪辩护,当事人及其家属也对判决表示不服。我建议当事人尽快上诉,在法律程序内可继续依法维权。”


▌ 四问:能否追诉当年殴打行为?

法律专家:即便涉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


2018年12月19日,打人者常仁尧曾在网络上发出辩解视频,解释打老师原因是13岁就读于河南洛阳栾川实验中学的他常遭受老师欺负。南都记者此前采访其辩护律师了解到,常仁尧在法庭上提到20年前自己被张老师殴打的情况时多次落泪,指事件对“对自己造成很大的阴影”。


常仁尧父亲常天长此前向南都记者表示,在事件发生以后,自己以及委托朋友多次上门拜访张老师,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的谅解,但张老师始终闭门未见。7月10日一审宣判后,常仁尧父亲常天长称,听到庭审结果后他妻子当场痛哭。他激动表示,自己和家人不会再去找老师张某某,而是对张老师20年前殴打常某的行为正式发起追诉。


常仁尧和家属仍能追诉张老师当年的体罚行为吗?多位专家认为可能性并不大。


张新年律师向南都记者指出,本案虽看似事出有因,但即便张老师涉嫌治安违法亦或刑事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与《刑法》第八十七条分别规定的六个月或五年的追诉时效来看,这个“因”都已经过了时效,不受法律保护。“常某若要起诉张某当年侵权,诉权都没有;报警,警察更不可能管,早过了追诉时效。”



“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这一事件的视频,在审判之前就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仅微博传播受众就超6.8亿人次,带来比较恶劣的影响,引发网友热议。


除此之外,当遇到以前欺负过你的人,能原谅他们之前的行为吗?该原谅还是正面硬杠?又该如何与他们相处?这对于大多人来说不太好办,且让朋友们来支招。


【南都N视频】视频:许晓鑫 杨杰 实习生龚俊 陈颖 黄晓欣 索怡萱 编辑:胡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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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视频:许晓鑫 杨杰 实习生 龚俊 陈颖 黄晓欣 索怡萱 视频编辑:胡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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