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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恺的火锅店,可能不仅涉嫌侵犯版权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反垄断前沿 Author 李玲


7月18日,知名艺人郑恺和苗苗婚后首次合体现身浙江宁波,为参与投资的火锅店举办开业庆典。然而比这对夫妻同台更引人关注的是,郑恺火锅店涉嫌抄袭。

当天,四川吼堂老火锅发布公开信,称郑恺开设的火锅店在设计风格和装修细节上,与自家店铺存在“令人难以置信的相似”。针对此事,郑恺隔天回应如有侵权,将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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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被指抄袭,郑恺回应了

有专家告诉南都记者,餐厅装潢与他人高度相似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吼堂老火锅再发声:未收到郑恺方回复
三天前,在宁波一家名为“火凤祥”的火锅店开业典礼上,郑恺携一身红裙的苗苗出席。这是两人婚后首度合体,吸引了诸多媒体关注。然而随后登上热搜的是“郑恺火锅店抄袭”。

7月18日,成都一家名为“吼堂”的火锅店发布微博称,郑恺的火锅店自家高度相似,无论是设计风格、装修细节还是各种软装、乃至产品的装盘几乎一摸一样。

两家火锅店对比图。

据吼堂团队介绍,这家火锅店从酝酿到开业耗费了两年,店里的每个创意、细节和物料落地经过反复推敲,期间花费了大量的资金成本和精力付出,希望郑恺尊重知识产权,停止抄袭。

19日,郑恺本人转发“火凤祥鲜货火锅店”官方声明称,如有侵权立即整改,绝不姑息。在这份声明中,“火凤祥”称已在沟通专业法律人士、行业设计人员及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如装修风格确实构成侵权将承担相应责任。

郑恺方面的声明。

然而7月20日,吼堂老火锅再度发声,至今未收到郑恺方的直接回复。在最新声明中,该团队希望郑恺督促并推进相关调查,同时确保未来开设其它分店,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7月20日,南都记者在大众点评App搜索发现,目前火凤祥火锅店已经上线,评分达到4.42分,当天位列宁波火锅店排行榜第二名。在店铺评论区内,不少用户对涉嫌抄袭事件表示关注,并质疑为何与成都的火锅店装修一样,“借鉴能力这么强?”

据南都记者了解,今年34岁的郑恺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因参加浙江卫视综艺《奔跑吧兄弟》而走红。工商数据显示,火凤祥(宁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郑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欢铄公司出资50万元,持股占比10%。郑恺曾向宁波的媒体表示,自己全程参与这家店的管理,包括该店装修的细节和菜品、食材等。

餐厅装潢高度相似“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最初的声明中,吼堂火锅店提到,站出来维权的一个原因在于郑恺具有明星效应——当他凭借自身影响力让加盟店遍布全国时,人们会认为郑恺才是这个作品的真正原创者,而吼堂火锅店极有可能被人指责抄袭。


吼堂火锅店团队称,“身处餐饮业多年,看到餐饮行业的抄袭模仿事件比比皆是,拙劣的山寨更是层出不穷……” 那么,餐饮店铺的装修风格与他人高度相似,是否构成侵权?


南都记者发现,店面装潢相似的情况在餐饮行业中并不少见。此前,广西柳州一家椰子鸡餐厅发现,广州某餐厅所使用的品牌标识和装潢与自家存在高度相似,而后将其诉至法院。今年4月,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广州某餐厅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原告20万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继峰告诉南都记者,饭店餐厅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属于法定意义上的“装潢”。如果这些“装潢”被仿冒且符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条件,那么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刘继峰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知名度是认定不正当竞争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提出异议的一方需要证明其商品或服务具有一定影响力。


根据最高院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解释,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店面复制”是否侵犯版权还需看独创性
南都记者注意到,7月16日,吼堂老火锅店已就店内装潢申请版权登记。根据该店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出具的两份作品登记证书显示,店铺的平面及VI应用、产品设计登记为美术作品,室内装修设计及软装的设计作者是戴朝盛,两份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吼堂老火锅店的运营公司——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这能否成为吼堂老火锅店享有著作权的依据?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告诉南都记者,具体还要看吼堂老火锅是不是最早作出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等。否则即便申请了著作权作品登记,也难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姚克枫进一步解释,如果成都吼堂老火锅的整体装修内容体现了作者的独创思想,颜色、装修布局、材质、组合方式,最后体现出作品的特点,那么这个创作作品就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如果吼堂老火锅装修设计内容本身不具有独创性,则“店面复制”行为不存在侵权。

也就是说,就目前披露的信息看,郑恺火锅店是否侵权还有待司法判断。而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吼堂老火锅店可通过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的路径维权。二者有何区别?

北京浩天信和律所的王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侧重点不一样,前者强调保护权利人利益,后者重在保护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利益,同时不正当竞争法还起到对知识产权法有限补充的作用,具体的认定规则不完全一样。

在他看来,如果作品比较独特,能构成建筑或者美术作品,可以考虑以著作权诉之。如果企业的知名度比高、辨识度比强,则可以考虑以不正当竞争方式维权。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李玲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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