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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儿子后,他开直播发声
谈24年后再见儿子:
不管他选择什么都尊重
谈从寻子到助人:
人都是相互的,望“天下无拐”
别让郭刚堂父子为情法所困
作者:毛建国
7月1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电影《失孤》原型之子被拐卖案侦破情况。7月11日,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在山东省聊城市,为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举行了认亲仪式,离散24年后,一家人终获团圆。
喜悦的背后,是法律与道德的困境。一面是血浓于水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含辛茹苦的养父母,被拐儿童会如何平衡双方关系?亲生父母会如何与养父母相处?养父母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生命是无价的,但在拐卖者那里,儿童却是有价的。有人分析指出,拐卖儿童背后,有一个黑色市场,正是因为存在“需求”,导致有人铤而走险,甚至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不少人因此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如果追究养父母责任,那么拐卖儿童现象将会大大减少。
从法律上讲,争议其实不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追责的话,那么养父母除了可能的刑事处罚,民事上面也可能会被要求进行一定赔偿。但在现实中,亲生父母向养父母追责的情况比较少。根据“打拐律师”张志伟了解到的情况,只有20%左右。关键之处,即在于情。
要说亲生父母一点不恨养父母,并不现实。正是由于养父母买了孩子,这才害得骨肉分离,即便年代已久,刺也尖锐存在,难以忘却,难以弥补。但是,一起收买行为的发生,往往十分复杂。而亲生父母,也不可能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不可能不考虑孩子与养父母长期生活的事实。
从相关统计来看,不少被拐卖孩子与养父母处得并不好。根据张志伟的观察,很多被拐卖的孩子,会在隐约之中怀疑自己的身份,养父母的情感同样十分复杂,这都会影响双方感情,给家庭关系带来挑战。但长期相处,人是会产生感情的。
即便当时没有充分感受到,双方之间可能还存在一定冲突,可谁又能保证,对养父母的追责,不会在孩子心中埋下不好的种子,成为一种长期的隐痛呢?而且,不少案件都过了刑事责任追诉期。也不否认一点,在当事人心中,相对于团圆之后的喜悦,其他可能反倒并不重要。
具体到这件事,双方会不会对簿公堂,舆论没有必要去凑这个热闹,更不要形成道德绑架。无论当事人作出什么选择,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基于内心自主作出决定,都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
至于有人担心,兹事体大,影响巨大,不起诉会变成变相鼓励拐卖,这倒没有必要。当下,法律和民意,对于拐卖儿童的态度都十分明确,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现在,收买、拐卖儿童的空间越来越小了。据了解,当年接到报警后,山东聊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并采集了郭刚堂夫妇血样,检验DNA信息录入“打拐DNA系统”。由于郭新振之前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比中。而这一次,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期间,专家突破技术壁垒,找到了线索,采集到了郭新振的DNA信息。这也是人们感慨的,一些走失的孩子,距离父母亲人,可能只差一滴血。
这些年来,郭刚堂骑行中国50多万公里,骑废了10辆摩托车,一代又一代刑侦民警坚持不懈,始终奔走在路上。为了团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现在还是尊重当事人,别让郭刚堂父子为情法所困了,由他们自行决定双方如何相处吧。但愿人间有爱,天下无拐。