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入境广东后确诊
确诊病例陈某,女,70岁,其为香港居民,长期居住江门市蓬江区凤阳路120号。
1月31日,陈某赴美国华盛顿探亲,3月19日于当地时间23时55分从华盛顿乘航班号CX873客机到香港,座位号18K。3月21日陈某抵达香港后,于当天上午8时开始在香港旺角智选假日酒店集中隔离14天,4月3日解除隔离,4月4日上午7时,搭乘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至珠海。8时许港珠澳大桥海关部门给予该病例采集咽拭子样品送检。
珠海境外人员转接转班于当天上午9时35分转陈某至珠海德翰酒店,病例全程戴有N95口罩,同乘司机和1名工作人员均做好有效防护(戴口罩、手套和穿防护服)。酒店内2名工作人员为陈某办理登记手续时均做了有效防护。隔离期间有工作人员穿戴防护服消毒。10时20分,中山市隔离人员陈×欣被送至德翰酒店同一隔离区,10时25分陈某与陈×欣有1分钟短暂交流,双方均戴口罩,无身体及物品接触,交谈距离小于1米。经珠海市疾控中心判断,珠海市内无陈某的密切接触者。
当天下午14时9分,蓬江区转接专班工作人员及专程大巴到达德翰酒店,接陈某和另一名入境人员刘×瀚返回江门。大巴车仅有陈某和刘×瀚,两人相隔2排座位,刘×瀚仅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返回江门后,两人分别集中隔离在蓬江区、新会隔离酒店。陈某在蓬江隔离期间,与其接触的工作人员均做好有效防护。
陈某进入江门即被市第二人民医院采样送检。4月6日凌晨3时,陈某被收治进入江门市中心医院。港珠澳大桥海关部门和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将采集样本送广州经第三方检验、江门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均显示,陈某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经过诊断,陈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根据相关方案和指引,鉴于陈某时有咳嗽、刘×瀚的防护情况,判定4月4日下午与其同车接转返回的刘×瀚为密切接触者。刘×瀚已被集中隔离。
江门市疾控中心已对陈某短暂居住的隔离酒店房间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
由于江门对境外入境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反复研判认为,该病例基本无造成江门本地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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